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示范区管委会法制办。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杨凌示范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示范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陕西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示范区实际,提出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的要求,紧紧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抓好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一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决策要经过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听取意见、听证论证制度,明确听取意见、进行听证论证决策事项的范围,规范听取意见、听证论证的规则、方式、结果运用等,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施情况民意调查和社会效果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决策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原则,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确保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效果。明确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除程序性规定、技术性规范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外,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三是重点做好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城市管理、社会稳定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第五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二是继续办好行政服务大厅,认真推行“一站式”办公,提高行政许可效能,努力实现“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四)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探索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办公场所、网站上进一步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规范,制定完善的执法程序,严格按程序执法。二是切实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实现罚缴分离,除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一律由当事人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制作处罚决定书,出具法定罚款收据。三是贯彻实施《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从重处罚案件、听证程序案件的备案和审查的准备工作,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适时启动从重处罚和听证程序案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四是继续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监督执法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六)加强依法行政监督。一是认真贯彻《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程序暂行规定》,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监督,继续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工作。二是积极发挥依法行政监督人员和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加强与其它监督机关的合作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大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一是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与改革发展稳定同样重要的位置,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重视加强政府、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等重要作用。
(二)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机构和人员,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示范区管委会法制办。同时要认真总结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完善和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