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杨凌示范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2011年是全面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实现医改总体目标任务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医改工作“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要求,根据全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现提出示范区深化医改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近期医改重点任务
(一)加大药品“三统一”工作力度,扩大实施范围。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和“三统一”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70号)和省卫生厅《关于深化药品“三统一”和加强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意见》,加快“三统一”实施进步,确保全区103个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三统一”,并将“三统一”延伸到示范区医院和杨陵区妇幼保健院等公立医院。按照《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陕监发〔2011〕6号),规范企业行为,落实职能部门责任,促进“三统一”工作有序开展。(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医院)
(二)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38号),完成重新核定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尽快配置人员,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安置意见》,切实做好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效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按照医改任务进度和序时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障医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局、财政局、医院)
(三)大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及医疗救助水平。实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及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不低于7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合并一般诊疗费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住院费用中医药报销比例。出台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制定并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局、社会事业局、医院)
(四)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方式转变。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82号),合理配置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建立乡村医生培养制度,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医保水平,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五)加快“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示范区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开工建设中医医院。5个乡镇卫生院和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安心工程”建设任务。探索建立“资源共享、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整体协作”的新的医疗服务机制。加快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做好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提升医疗卫生队伍素质。(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局、医院)
(六)探索符合示范区发展要求的公立医院改革路径。认真研究国家和省上医改政策,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1号),学习借鉴延安子长等模式,深入分析示范区医药卫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示范区发展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并通过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做好基层医院成本控制、培养基层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等工作,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医院)
(七)加大医改资金筹措力度。做好2012年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50元的资金筹措工作。重点研究测算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后的报销比例、报销病种范围、大病统筹等。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提高对村卫生室的补助标准,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意见》(国办发〔2011〕32号)要求,制定示范区化解债务方案,明确化债主体,加快化债进度。(杨陵区政府,示范区财政局、人事局、社会事业局)
(八)强化医改宣传工作。重点围绕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扩大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建设“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宣传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经验,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示范区医改办、农业科技报社、杨凌电视台、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九)做好医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陕西省医改“十二五”规划思路和目标要求,适时启动示范区医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国家医改方向,符合示范区实际的医改“十二五”规划。(示范区医改办,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人事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二、总体要求
近期医改重点任务是全年医改主要任务在新形势、新阶段下更具体、更高的工作要求,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建立一支业务水平精通且稳定的医改专职队伍,以适应医改工作需要。
(二)勇于探索创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有关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将医改工作与统筹城乡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力争示范区在医改方面有大的突破,医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加强信息报送。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医改信息报送工作,在按时报送医改月报、季报和各种医改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医改各项数据和信息的质量,做到及时、准确、真实。
(四)加大财政保障。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要认真落实医改各项投入政策,做好资金测算,提前筹划,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将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方式,加大资金监管,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督促检查。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医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不足和问题。管委会督查室、示范区医改办要加强对医改实施情况的督查检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医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医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