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1-05-12 19:55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118号)(以下简称《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0〕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省级行政机关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后,通过梳理行政处罚依据、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途径,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确保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认真抓好《规定》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示范区管委会2011年法制工作要点,并将其作为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确定后,行政执法部门要以熟知新的执法标准为重点,组织本部门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执行新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向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宣传《规定》的相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积极做好从重处罚案件、听证程序案件的备案和审查准备工作

  从重行政处罚案件或者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应该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备案和审查。按照《通知》的要求,在全省裁量基准制定完成后,适时启动从重处罚和听证程序案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管委会法制办公室和杨陵区政府法制局将在6月份集中开展此类案件的摸底调查工作,重点调查此类案件的数量及案件处理期间有无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该意见被采纳情况,案件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案件处理是否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等。

  (三)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按照省法制办统一安排,省级行政机关将在2011年9月20日前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省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裁量基准制定公布后,即作为全省执行该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的标准。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如需单独制定裁量基准,需经管委会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备案、公布,并同时报上一级相应工作部门备案;杨陵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如需单独制定裁量基准,需经杨陵区法制局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备案、公布,并同时报上一级相应工作部门备案。单独制定裁量基准的部门要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适时修订裁量基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备案和公布。

  无需单独制定裁量基准的部门,要对照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裁量基准进行认真核查对接,以确定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的新处罚标准。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项目及新处罚标准应在2011年9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积极探索重大案件公开制度

  根据《规定》的要求,社会影响面大、公众关注度高的行政处罚案件要向社会公开。在全省统一的案件公开规范制度出台之前,可以参照国家关于政务公开的规定,探索重大案件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以有利于工作和方便监督为原则,将涉及国际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的重大案件向社会公开。在探索过程中,及时总结案件公开经验,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固定下来,为将来全省制定统一的案件公开规范积累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合理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实施行政处罚不但要合法、更要合理,实施处罚不但是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权力、更是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责任的观念,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管委会法制办公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对管委会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法律和技术问题。

  (二)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相结合,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政务公开等工作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以增强工作的整体效果。各级执法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联系、沟通和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了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议。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内容。管委会法制办要会同同级监察部门,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和本方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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