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有关要求,全面掌握我区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状况,加强风险隐患监管、整治和应急资源整合建设力度,经管委会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目标。全面系统的对我区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统计,进而为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工作和应急资源的合理整合奠定基础,提升我区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主要任务。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具体应包括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医疗卫生机构、避难场所、重大危险源等(统计表格见附件)。对风险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安全评估、统计汇总,加强动态监管;对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要如实、准确、及时;同时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建立应急资源管理数据库。
(三)职责分工。杨陵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及各行业风险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控以及本辖区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和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风险隐患排查和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尽快做出具体安排,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范围、时间进度等。要及时安排落实工作人员,并对参加风险隐患排查和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一是普查登记。要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查、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开展好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的普查工作。将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统计归档,详细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上报单位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要对本单位的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进行登记建档,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高危行业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进度,尽早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二是分析评估。要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并统计汇总上报。
三是治理整改。要边查边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普查登记全过程。对可在短时期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防止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
四是统计汇总。杨陵区人民政府及示范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集中的行业、领域。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行业、领域将普查结果统计汇总后上报示范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时需报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总结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7月1日至7月30日杨陵区人民政府及示范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集中排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改进意见,于8月15日前将该项工作总结材料报送示范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将于9月份对杨陵区、示范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是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有关部门要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确定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通过多种形式检查、督促和指导。对敷衍了事、特别是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及时采取措施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配合这次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各基层单位要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根据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联系人:吴志伟电话:87036900
传真:87036882邮箱:wzw1027@163.com
附表电子版下载地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中应急管理版块。
附件:1.应急管理机构统计表
2.应急救援队伍统计表
3.应急管理专家统计表
4.应急物资储备库统计表
5.应急物资统计表
6.医疗卫生机构统计表
7.避难场所统计表
8.重大危险源统计表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