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1-06-30 20:28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陕政发〔2011〕28号)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档次统一调整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共11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缴费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缴费200元以下档次的,政府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300元的,补贴为40元;缴费为400元以上(含400元)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补贴在4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最高补贴标准为80元。

  四、基础养老金仍按100元/月的标准执行,以后随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超出中省补贴部分,由示范区和杨陵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

  五、新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以及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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