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评选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3-05-20 09:18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对2009年以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名额

2009年以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杨陵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计生部门,镇(办)、村(居)委会,基层专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中心户长中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共评选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15个:杨陵区镇(办)2个、部门3个、村(社区)10个。先进个人23名:示范区管委会1名,杨陵区镇(办)5名、部门2名、村(社区)干部5名、专干及中心户长10名。

二、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最终由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管委会审定。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严格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综合措施治理人口问题。

2.2009年以来,连续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进入全区先进行列。

3.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健全,服务管理水平高,作用发挥好,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4.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在创建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综合改革示范区活动中成绩显著。

5.人口计生系统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评选先进单位,要在做好自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牢固树立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的意识,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所在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较高。

3.精通岗位业务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工作成绩显著。

4.须从事专职计划生育工作满2年以上。

三、评选要求

(一)2009年以来,已被杨陵区级以上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再推荐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明显下滑,工作人员有违反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现象的单位,不能推荐为先进单位,单位领导不能推荐为先进个人。

(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须填写《杨凌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杨凌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审批表请于2013年5月30日前报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刘兵涛,联系电话:87033536)。

附件:1.杨凌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审批表

2.杨凌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附件1

杨凌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审批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主要事迹

镇、街道办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杨陵区

人口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政府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示范区

人口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杨凌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2013年月

姓名


性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务


行政级别


职称


技术等级


参加计生工作日期


参加工作

日期


工作单位



何时

受过

何种

奖励


何时

受过

何种

处分


主要先进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杨陵区

人口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政府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示范区

人口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