为了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聚会和节庆活动。春节元宵节期间原则上不得以政府名义安排组织相关群众性集会和节庆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审批报备,严格执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责任人。杨陵区政府要协调各镇、街道办加大工作力量,及时掌握群众自发组织的聚集活动,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示范区旅游局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指导各景点尽可能减少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示范区旅游局要切实履行好辖区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安排方案、有落实措施、有督导检查、有问责办法。要有针对性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特别要针对人群密集场所开展防踩踏、消防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示范区经贸局、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等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共同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开展安全排查。示范区旅游局要结合近期工作安排,牵头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督导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确保旅游安全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开展旅游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对区内各旅行社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设立游客投诉电话,建立、完善旅游投诉调查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快速妥善处理节日期间旅游纠纷,有效化解矛盾。
四、加强值班应急值守。示范区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及杨陵区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示范区旅游局要协调区内各旅游景点、旅行社主要负责人亲自带班,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稳妥处置、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