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关于金融促进和稳定示范区经济增长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2-07-31 11:52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关于金融促进和稳定示范区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已经管委会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关于金融促进和稳定示范区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杨凌支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座谈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专题会议和杨凌示范区经济形势分析暨稳增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促进杨凌示范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国家货币政策,保持信贷规模合理增长

(一)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全区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出台一系列“促发展、稳增长”政策措施的机遇,正确认识支持示范区经济发展、力促经济稳增长既是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的首要任务,同时也是自身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加大有效信贷投放,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快信贷管理模式的转变。全区金融机构要加强和上级单位的沟通,争取更大的贷款审批权,扩大授权授信额度,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创新金融产品,适当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延伸服务领域。

二、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三)全力做好示范区重点项目信贷资金的配套落实工作。金融机构要以对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抢抓历史机遇,围绕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做好杨凌现代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法国食品工业园、后河综合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的信贷资金配套跟进工作,对开工在建、续建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示范区经济发展的带动和支撑作用。

(四)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入。各金融机构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和服务的对象,对承担国家或陕西省星火项目、重点新产品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基金项目等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商品化及产业化较成熟的中小企业,要增加信贷投放。

(五)继续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对有线电话、移动通信和信息基础设施等的信贷投入,以信息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支持水、电、气、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招商引资环境。支持住房建设,扩大对居民住房消费贷款规模。

(六)落实信用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强化诚信意识,恪守服务承诺。积极培育优质长期客户,建立互惠互助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立足示范区实际,切实纠正部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追高倾向,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骨干企业、大型企业贷款利率,执行最低上浮幅度甚至不上浮;信用户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要比非信用户低510个百分点。

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七)努力扶持中小企业,加强工业经济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示范区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帮助和支持有市场前景、有发展潜力、有信誉的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经营策略、市场定位,强化内部管理,全方位加强扶持力度,努力构建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新机制。

(八)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机制。各金融机构要设专人负责中小企业贷款营销和管理,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贷款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建立和完善尽职免责机制,设立合理的风险容忍度,做到尽职者免责。

(九)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贷款,推广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供应链融资、票据融资等贷款品种,创新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实行更为灵活的还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加强合作,破解贷款担保难问题。

四、加大涉农信贷投放,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十)增加农村有效信贷供给。各金融机构要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尽可能为涉农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多放贷款,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要切实做好涉农信贷投入工作,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发展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种子、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经营贷款,要加快审批,及时投放。

(十一)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订单农业和特色农业的信贷资金投入,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及生物工程、农用化工等农业科技企业的生产,增加农业信贷投入,优先安排良种繁育、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等所需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十二)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现代涉农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支持现代涉农企业扩大债务融资和票据融资,支持杨凌示范区现代涉农企业通过全国债券市场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企业债券和集合票据,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规模,增强金融支持现代涉农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十三)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保障“三农”资金有效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创新涉农金融产品、探索新型抵押方式和工具在杨凌先行先试;继续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开展订单农业贷款、“信贷+保险”贷款等新型贷款模式,加大对“畜牧养殖、无公害蔬菜、农作物良种、农业观光旅游”等四大农业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风险分散机制;构建涉农担保体系,实现金融与产业的有效对接,为示范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五、合理发展消费信贷,壮大消费信贷市场

(十四)大力推动消费市场发展。通过金融支持手段启动示范区消费市场、扩大消费需求、推进消费结构升级。各金融机构要深挖市场,积极推广信用卡消费,提供更加丰富的个人综合消费等信贷产品,加大对农户住房、大宗农机具、大额耐用消费品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满足城乡市场多层面的消费信贷需求,并在分期付款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以吸引潜在客户,刺激消费需求。要继续把稳步发展房地产信贷业务作为扩大消费信贷的重点领域,调整和完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比例、利率定价、贷款和还款方式,实现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结构优化,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大力支持政府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信贷支持。

六、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民生工程金融服务

(十五)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建,积极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管理新机制,加强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风险管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十六)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帮扶工作。结合杨凌示范区实际,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细则。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或联合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改善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反担保门槛。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有机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适用人群、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利率浮动范围的政策要求,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在支持创业促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农民工返乡创业、大专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创新信贷助学模式,建立贫困学生家庭档案信息库,全面掌握助学贷款需求状况,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联动等新的信贷方式。

七、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高信贷资金投放效率

(十七)加快征信制度和征信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定期更新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完善并全面推广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努力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提高征信产品社会认知度,加快推进征信产品商品化进程。做好个人和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完善的基础数据库,重点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继续探索外部信用评级体系建设途径,适时启动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评级工作。

(十八)大力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机构要主动担当起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者、倡导者和推动者,并切实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宣传普及现代金融知识和加快创建信用村镇、信用社区,积极培育企业及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通过银行同业协作、媒体曝光、司法制裁等多种途径,消除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者的侥幸心理,共创诚信杨凌的新形象,推动完善杨凌社会信用体系。

(十九)进一步健全有利于货币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实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目标,需要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因此,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地了解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具体规划,了解重点项目和企业融资等最新金融服务需求,应积极加强与发改、经贸、财政、劳动、教育、旅游、招商、环保、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磋商。建立重点项目进展通报机制。通过适时组织银政企座谈等多种方式,共同探讨加大金融对示范区经济增长支持力度的有效方式和双赢途径,切实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就业政策、收入政策、环保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等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政策合力效应的最大化,为新形势下示范区抢抓机遇、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

(二十)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宣传推广工作,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试点,便利企业进行跨境资金运作,减少资金跨境划转费用及汇兑成本。进一步落实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满足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外汇需求,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深化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着重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对进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实现最大程度的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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