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16 11:39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412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杨凌示范区城市总体规划》和《杨凌示范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抓手,科学规划,统筹部署,依法建绿,基本建成总量适宜、景观优美、现代宜居、文明开放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示范区各项绿化指标更加规范,发展模式更趋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建设管控和引导能力持续加强,综合功能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三绿指标更趋合理。到2019,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1%、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

——城市规划更加规范。海绵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划定覆盖率达到85%;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80%

——园林单位不断增加。2019年以后城市新(改)建单位、居住区园林单位(居住区)创建率达到50%以上。

——城市生态逐步改善。城市绿化格局进一步完善、三河两渠、过境路绿化生态修复持续强化。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力度逐步加大。集雨型绿地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提高,道路绿化普及率、林荫路推广率和绿地达标率逐步提高。

——城市绿道设计更加科学。禁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绿道资源,创造便捷、舒适的城镇绿道出行环境。

——防灾避险能力全面加强。科学设置防灾公园、临时紧急避险绿地和绿色疏散通道,形成防灾避险综合能力强、各项功能完备的城市绿地系统。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捆绑整合,全面推进,主要涉及8大类56项考核指标。

(一)完善城市综合管理

1. 科学规划生态布局。按照高于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修订完善《杨凌示范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杨凌示范区生物保护规划》,保护城市绿线,逐步形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 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健全园林绿化公示和工程养护管理、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落实义务植树等一系列园林绿化制度,依法行使工作职能。

3. 提升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公司科技成果转换率。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数字信息库,对城市园林绿化信息持续实施动态监管。

4. 保障绿化工作经费。年财政预算中专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建设、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

(二)加强城市绿地建设

5. 加强公园绿地建设。合理规划公园布局,积极推进社区公园、郊野公园的建设和改造,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达到9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随城市规模和人口逐年递增。建成大于40公顷的植物园1个,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60%以上。重点实施邰城广场改造、教稼园改造等绿化提升工程。

6. 加快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树原则,与城市新建(改造)道路同步实施道路绿化,道路绿化普及率、绿地达标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以上。重点实施展馆周边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城区绿化提升及增绿补绿、杨凌渭河滩地生态治理工程等项目。

7. 加快庭院绿化建设。大力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分别达到60%以上。重点实施以恒大城、棠樾湖居、沁园春天等新建小区为主的庭院绿化建设,通过拆违增绿、拆墙透绿、破硬植绿、缺株补绿、立体造绿等途径,抓好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和居住区绿化工作。

8. 积极保护城市生态。全力保护城市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受损弃置裸露地能及时得到生态修复,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重点实施三河两渠区域绿化和渭河湿地生态建设,不间断建设公益林带,强化小湋河生态林地管护。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全民植绿、护绿、爱绿意识。

(三)强化科学建设管控

9. 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绿地建设指标要求,全力保护绿化建设成果。重点绿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和审计有关规定。

10. 推进公园规范化管理。按照公园的性质和分类,制定完善技术的管理规范,使公园设计、建设、养护和管理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严禁在公园设立私人会所有关规定,辖区公园实现零违规。发挥公园文化的社会效应,提高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70%

11. 积极推广节约型绿地建设。结合各类绿地现状,开展节约型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结合海绵城市要求,建设一批生态型、复合型、节约型城市绿地,提升绿地生态效益,城市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60%以上。公园绿地新、改、扩建设项目透水技术应用率达50%以上,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逐年增加,提升城市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

12. 加强历史风貌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划定城市紫线,历史风貌和风景名胜区得到有效保护。对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调查,辖区内古树名木全部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和跟踪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13. 有效控制空气、噪音、水污染。继续实施蓝天工程,抓好治污降霾和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年空气优良天数在241天以上。积极控制城市噪音,建立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降至56分贝以下。加强地表水治理,地表水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14. 控制城市热岛效应。完善城市热岛效应监测网络,建立城市热岛效应动态监测机制,按年度发布城市热岛监测公报,跟踪研究城市热岛效应的形成机理和变化规律。通过城市规划设计、绿化带设置及生态廊道建设,使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0℃

15. 保护城市湿地资源。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五)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16. 着力整治市容市貌。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回收处理机制;垃圾箱、转运站等卫生设施齐全,城区道路、广场等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100%,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公厕设置达到国家城市公厕设置标准,市容评价值≥8

17.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对城市道路重要路段、节点、交叉口的运行效率进行评估和改善,缓解交通拥堵。实施公交、步行和自行车绿色交通。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路面、附属设施、交通安全更新完善,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各种交通方式高效协作,公共交通覆盖率≥35%

