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4-04-15 16:14

《杨凌示范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2014年12月10日前报示范区管委会法制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杨凌示范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示范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陕西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提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示范区2014年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目标,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实施,为建设“四个杨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府法制学习和宣传。坚决贯彻落实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全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必须占有一定比重。制定政府法制宣传计划,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

(二)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坚决取消没有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做好省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的下放承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流程,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公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依法收费。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的,依法追究责任。加强规范文件的监督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按时备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引导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规范《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未参加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不予发证。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落实和保障基层行政执法单位的经费,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或者变相返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五)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办事公开,政府服务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民声民意。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逐步推行“三公”经费公开。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复议渠道畅通。改进审理方式,注重实地调查和公开听证,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完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诉求。 加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制。

三、工作要求

(一)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二)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人员,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示范区管委会法制办。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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