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4-07-07 15:09

管委会各工作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118号)文件精神,现将《杨凌示范区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杨凌示范区2014年暑假

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4〕1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杨凌示范区2014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7月14日-8月15日学生见习阶段。

二、报名时间、电话、方式

报名时间:6月16日8:30-7月4日18:00

联系电话:029-87036916、87035503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高校推荐两种形式,共遴选30名。

(一)网络报名

请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数据下载”栏目,下载《见习大学生登记表》,填写后,经学校加盖推荐意见,将身份证、学生证、荣誉证书、《见习大学生登记表》扫描件以“杨凌示范区暑假见习+姓名”为名称发送至82441605@qq.com7月4日前到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上报人事劳动局推荐遴选10名见习生。

(二)高校推荐

由示范区人事局负责联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参加见习,其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10名,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推荐10名。

高校确定的见习大学生,由本校组织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和《见习大学生汇总表》(各一式三份),并于7月4日前交示范区人事局。

三、遴选条件

到示范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直属机构见习的学生条件为:

(一)院校所在地为杨凌或生源地为杨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在校专科生及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二)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住宿问题。

四、见习单位

见习单位名单及名额见《2014年暑假见习大学生岗位分配表》。

五、组织分工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大学生见习的协调工作;人事劳动局做好见习学生的遴选、岗前培训、分配工作;党工委宣传部做好见习活动的宣传工作;各见习单位负责见习学生的考核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见习单位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具体要求,切实安排好见习学生的工作和生活,在见习期间至少安排一次到基层调研活动,向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每人每月800元),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派专人负责见习工作。要加强监督,统筹推进,促进该项工作落实,按时顺利完成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各项任务。

附件:1. 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2. 2014年暑假见习大学生岗位分配表


附件1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所在学校


专 业


见习单位


见习岗位


指导老师


职 务


见习起止时间


见习内容


见习单位

鉴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 此表一式三份,示范区人事局、见习单位、学校各保存一份。

2. 学生见习结束后在此表后附见习总结报告。


附件22014年暑假见习大学生岗位分配表

序号

见习单位

分配人数

备注

1

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


2

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2


3

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

1


4

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1


5

示范区经贸发展局

1


6

示范区公安局

2


7

示范区财政局

1


8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1


9

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1


10

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1


11

示范区水务局

1


12

示范区农业局

1


13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1


14

示范区外事办公室

1


15

示范区安监局

1


16

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17

示范区市政管理局

1


18

示范区金融办

1


19

示范区教育局

2


20

示范区招商投资服务局

2


21

示范区展览局

1


22

示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1


23

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24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1


25

示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


总 计

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