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1-03-09 16:12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杨凌示范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加快建立示范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11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积极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差距,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二、建设目标

  建立以示范区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及配套改革措施4个方面的内容。

  (一)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主要由三级网络组成。

  1、一级网络建设

  按照三级医院的建设标准,加大资金和项目投入力度,做大做强示范区医院,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在示范区医院加挂杨陵区医院、杨陵区中医院牌子,使其成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负责全区基本医疗及疑难病人诊治、危重急症病人抢救、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承担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技术指导任务,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2、二级网络建设

  包括乡镇卫生院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两部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对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提供预防、诊疗、康复、保健等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对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业务指导等工作。

  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由杨陵区政府负责。人员编制由杨陵区政府依据国家标准,结合实际予以确定。在保证乡镇卫生院人、财、物等隶属杨陵区政府不变的前提下,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运行、医疗卫生职能由示范区医院负责。医护人员由示范区医院按照用人标准统一招聘,并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统筹调配使用,实行乡镇卫生院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乡镇卫生院院长人选由示范区医院提出,征求杨陵区政府意见后,由杨陵区政府予以聘任。乡镇卫生院运行费用、医护人员工资等由杨陵区政府按国家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在年初拨付示范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由杨陵区政府统一聘任和管理。

  对政府主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卫生院建设和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对其它社会力量开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示范区医院采取业务指导,横向协作的方式,规范提高其服务水平。

  3、三级网络建设

  包括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两部分。主要职责是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以及一般康复等工作。

  村级卫生室建设要按照省级标准,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所规范化卫生室。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村级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要按照每1万人左右设置1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在城区范围内建立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确保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示范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公共卫生服务科室,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定公共卫生人员。建立健全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健康教育等内容的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形成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同时,将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之中,根据其完成的公共卫生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予以补偿。

  (三)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

  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由杨陵区政府负责,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就医挂号、诊断、处方、病历、医疗费用,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医保、药品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等全区联网,促进示范区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信息实时共享,全面推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

  (四)配套改革措施

  1、抓好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建设。在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内部建立“资源共享、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整体协作”的医疗服务机制。由示范区医院负责,对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内的医学化验、仪器检查等进行整体质控,实行示范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化验、检查设备网络共享;采取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方便群众结算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整体协作。

  2、抓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在全区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品价格”和“零差率”销售;在示范区医院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通过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廉价用药,降低群众医疗负担。

  3、抓好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医院负责做好三级网络内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基层全科医师的培养,加强基层康复保健人才培养和护理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全区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任务分解和工作进度安排

  (一)一级网络建设。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指导,示范区医院负责在3月底前制定示范区医院建设方案、乡镇卫生院管理和运行方案。

  (二)二级网络建设。杨陵区政府3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确定;4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配备工作;5月底前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工作。示范区医院4月底前,在揉谷乡、五泉镇、李台乡3个卫生院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三)三级网络建设。杨陵区政府3月底前,完成村级卫生室达标验收工作;6月底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四)改革措施落实。杨陵区政府负责,示范区医院配合,4月底前,完成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7月底前,完成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示范区药监局在3月底前,完成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统一思想。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涉及单位必须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统筹城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自觉服从大局,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成立示范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分管副巡视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示范区人事局、财政局、药监局、医院、管委会法制办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杨陵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陵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杨陵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共同抓好此项工作。

  (三)强化工作督查。由管委会督查室负责,督促成员单位按建设内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做好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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