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大力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示范区“3631”方略,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培育,壮大创新主体规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实施“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主线,以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增强政策扶持效应,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推动示范区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形成技术创业企业铺天盖地、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顶天立地的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示范区技术创业企业达到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3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以培育和壮大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为重点,针对科技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整合科技资源和政策措施,引导创新链、资金链向企业和产业聚集,提升科技企业对示范区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一)培育技术创业企业,集聚高层次创业主体
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招引和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主体。用足用活示范区各类人才和创业政策措施,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围绕产业链和技术链推进精准招商,引入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依托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建立导师、高校、机构、政府多层次大学生创业培育体系,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等创业;发挥职业农民创业创新园、精准扶贫示范园等载体作用,引导职业农民创办企业。对技术创业企业,引导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创业培育;按照创业项目市场前景评估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种子孵化资金资助,给予单笔10万元两年期贴息贷款;入驻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3年免缴办公用房租金。到2020年,示范区技术创业企业达到1000家(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技术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小巨人后备力量
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支持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帮助企业稳定科研人员队伍;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攻关、产品中试等科技创新,推进企业掌握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支持企业开发“杀手锏”产品,努力形成具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持续提升企业成长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专利申请、授权和年费等方面给予资助;对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5%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其中拥有不少于1项I类发明专利或5项II类实用新型专利的,纳入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给予5万元培育补贴;对企业首台套产品,按销售价格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家(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
(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
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抓手,推进企业以自主研发、技术交易等方式获取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成果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科技需求和技术瓶颈,协同科研单位开展协同创新。以科技创新项目为引导,以研发加计扣除与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撑,推进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部门、购置研发装备、搭建技术创新团队,构建产学研合作研发体系。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自主建设的科研平台,优先认定为示范区技术创新中心(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补助;支持优先实施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推荐申报中、省科技项目。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家(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税务局)。
(四)围绕主导产业,遴选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在种业、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智慧农业、农机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遴选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其成长为创业板、中小企业版、新三板等上市挂牌企业的主要群体。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是指注册不满5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2000万元之间或年实际缴税超过50万元;或者年销售收入500-1000万元,且连续 2 年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35%的科技型企业。对认定的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到2020年,示范区遴选认定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3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以上,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经贸和安监局、财政局、农业局)。
(五)整合资源要素,助推小巨人企业高速成长
突出重点环节,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高成长性,培育期三年,给予最高1800万元的奖励补助支持。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设立研发部门,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组建新型科研机构,建设专业孵化器。优先认定企业组建的科技创新平台为示范区技术创新中心(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获得国家、省、示范区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示范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补助;获得国家、省、示范区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科技局)。
支持研发创新活动。通过示范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面向企业发展技术需求开展合作,推进企业挂牌研发课题、招标合作研发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最高支持60万元;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采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许可等方式,联合科技成果持有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在区内就地转移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给予40%、最高200万元双向补助(牵头单位:科技局)。
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负责人优先推荐申报示范区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和10万元购房补贴。对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在杨凌工作满5年房屋产权归本人所有。对企业引进的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企业聘用的大学本科以上人员,签定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安置补贴;全额补助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补助期最长2年;按博士、硕士、本科学历等次分别提供保障住房不少于50平方米、30平方米、20平方米,无房源保障时,按每月600元、400元、200元给予租房补贴,补助期最长3年(牵头单位:组织部;配合单位:人社局、住建局)。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撑,发起设立规模不少于1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金融、保险、市场融资等多元化投融资主体支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示范区金融办与杨凌农商银行就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融资问题制定专门政策给予支持。探索创新型金融要素交易机构对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的个性化服务,完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开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等试点,出台科技贷款贴息政策。打造有影响力的区域资本市场,对各类股权投融资机构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按其服务企业数量和协助企业获得资金额的业绩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拟在国内股票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凡在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给予150万元补助;凡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申请材料的给予250万元补助;凡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成功,按净募集资金额的千分之五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主办券商向监管部门上报推荐挂牌文件后,给予50万元补助;企业挂牌后,给予100万元补助。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后定向增发,按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财政局、科技局)。
支持企业走出去。将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优先认定为示范区产业链推广企业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纳入示范推广体系,在示范能力提升项目和示范推广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在区外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科技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外聘人员为主体,示范区科技局、人社局、经贸和安监局、农业局、财政局、金融办等单位为参与成员的示范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科技局,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示范区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建立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形成分工明确、重点突出、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科技局;配合单位:示范区相关部门)。
(二)加强考核督查。将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纳入示范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重点对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的组织实施、项目落地、资金支持、实际成效等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定期通报,督促落实(牵头单位:考核办、督查室;配合单位:示范区相关部门)。
(三)加强创新服务。落实“3631”方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管委会涉企服务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全力推进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搭建好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台,围绕技术交易、设备共享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发改局、科技局;配合单位:示范区相关部门)。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培育氛围;围绕特色项目、优秀创业人物及团队,适时推出系列专题报道;对项目落地及培育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深度报道,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牵头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示范区相关部门)。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