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示范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3-05-21 09:23

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杨凌示范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示范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步伐,根据《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陕政办发〔2013〕17号),结合实际,现将示范区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3年,示范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陕西省医改“十二五”规划要求和省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强化基层、深化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巩固好全民参保成果,基本医保参保、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事劳动局、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

2.落实好财政补助政策,把2013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提高到65元。(财政局、人事劳动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3.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稳定在75%。(人事劳动局、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

4.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困难人群疾病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全面开展门诊救助。(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局负责)

5.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完善新农合市级统筹和医保门诊统筹。(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分别负责)

6.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和省内基本医保医疗费用异地结算。(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分别负责)

(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7.尝试采取重点科室、品牌科室建设及合作办医等方式,提升全区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示范区医院重点提升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乡镇卫生院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门诊量和住院率;村卫生室重点提升村医素质,规范从医行为,强化监管。(社会事业局牵头,示范区医院,杨陵区政府分别负责)

8.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稳固改革成果。(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9.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发展改革局负责)

1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做好示范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培训,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医院、杨陵区政府负责)

11.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适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获得合理补偿。(发展改革局、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负责)

12.落实好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办医。(社会事业局、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推进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3.加快示范区医院综合住院楼、杨凌中医院建设,力争年内建成。(示范区医院负责)

14.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运行管理,完善揉谷、大寨、杨村卫生院的设施条件,配齐医务人员,尽快正常运转。(杨陵区政府负责)

15.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示范区医院远程会诊系统。(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医院、杨陵区政府负责)

16.强化示范区医院终末期肾病治疗项目。(示范区医院负责)

17.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负责)

18.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安心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农村急救体系建设。(杨陵区政府、社会事业局负责)

19.加强示范区医院儿科建设,做好妇幼保健院运行管理工作。(示范区医院、杨陵区政府负责)

(四)强化“三统一”药品供应工作。

20.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巩固药品“三统一”实施成果,完善药品采购货款集中支付制度,加强“三统一”药品配送环节的监管。(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21.积极做好示范区医院的药品“三统一”工作,提高实施“三统一”药品品规和临床用药目录占比。(社会事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示范区医院负责)

(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2.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其中村级不低于40%。增加中医药服务内容。(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23.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对村医补助进行公示。加强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助经费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财政局、社会事业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三、抓好近期几项具体工作

(一)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运行管理。

1.明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由杨陵区政府负责管理,示范区医院进行业务指导,派驻医务人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医院负责)

2.加强医药卫生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建设进度,力争上半年投入正常运行。(杨陵区政府负责)

(二)抓好医疗水平提升工作。

3.针对示范区医院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围绕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促进示范区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跃上新台阶。(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医院负责)

4.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管理。尽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提高门诊量和住院率,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管,提高村医素质,规范从医行为,切实为基层提供基本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杨陵区政府负责)

(三)抓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5.针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难的问题,研究制定鼓励大学毕业生、执业医师到示范区工作的政策措施。(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负责)

6.加强示范区医院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以高水平人才为核心打造一批重点科室和品牌科室。(示范区医院、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负责)

7.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管理,确保培养的全科医生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杨陵区政府负责)

8.尽快落实全区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招聘20名医务人员,使各乡镇卫生院能够正常运转。(杨陵区政府负责)

(注:括号内除特别注明的外,排在第一位的负责部门为牵头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由示范区医改办将今年的医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制定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任务。杨陵区和示范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强化监管。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强化对医改推进过程的监督管理,围绕热点问题、重大项目、医改资金、服务环节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管,保障各项医改任务落实到位,做出成效。

(三)加大投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支持医改的补偿机制和投入机制,两级财政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医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四)广泛宣传。要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和成效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全体卫生人员及时了解、共同参与、全面监督示范区医改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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