18. 完善城市给排水功能。加强给排水管网建设,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100%。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19. 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大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9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达标处置率≥90%;合理规划布局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利用率逐年提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或示范区,逐步推进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 强化城市照明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亮化绿色节能,主次干道及广场亮灯率达98%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公园、人行天桥、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

(六)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21. 加强城中村改造。教育、医疗、文体、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城中村基本实行城市社区化改造。

22. 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完善道路绿化景观,行道树绿带选择树形美观、耐修剪、抗病虫害的树种,加大对无行道树道路改造力度,林荫路推广率保持在70%以上。逐步建设慢行交通系统,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七)全面加强住房保障

24.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大对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住房保障率≥80%,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基本建立城市住房、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安排部署(2019315412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分月度详细安排工作进度,召开创建推进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推动落实(2019415615)。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保证工作大不漏项、小不漏点,限期达标;高质量编制各种创建资料;迎接国家住建部的技术调研,争取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的初验。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迎接考评验收(2019615630)。在持续巩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进一步整改完善,迎接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迎接国家验收(201971715)。继续完善资料,巩固提升,做好国家园林城市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创建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要求,实行目标责任制。示范区督查室、考核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并将其列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占考核比重3%,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高效落实。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示范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安排绿化专项经费,重点向城市绿化倾斜。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要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建设绿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九红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陈亚平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冷畅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副校长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员:韩联社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杨陵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小明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

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桂党会示范区发改局(统计局)局长

张少文示范区教育局局长

袁鸿马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薛增召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春安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局长

王西宁示范区水务局局长

马江涛示范区农业(林业)局局长

姚忠臣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任延宁示范区城管局局长

曹亚岐示范区房征办主任

卫景芳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主任

梁孝宏农业科技报社社长

侯振锋杨凌电视台台长

杨凌城投公司董事长

郭军政示范区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童放民杨凌气象局局长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后勤处处长

张坐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推广处处长

李正文杨陵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李文华示范区城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任延宁同志兼任。李文华、李正文、李 魁(示范区住建局总规划师)、杜伟莉(示范区农业局副局长)、罗银军(示范区水务局副局长)、成鸿伟(示范区环保局副局长)、郝格平(示范区市政公司总经理)为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职能部门抽调。

附件2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类型

序号

指标项

考 核 内 容

具 体 要 求

考评方式

考评范围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综合管理

1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

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

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保障绿化维护、养护费用资金投入。

核查上报资料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维护资金

示范区财政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2019年

4月底前

2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区)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2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开展市花、市树研究及推广应用。


核查上报资料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科研机构或科研项目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示范区农业(林业)局

2019年

5月底前

3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政府批准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工作。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期限低于评价期,视为不满足本项评价。

核查资料

①为否决项

②不满足,-1分

城市规划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城管局

2019年

4月底前

4

城市绿线管理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划定城市绿线,符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要求。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否决项)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5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城市园林绿化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法规、标准、制度。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制度,比较重要而又无法准确量化的内容,通过评价制度建设进行控制。

核查资料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管理制度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示范区规划、城管、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

2019年

4月底前

6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①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并有效运行;

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

③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管理信息技术

示范区城管局

西北农林科技

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

学院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科技信息中心

2019年

5月底前

1.综合管理

7

城市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80%

满意率评价采用抽查不少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的公众调查。

专家组实地抽查不达标,-1分

城市公众

满意度调查

示范区统计局

创建办

2019年

5月底前

2.绿地建设

8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6%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每减少1%-1(否决项)

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有积极作用的区域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管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9

建成区绿地率(%)

≥31%

可计算建成区外的其他绿地,但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城市绿地总面积的20%。

核查统计资料(否决项)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示范区城管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1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9平方米


核查统计资料(否决项)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安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11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0%;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12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0.06

综合公园①专指公园,而非指所有公园绿地,管理界限明确,并在园内设有管理机构;②指综合性,强调设施的完备;③面积必须大于10公顷。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公安局(建成区人口统计)、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13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60%

本项评价旨在控制园林绿化中单纯草坪的种植比例。

核查统计资料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

5月底前

14

城市各城区

绿地率最低值

≥25%


核查统计资料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杨凌示范区非设区市

15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5平方米/人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否决项)

城市

建成区


杨凌示范区非设区市

2.绿地

建设

16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95%

2002年(含)以后新建、改建居住区,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区改建不低于25%。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10%,-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17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

主要考核2005年后建设、改建的居住区和有庭院单位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住建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18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95%,考核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12米(含)的城市道路(支路),历史文化街区道路可不考核。

