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1-02-18 16:00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满足旅客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按照省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0〕2159号)文件精神,2011年春运工作从元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经管委会同意,现就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对切实做好春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春运指导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示范区成立由管委会副主任冷劲松担任组长,管委会副秘书长王智民和发改局副局长崔汉涛担任副组长,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局、交通局、公安局、劳动人事局、社会事业局、旅游局、工商局、安监局、杨凌火车站、西宝高速杨凌管理所为成员的春运领导小组,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崔汉涛同志兼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监测春运动态,认真协调处理春运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各种问题。

  二、强化监督,确保春运安全。运输管理部门和各类运输企业要多措并举,把确保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加强对运输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审查驾驶员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和管控,严防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大对公路主干线、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力度,确保道路畅通。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车。

  三、科学调配运力,统筹兼顾客货运输。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旅客流量和流向,适时增补运力,增设线路,增加车辆密度。要针对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适时调配运力,以应对紧要情况。教育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民工的有序流动和引导,及时提供客流信息,以便交通运输部门合理安排运力。运输部门在做好客运的同时,要提前掌握春运期间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努力保证重要物资及节日市场供应商品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四、完善应急预案,降低突发事件影响。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建立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春运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特别是苗头性事件要进行研究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运力大幅下降、客流聚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要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运输秩序。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储备一定的应急运力和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以备急需。

  五、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春运合力。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在客流量及运力发生较大变化和发生重大事件时,要互相通报,采取联动措施,及时做好旅客接转疏运和处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采取延长服务时间、组织团体订票和上门送票服务、提高运输正点率等方式,尽力满足不同乘车需求。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及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和反映春运动态和信息,遇有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春运工作结束后,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1年3月3日前书面报示范区春运办。(联系人:樊兵,电话:87036801,传真:87036928)。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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