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3-09-18 18:05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

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打造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品牌,提高杨凌现代农业影响力,做大做强杨凌旅游业,定于2013年9月-10月举办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

二、主题:“硕果金秋,魅力杨凌”

三、时间:2013年9月13日-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及组织:

本次活动共设八个项目,包括玫瑰花节、果蔬采摘、金秋美景摄影、家庭趣味运动会、农家餐饮品尝、秦腔晚会、千车游杨凌、杨凌昆虫音乐节等活动。

(一)玫瑰花节活动

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

地点:竹园村花卉合作社

牵头部门:示范区农业局

承担部门:竹园村花卉合作社

活动组织:竹园村花卉合作社负责活动的策划,并组织实施。

(二)蔬菜采摘活动

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

地点: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牵头部门:杨陵区政府

承担部门:由杨陵区政府安排有关部门承担

协助部门:示范区农业局

活动组织:负责采摘点的确定和联络协调、活动策划,负责在各路口制作采摘点引导指示牌,负责各采摘点的管理,在各采摘点设置统一标识、注意事项及收费价格公示牌,方便游客参观采摘。

(三)金秋美景摄影活动

时间:时间:9月13日-10月31日

地点:杨凌示范区

承担部门: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旅游局

活动组织:党工委宣传部负责联系有关摄影协会组织会员来杨凌,开展“硕果金秋、魅力杨凌”摄影活动,全方位展示“四个杨凌”建设新形象。

(四)家庭趣味运动会活动

时间:10月1日-10月7日

地点:有关社区及村庄

牵头部门:杨陵区政府

承担部门:由杨陵区政府安排有关部门承担

协助部门:示范区农业局

活动组织:区政府安排有关部门负责确定有条件的社区和村庄做好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示范区农业局协调杨凌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农家餐饮品尝活动

时间:10月1日-10月7日

地点:崔西沟农家乐、崔东沟风情园等有条件的村庄

牵头部门:杨陵区政府

承担部门:由杨陵区政府安排有关部门承担

协助部门:示范区农业局

活动组织:负责确定有条件的村庄做好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

(六)秦腔晚会

时间:10月1日-10月7日

地点:杨陵区后稷公园

牵头部门:杨陵区政府

承担部门:由杨陵区政府安排有关部门承担

活动组织:负责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

(七)千车游杨凌活动

时间:10月1日-10月7日

地点: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牵头部门:示范区农业局

活动组织:西安乐途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

(八)杨凌昆虫音乐节

时间:10月18日-10月31日

地点:农林博览园

牵头部门:示范区旅游局

承担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

活动组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负责活动的策划并组织实施。

五、筹委会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筹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刘天雄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孙华管委会主任助理

董胜利管委会主任助理

成员:由杨陵区政府、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农业局、示范区公安局、示范区交通局、示范区安监局、示范区旅游局、示范区展览局、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农业科技报社、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农业局。

六、工作任务分工

(一)示范区农业局负责制定本次活动整体工作方案,并做好总体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导游图。

(二)示范区旅游局协调区内各酒店、景点出台优惠政策。

(三)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会前宣传和会期报道工作。

(四)示范区展览局牵头,利用农高会平台,合作媒体单位,自有的高速广告牌等资源对整个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五)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区内各酒店、宾馆的食宿卫生安全监管。

(六)农业科技报社负责策划并印刷《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特刊》,并利用两报一网进行宣传报道。

(七)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制作《杨凌现代农业休闲游第三季专题网页》,并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八)示范区公安局负责在区内有关路口及主要活动场所安排交警,负责引导团队车辆、自驾游游客参观,确保区内交通顺畅。

(九)示范区安监局负责,杨陵区配合,对区内设施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示范区交通局负责安排串通各景点及活动地点的公共交通车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此次活动是推介杨凌农业科普旅游、休闲农业、宣传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窗口,对示范区招商引资、旅游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分工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二)制定方案。各部门要根据活动总体安排,制定专项活动组织和实施方案,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做好联络工作。请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活动方案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报筹委会办公室(农业局电话:87033213传真:87033212)。

八、时间进度安排

(一)7月31日前,制定活动总体方案并报管委会审定;

(二)8月5日前,向有关部门发出《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8月10日前,完成参观点、主要活动场所的确定工作;

(四)8月20日前,制作活动宣传彩页,通过有关媒体正式启动宣传工作;

(五)8月30日前,制定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六)9月5日前,完成《特刊》的设计定稿、参观线路图、导游图、专题网页制作等工作;

(七)9月10日前,完成交通车辆准备工作;

(八)9月13日-10月31日,各项活动按照计划进行;

(九)10月31前,完成活动总结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