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3年杨凌示范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以下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2013年杨凌示范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示范区现代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深化“陕西省农业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保险服务工作水平,切实做好示范区农村金融改革与服务创新工作,现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2〕第629号),结合《2013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2013年杨凌示范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示范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各级政府将农业保险的组织推动纳入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引导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规范、有效进行。政策支持是指财政部门对农业保险保费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以降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业企业、种养殖小区、合作组织等)的投保成本和经济负担。依法合规是指农业保险工作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自主自愿是指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投保。协同推进是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推进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并建立农业保险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试点品种
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仔猪、种公猪、小麦、玉米、设施蔬菜“银保富”、肉牛、苗木、花卉、葡萄、猕猴桃、蔬菜价格、玉米产量等15个试点品种。
(二)试点规模
能繁母猪、奶牛保险采取重点扶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和小区的方式开展,试点规模分别为2600头和1200头;育肥猪、仔猪、种公猪保险试点规模分别为2万头、1万头、2000头;小麦保险和玉米保险由区内保险公司在省公司计划内开展;设施蔬菜“银保富”试点面积6000亩;肉牛保险试点规模6200头;苗木、花卉、葡萄、猕猴桃保险试点各500亩;蔬菜价格保险试点1000亩;玉米产量保险试点10000亩。
(三)保障金额
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和保障金额:能繁母猪每头1000元;奶牛每头4000元;育肥猪每头不超过800元,仔猪每头不超过400元,种公猪每头不超过5000元;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80元;设施蔬菜“银保富”每亩10000元(如附加棚内农作物保险,每亩11500元);肉牛每头12000元(其中繁育母牛保险金额8500元);苗木、花卉每亩保额不超过3万元;葡萄、猕猴桃每亩保额3000元;蔬菜价格先期以西红柿试点,每亩保额7875元(3750公斤/亩*3元/公斤*70%=7875元/亩);玉米产量每亩保额840元(420公斤/亩*2元/公斤=840元)。
(四)保险费率及财政补贴标准
1.保险费率。能繁母猪保险费率为6%,保费60元/头;奶牛保险费率为6%,保费240元/头;育肥猪保险费率为5%,保费不超过40元/头;仔猪保险费率为9%,保费不超过36元/头;种公猪保险费率为6%,保费不超过300元/头;小麦保险费率为5%,保费15元/亩;玉米保险费率为7%,保费为19.6元/亩;设施蔬菜“银保富”保费400元/亩(如附加棚内农作物保险,保费520元/亩);苗木、花卉保险费率为4%;葡萄、猕猴桃保险费率4%;肉牛保险费率为4%,保费不超过480元/头;蔬菜价格保险费率为10%,保费787.5元/亩;玉米产量保险费率5%,保费42元/亩。
2.保费补贴。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示范区财政补贴9%);仔猪、种公猪保险保费由省财政补贴70%;小麦、玉米保险保费财政补贴7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示范区和杨陵区财政各补贴5%);设施蔬菜“银保富”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5%(其中省级财政补贴70%,杨陵区财政补贴15%);肉牛保险保费财政补贴70%(其中省创新基金补贴60%,示范区财政补贴10%);苗木、花卉、葡萄、猕猴桃、蔬菜价格保费由省保险创新基金补贴60%;玉米产量保险总保费为42元/亩,农户自缴4.9元/亩,财政补贴37.1元/亩(其中超出政策性玉米保险财政补贴14.7元/亩的部分,即22.4元/亩由省保险创新基金予以补贴)。
保费其余部分由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五)时间安排
种植业保险工作应按照试点品种的相应农时及保险合同约定提前安排。养殖业保险按照前一年度的时间续转。涉及省农业保险创新基金支持的创新项目,由示范区根据资金申请情况统一安排。
(六)承保机构
2013年示范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人保财险杨凌支公司和安盟财险杨凌支公司承保。其中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由参保单位自主选择承保机构,肉牛、苗木、花卉、葡萄、猕猴桃、蔬菜价格、玉米产量等属于示范区开展的创新试点险种由承保机构按照实施方案执行,并向示范区金融办和财政局定期上报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人保财险杨凌支公司使用省保险创新基金原则上不超过省财政厅年度支持总额的80%,安盟财险杨凌支公司使用省保险创新基金原则上不超过省财政厅年度支持总额的2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或协调工作组,负责本地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示范区金融办负责做好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申请、预算、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监督工作。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农业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农业灾害鉴定技术的服务和农险查勘定损的工作。气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预警农业气象灾害,以便及早防范,减少损失。
(二)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服务水平
杨陵区要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协助农业保险承办机构做好基层服务。农业保险承办机构要组织客户专职工作组,服务下乡,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了解、熟悉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和保险条款、业务流程,为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特别是要在出险时及时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获得赔偿。
(三)创新抵押模式,加大对投保人的信贷支持力度
示范区金融办要积极协调当地银行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创新农业贷款抵押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四)支持自主开展农业保险,提升农业保险覆盖面
除以上农业保险试点品种外,鼓励区内保险公司开发食用菌等保险产品,由参保单位按照承保机构的条款自主开展,提高示范区农业保险覆盖面。各保险机构按月向示范区金融办、财政局报告农业保险开展情况,示范区金融办会同示范区财政局做好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总结和考核工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招标的前期调研工作,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