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1-04-08 19:34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陕府法发〔2010〕4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经管委会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认识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多年不懈努力,示范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行政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制度尚不健全,程序还不够完善;考核机制不顺畅,奖惩措施不到位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杨陵区政府和管委会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继续抓好三项清理工作

  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三项基础性工作。去年以来,我省进行了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一些部门进行了整合,行政执法依据有所变化,职能有所调整。目前,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基本结束,杨陵区政府和管委会各部门一定要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根据改革后新的“三定”规定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工作。管委会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性质、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要报管委会审定后以管委会的名义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职权清理结果要以本机关的名义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管委会法制办公室备案;杨陵区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性质、行政执法依据目录要报杨陵区政府审定后以杨陵区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职权清理结果要以本机关的名义向社会公布,同时报杨陵区政府法制局备案。三项清理工作务必于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

  (二)切实抓好执法职权分解和执法责任落实工作

  行政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要求,对清理确认的行政执法职权逐项梳理,分解落实到本机关的内设机构(处、室、科、队、所)和具体执法岗位,确定不同机构、岗位和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根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该承担责任的种类。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所属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使职权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紧密挂钩,形成职权明晰、责任明确的责任机制。落实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务必于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

  (三)抓好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检验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办法》规定了评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组织领导,明确考评要引入外部评议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办法》的规定,每年结合年度考评,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既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又是落实法定职责的重要保障。《办法》对责任追究行为、责任种类及承担方式,追究程序及追究主体做出了具体规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切实做到权责一致,奖罚分明。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完善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长效机制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责的调整、行政执法职权的变动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管委会各执法机关要在30日内报管委会法制办,经管委会法制办审查后以管委会名义分批集中公布;杨陵区各执法机关在30日内报杨陵区政府法制局,经杨陵区政府法制局审查后以杨陵区政府名义分批集中公布。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的网络查询系统,供社会公众查询。

  继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制度。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真实载体,也是检查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行政执法机关一定要重视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案卷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行政执法机关一定要按照要求,使用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完善外部申请受理和内部审批运行程序,明确执法案卷的统一标准和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建立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措施。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要把解决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从组织领导上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力推进。由管委会法制办、杨陵区法制局及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宏观指导

  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管委会法制办要对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宏观指导,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示范区、杨陵区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有序深入地推进。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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