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3-11-05 17:09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3〕5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扩大医改成果,经管委会同意,现就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着力解决示范区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以完善药品“三统一”制度、加快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办)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到2015年,基本实现50%病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90%病人在区内就诊的目标。

二、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三统一”工作

(一)全面贯彻中、省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完善我区药品“三统一”集中采购制度;积极联系省上有关部门,解决“三统一”药品供货品种不全、价格倒挂等问题,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二)进一步健全“三统一”药品配送制度,加强对配送企业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配送率稳定在95%以上。(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统一支付的基础上,建立财政周转资金,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货款及时足额支付。(杨陵区政府负责)

(四)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实际需求,每年定期动态调整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品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五)整合现有项目和资金,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加快建设医药综合信息化网络平台,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药物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财政局、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六)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并建立健全责任追溯制度和惩罚制度。(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示范区发改局、示范区工商局配合)

(七)在无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相应补偿。(杨陵区区政府牵头,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配合)

三、深化改革,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八)在示范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加速推进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办)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用3年时间,使60%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示范区医院实现一体化管理,解决优质资源下不去、基层人才留不住、老百姓看病不方便等问题。(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牵头,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医院配合)

(九)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杨陵区政府负责)

(十)健全对镇(街道办)、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以及医疗机构负责人任免挂钩。(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配合)

(十一)进一步完善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偿机制,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求。(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财政局配合)

(十二)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偿,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费用报销比例,合理控制市级以上医院基本医保报销额度,确保基本医保资金可持续健康运转。(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十三)加强督导考核和业务指导,研究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问责机制,围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十四)针对示范区基层卫生人才严重短缺的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从2013年起,连续5年为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定向招聘足量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落实好编制、职称、工资、安家费、住房等各项优惠政策。(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示范区财政局、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十五)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并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十六)积极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到2015年全科医生签约人数与服务人口比例,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配合)

(十七)制定分级诊疗规范,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至2015年在全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十八)完善工作措施。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逐项分解任务,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调查研究,在规范巩固现有基层医改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十九)加强督导考核。示范区医改办要将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医改考核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深化基层医改的督导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十)加强宣传培训。杨陵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基层医改政策,积极开展对从事医改工作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形成全社会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进基层医改巩固完善工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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