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杨凌示范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和《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陕政办发〔2011〕13号)精神,结合杨凌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示范区成立以来,党工委、管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优化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着力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杨凌高新幼儿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幼儿园、杨陵区幼儿园先后被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示范幼儿园。
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各类幼儿园24所,在园幼儿3231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5%;幼儿园教职工414人,专任教师和保育员占教职工比例为7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示范区外来人口不断增加,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全区学前教育资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短缺,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容量有限;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缓慢;幼儿师资队伍建设滞后,保教质量有待提高。
二、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省市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以农村为重点,均衡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发展。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强化幼儿园师资队伍,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幼儿保教质量,推动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定标准、以奖代补,市级统筹、布局规划,以县(区)为主、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大力推动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强化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逐步形成以区内省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为骨干,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到2013年,全区新建幼儿园10所,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和专业化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二)年度目标
1. 2011年工作任务
(1)统筹规划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结合杨凌城乡发展规划,根据未来人口出生状况和外来人口变化趋势,在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数据统计测算,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启动现有幼儿园改建扩建维修工作。
(3)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逐步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鼓励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4)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全区所有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所需经费省上补助后,不足部分由示范区、杨陵区按照1:1的比例承担。全区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构建以社区为依托,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开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试点。依托公办幼儿园,建立1所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上核定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依托省内高校、省级培训基地和区内教研机构、省级示范幼儿园,积极组织开展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年内完成对全区民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全面培训。
(7)规范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防治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对未达标的民办幼儿园逐步规范或关停。实行民办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推行优质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的联动帮扶模式,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
2. 2012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全面开展幼儿园改建扩建维修工作。
(2)继续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继续鼓励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新建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积极探索名园办分园办园模式,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园所建立发展共同体。
(3)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完善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措施,稳定保障水平。全区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4)提升幼儿园设施水平。依据原国家教委《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教备〔1992〕81号),制订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依据标准逐步配齐幼儿园教玩具。对未按照标准配齐玩教具的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负责配齐,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适当资助。
(5)积极发展早期教育。认真抓好0-3岁儿童早期教育试点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做好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上核定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为新建成的公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师,指导民办幼儿园按标准配备教师。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年内完成对全区幼儿园骨干教师的全面培训。
(7)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3. 2013年工作任务
(1)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新建2所公办幼儿园,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幼儿园改建扩建维修工作。
(2)继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建设。继续鼓励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新建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
(3)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区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
(4)积极发展早期教育。加强对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抓好开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5)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上核定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为新建成的公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师,指导民办幼儿园按标准配备教师。年内完成对全区幼儿园园长和所有教师的全面培训。
(6)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继续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使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分类治理、改造提升、督导整改等方式,全区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长效机制,扩大帮扶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加大统筹力度,将学前教育设施纳入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建设规划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杨陵区分别成立学前教育推进领导小组,示范区学前教育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统筹规划和建设指导,杨陵区学前教育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幼儿园布局规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两级联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规划建设、土地、公安和物价等相关部门,定期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投入
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公办幼儿园建设、设施配套、正常运转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民办幼儿园的改扩建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进行补助,对规模较大、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定奖励。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和公共资源,按办园标准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在资金、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鼓励和扶持城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学前教育事业。
(四)加强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杨陵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对幼儿园的审批和监管,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办园质量。
(五)强化督查督导
将学前教育作为“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落实教育责任的考核范围,逐级签订目标任务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监督体系、督导评估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大对目标任务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工作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促进学前教育快速、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