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助力“追赶超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2018年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计划请于8月3日前上报管委会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并在各自官方网站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管委会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杨凌示范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类别 |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党工委委员会、管委会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管委会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结合管委会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管委会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管委会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 示范区编办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 杨陵区政府 | ||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动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 示范区财政局 杨陵区政府 | |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杨陵区政府和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结合实际选取本地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示范区发改局 示范区国土局 示范区财政局 杨陵区政府 | ||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陵区政府 | |
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示范区精准扶贫联合办公室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示范区食药监局 示范区环保局 杨陵区政府 |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 |||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 示范区网信办 示范区公安局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示范区网信办 示范区公安局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 |||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 示范区政务公开办 示范区编办 示范区自贸办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 |||
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 |||
加快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 | |||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 |||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 示范区自贸办 示范区编办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以省(区、市)为单位公布地方各级政府“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 | |||
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 | 示范区自贸办 示范区编办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 |||
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示范区发改局 示范区工商局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自贸办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 |||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
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示范区政务公开办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 |||
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 | |||
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 |||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杨陵区政府 | |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示范区网信办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杨陵区政府 | |
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 |||
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 |||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根据国务院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 示范区政务公开办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 |||
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守法、合理用法的良好氛围。 | 示范区法制办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 各试点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7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8月做好省政府办公厅验收工作。 | 示范区政务公开办 示范区各试点单位 杨陵区政府 | |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 |||
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 示范区政务公开办 管委会各部门 杨陵区政府 | |
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于11月底前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杨陵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