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7-13 14:03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改革

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示范区医疗卫生服务整体质量,完善适应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科教人员,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高层次需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到2020年底,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高效顺畅,与全面小康社会、区校融合发展同步的优质区域医疗卫生体系初步建立,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示范区医院成功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全面满足驻区高校科教人员的高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示范区医院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示范区卫计局负责)

1.强力推进示范区医院“三甲”创建。支持示范区医院按计划全面完成“三甲”医院创建工作。按照“边创建、边提升、边完善”的工作思路,支持示范区医院通过大数据分析,弥补薄弱学科、提升优势学科、强化地域“高频需求”学科发展,加强心理咨询科、皮肤科等紧缺科室的建设力度,支持示范区医院积极参与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加快应急救援、传染病救治、全科、儿科、妇产科等领域建设,成为集临床服务、医疗教育、医学科研和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区域龙头性医疗综合体,带动区域医疗服务协调发展。

2.全面深化示范区医院与西安市的“三甲”医院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合作。支持示范区医院全面对接西安市高水平医院,通过建立并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合作、选派学习培训、组建专家团队驻院开展医疗服务、定期来访指导等多种方式,加速提升示范区医院的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

3.加强示范区医院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到2020年,示范区医院90%以上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拥有正高以上职称,且具有近三年内在知名“三甲”医院脱产进修学习半年以上经历。自2019年起,按照逐年提高的原则,示范区财政加大对示范区医院“人才引进与培养”经费投入,支持示范区医院强化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引进、多点执业和外派技术骨干赴国内外进修培训工作。全面落实示范区医院备案制用人自主政策,以及《杨凌示范区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杨发[2017]34号)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示范区医院自主决策,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便捷方式和“一人一策”等特殊优惠政策,快速带动医院学科发展。

4.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自2019年度起按照逐年递增的原则,逐步加大对示范区医院的“年度财政综合补贴资金”投入,财政对示范区医院每年的具体支持额度,由示范区卫计局结合全国平均水平,牵头向财政部门提出具体预算。支持示范区医院采用灵活融资方式,购置和更新大型医疗设备。

(二)深化医疗卫生领域区校融合发展,优先保障科教人员高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示范区卫计局负责)

1.深化区校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区医院区域医联体龙头作用,加大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以下简称西农大)校医院的融合发展支持力度,支持校医院及时更新大型医疗设备,由示范区医院组建高质量的医疗团队,长期入驻校医院开展诊疗活动,“上门”服务教职员工并全面帮扶校医院发展。同时,示范区医院为科教人员就诊、转诊、住院提供“绿色通道”、预留床位等服务。具体入驻科室和医务人员数量由示范区医院与西农大校医院协商确定,动态调整,确保示范区医院医疗团队入驻校医院后能够满足科教人员相应就医需求。与此同时,支持校医院依据自身发展实际水平,酌情申报评定相应等级资质。

2.优质医疗资源互通共享。示范区医院检测检验中心等可共享、通用资源于2018年年底前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在线开放,优先实现西农大校医院与示范区医院相关检测、化验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在线传输、研判、会商,建立住院病人双向转诊、会诊“绿色通道”,实现两所医院之间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服务衔接的“互联网+医疗”融合发展和紧密型医联体模式。

(三)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民营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示范区卫计局负责)

1.新建一所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在“十三五”期间,新建一所二级公立综合医院(300张以上床位),填补示范区无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空白,进一步夯实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改善群众就医需求。

2.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意见,实施民营医疗机构优势专科培育工程,鼓励和引导现有社会力量举办的医院走专业化、精细化路子,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优势专科品牌化,形成与公立医疗机构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区医疗机构均衡化发展。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体系建设(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卫计局共同负责)

1.加强疾病防控机构能力建设。支持杨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硬件设施和人力资源实现标准化配置,完善重大疾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实验室检测、预防和控制能力。

2.支持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发展。支持杨陵区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计划生育、应急救治、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和人力资源实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3.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示范区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健全运维管理、指挥调度、物资保障、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进一步明确杨陵区的属地化卫计监管职责(示范区医院的日常卫计执法监督工作由杨陵区卫计局负责),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保障,按标准配备执法取证、快速检测等设备,有效对接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信息平台,全面落实卫生计生监督电子执法及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区域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管工作水平。

(五)加快推进相关重点医改工作(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卫计局共同负责)

1.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和落实签约服务的政策支持,拓宽签约服务筹资渠道,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的激励机制及吸引居民签约的优惠措施;建立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激励分配、差别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绩效考核等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时新增签约服务项目;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设施设备配置,强化示范区医院对签约服务的技术支撑。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深化示范区医院改革,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行院长聘任制、年薪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法人治理机制,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自主权。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价体系,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政府卫生投入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中省相关政策要求,强化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职能。示范区财政自2019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费专项用于示范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杨陵区政府可参照上述标准酌情确定本级卫计事业专项经费支持。

(二)强化行业监管。示范区卫计局要加大业务指导和督导力度,杨陵区政府(杨陵区卫计局)要全面负责并切实落实示范区全域卫生监督等综合执法职责,促进示范区医疗卫生事业规范发展。

(三)夯实行业基础。杨陵区政府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全面对标落实县级卫生资源标准化配置要求,补齐短板,在2019年年底前,配强、配齐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全面夯实示范区全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行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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