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制订的《杨凌示范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杨凌示范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示范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示范区地质灾害现状及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示范区目前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氵韦河南岸的三级阶地黄土台原高陡边坡及渭河河谷区域,灾害类型为滑坡和崩塌,统计隐患点14处,分布状况为:揉谷镇3处(除张村三组、新集村一组、太子藏村),大寨镇3处(东卜村刘家壕组、黎张沟村、周李村),杨陵街道办7处(乔家底村、马家底村、崔东沟村、上代村、付家庄村、彭家窑村、张家岗小学),五泉镇1处(茂陵村下湾组)。
2011年,受9月份两次强降雨影响,全区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小型地质灾害36起,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起,避免人员伤亡5人,避免经济损失6万元,无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有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省气象局气候趋势预测,今年降水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偏多,尤其是主汛期,即7月—9月。示范区地属黄土台原区,位于鄂尔多斯地台南端,地貌以渭河冲击平原为主,海拔高度在431米—563米之间,以落差形成三个阶地,因降水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结合降水趋势,2012年示范区地质灾害发生呈增大趋势。
三、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隐患点。需加强防范的重点隐患点5处:揉谷镇除张村三组隐患点和新集村一组隐患点、大寨镇东卜村刘家壕组隐患点、五泉镇茂陵村下湾组隐患点、杨陵街道办乔家底村隐患点。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示范区地质、地貌情况及气象预测等,我区地质灾害发生预计在6月—10月,其中7月—9月为多雨季节,是滑坡、崩塌的多发时段。杨陵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预防,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四、防治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级必须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科学计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杨陵区和各镇(办)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区、镇(办)、村逐级负责制。各级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强化防范措施。各镇办要对本辖区内已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告,并在汛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同时,要加大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做好“防灾明白卡”发放工作,设置临灾预警信号,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使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安置地点、预警信号,以保证迅速、有序撤离。
(三)落实工作制度。杨陵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在汛期来临之前编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针对各隐患点逐点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严格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值班从5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镇办也要制定并落实汛期值班制度,每天下午16∶00报告隐患点监测情况,发生灾情立即处置上报。
(四)推进工程治理。示范区和杨陵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全年预算,确保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调查处理、监测预报及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发展和危害趋势,及时提出科学防治措施。积极推动揉谷镇除张村三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尽快确定治理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治理项目按期完成,早日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