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示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决定推行产业化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办服务原则
(一)自愿委托。凡示范区招商引资的产业化项目,其项目单位均可自愿提出申请,委托代办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二)无偿代办。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交纳的费用外,代办服务全部实行免费。
(三)全程服务。代办服务通过与部门沟通协调,为项目单位全程跟踪办理相关手续。
(四)依法守规。代办服务要在遵循法定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高效办理相关服务事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代办服务内容
(一)代办产业化项目从立项到建成全过程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协助办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
(三)涉及中介服务的非审批事项,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代办机构提供协助。
(四)项目单位提出的其他合理服务要求。
项目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择全程代办或者部分代办。
三、代办服务职责
代办服务工作由投资服务局负责,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及相关审批部门和服务单位完成。代办人员由投资服务局工作人员和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有:
(一)组织管理。加强对代办服务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二)协调推进。对代办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推进。
(三)督促催办。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审批过程按承诺时限进行督促督办。
(四)培训管理。对代办人员进行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代办服务程序
(一)申请委托。项目单位提出代办申请,确定代办事项,与代办机构签订代办服务委托书。
(二)定员服务。代办机构接受委托后,确定代办人员(2人一组),制订代办方案,全程负责委托事项的代办服务。
(三)材料准备。代办人员了解项目进度,收集、审查申请材料。
(四)联审交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代办事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同步受理,并全程督办和协调。
(五)办结送达。向项目单位送达代办事项办结形成的文本、批件、图纸、票据等正本,并办理交接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产业化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项目代办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推行项目报建手续联合审批。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审批的事项,由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各审批单位联合审查,同步受理,限时办结,统一送达。
(三)各涉企审批服务单位确定“首席代表”,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各相关单位须向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依法高效开展项目审批代办服务。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监察部门对代办服务工作进行监督,依法查处代办服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影响项目正常办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效问责。
附件:杨凌示范区产业化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工作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日
附件
杨凌示范区产业化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权王军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董胜利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成员:王居仓示范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赵万潮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春安示范区经贸发展局局长
贾新跃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薛增召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戴丰年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白敏示范区安监局局长
王西宁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李新龙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联社示范区旅游局(文物局)局长
杜江示范区投资服务局局长
何淳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王农示范区国家税务局局长
姚红示范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付永涛示范区工商管理局局长
张建华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牛占峰示范区气象局局长
周普生杨凌供电分局书记、常务副局长
韩军杨凌天然气公司经理
王冕杨凌示范区电信局局长
赵少臣杨凌新华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投资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杜江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