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17号)精神,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结合示范区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打造一批适合示范区产业特色的供应链发展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示范区重点涉农特色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成本增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一批在全省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特色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走在全省前列,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 积极建立农业产业供应链体系。鼓励田园农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推进全产业链建设,不断提升农业供应链、产业链价值。引导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组建紧密型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企业联盟,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局、经贸和安监局、杨陵区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积极提升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平台,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公共信息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形式,努力扩大订单生产,实现以销促产。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督促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平台联合,打造综合型金融平台。(示范区农业局、科技局、经贸和安监局、金融办、杨陵区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积极推进质量安全追溯。加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杨陵区镇(街道)农贸市场建设,实现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设施及标准化建设,抓好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企业试点及监督评价工作。依托杨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具有主要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状况、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风险监测管理、全程追溯管理等功能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成覆盖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和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三级”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逐步将肉类、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品牌培育。(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科技局、农业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杨陵区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进制造业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1. 积极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涉农工业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加强产学研对接和成果示范应用,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发改局、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积极开发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制造服务链融合利用、服务价值链协同等公共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发改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积极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广智能识别系统在制造供应链的应用,提升供应链追溯体系建设水平。推进农业装备制造、建材、食品、电子信息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提高敏捷制造能力。(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发改局、科技局、杨陵区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1. 大力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以借鉴、复制和推广试点经验为抓手,深入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商流通函〔2017〕514号)精神,加快建设“智慧杨凌”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商场、智慧社区、智慧物流。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整合和建设,依托杨凌物流产业园,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物流项目。整合相关物流园区、企业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数据资源,建设杨凌供应链数据信息中心,提升流通领域供应链智能化水平,实现数据信息的权威发布和资源共享。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支持建设种子、果蔬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类平台,聚集供需信息,提供信息发布、支付结算、仓储物流、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发改局、科技局、质监局、工业园区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积极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推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合理安排库存。通过平台直接服务需求终端,引导生产者和生产企业增品种,构建跨界融合、共享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提高供给质量。(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农业局、质监局,杨陵区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采取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弱小、分散的供应链资源,通过业务融合、流程再造、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金融办、人行杨凌支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构建国际供应链
依托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大力推进杨凌示范区物流节点城市建设,加大交通网络通道建设,深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路国家城市的互联互通。积极推进跨境贸易合作,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海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按照中省部署,严格落实人员流动、资格互认、标准互通、认可认证、知识产权等方面规则。(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发改局、人社局、交通局、质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体系支持
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
1. 金融支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供应链相关的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配合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建立健全适应供应链创新和应用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渠道。引导商业银行加强产学研用等供应链创新应用企业的信贷支持。对信用记录良好、有市场、有潜力的供应链创新和应用企业适度提高授信额度。支持供应链创新和应用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进企业到全国股转系统、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政府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支持供应链创新和应用企业发展。(示范区金融办、财政局、经贸和安监局、人行杨凌支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 用地支持。统筹安排供应链创新和应用企业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情况下,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满足供应链创新和应用企业发展用地需要。对示范区管委会确定的重点供应链创新和应用企业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示范区国土局、住建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 其他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现行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示范区发改局、科技局、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统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经贸、质监、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强化动态监管,依法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努力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监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交通局、食药监局、税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杨凌支行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创新供应链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际化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吸引和聚集世界优秀供应链人才。(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经贸和安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行业组织建设
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等,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示范区供应链发展与省内外乃至国际接轨。(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人社局、质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