对道路绿化绿量进行考察,重点考核红线宽度大于12米的道路行道树种植。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

5月底前

19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80%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的城市道路(支路)可不在评价范围内。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

5月底前

20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80%

主要考核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防护绿地的实施情况。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2019年

5月底前

21

植物园建设

地级市至少有一个面积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并且符合相关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求;地级以下城市至少在城市综合公园中建有树木(花卉)专类园。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农业(林业)局、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示范区城管局

2019年

4月底前

3.建设管控

2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

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8。主要评价城市绿地格局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城市园林绿化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对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以及在城市功能性质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

①城市绿地格局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②园林绿化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

③城市园林绿化对于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

④在城市功能性质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

专家组实地评价打分,不满足-2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3.建设管控

23

公园规范化管理

①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

②编制近2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

③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

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24

公园免费开放率(%)

≥95%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年

4月底前

25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

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

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管理维护规范。

强调规划应急避险绿地的实施,而不是要求应急避险绿地越多越好。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26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

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27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包括古树名木的建档和存活两项内容。纳入建档并存活统计的古树名木应符合《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的规定。

查阅资料并实

地考核不满足,

-1分

①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②考核范围为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农业(林业)局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教育

(文物)局

2019年

4月底前

28

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

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自然树形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等;

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①②一项不满足-1分(加分项)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2019年

4月底前

3.建设管控

29

立体绿化推广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逐年增加且实施效果明显。

①有没有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办法;

实施后的效果如何。

查阅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2019年

4月底前

30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良好;
②城市发展历史印迹清晰,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不同历史阶段代表性老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

①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应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非历史文化名城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题或风貌保护的专项规划;

②对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

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文物局

2019年

4月底前

31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

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规划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示范区旅发委

示范区文物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32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不满足-1分(加分项)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国土局、杨凌城投公司

2019年

4月底前

4.生态环境

33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①城市原有山、塬、沟、谷、江、河、湖等自然地形地貌格局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规划区

示范区国土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

4月底前

34

生态网格体系建设

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

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城市周边荒山(坡、塬、沟)裸地、河渠沿岸、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林业、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按规划和规范完成所辖区域绿化且管理到位。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规划区

示范区国土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示范区农业

(林业)局

示范区水务局

示范区城管局

2019年

4月底前

35

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已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

进行城市生物资源的本底调查;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效果。重点考核鸟类、鱼类和植物种类的数量在5年或5年以上的周期内不小于基准年统计的数量。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环保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农(林)业局、水务局、城管局配合

2019年

4月底前

4.生态环境

36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已见成效。

以城市规划区内完成湿地资源统计的年份为基准年;评价期当年的湿地资源面积不低于基准年的湿地资源面积;湿地资源面积为城市蓝线内的湿地面积;没有划定蓝线或没有进行湿地资源统计的视为不满足指标;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加分项)

城市

规划区

示范区农业(林业)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环保局、国土局、水务局

2019年

4月底前

37

山体生态修复

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

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加分项)

城市

规划区

示范区国土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农业

(林业)局

示范区水务局

2019年

4月底前

38

废弃地生态修复

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加分项)

城市

规划区

示范区国土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示范区农业

(林业)局、

示范区水务局

2019年

4月底前

39

城市水体修复

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

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

地表水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

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①②③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④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环保局

示范区水务局

2019年

4月底前

40

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

≥292天


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监测点数据

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环保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41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3.0℃

采用城市建成区与建成区周边(郊区、农村)6月-8月的气温平均值的差值进行评价。

审核资料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气象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示范区城管局

5.市政设施和城市管理

42

城市容貌评价值

根据《城市容貌标准》评价,容貌评价值≥8。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的要求进行评价。

由专家组实地评价打分不满足,-2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43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99%。

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并达标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水务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

4月底前

44

城市污水处理

①城市污水处理率≥90%;
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达标处置率≥90%。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①为否决项
②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环保局


2019年

4月底前

③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主体工程建设完成

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并提标改造

杨凌城投公司

④一污二期扩建改造(污泥利用处理)建成

⑤杨凌防洪渠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建成

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改扩建一二期处理池,形成每天处理污水2万立方米的能力

示范区环保局

4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利用率逐年提高;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或示范区,逐步推进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①为否决项;②③为加分项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5月底前

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厂区土建施工,设备订购)

占地62亩,建设日处理450吨垃圾发电厂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项目(建成)

建设一条年处理2万吨餐厨有机废弃物生产线,购置安装处理设备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


杨陵区政府


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建成)

建设建筑垃圾堆场1座

杨凌城投公司

46

城市道路建设

城市道路完好率≥95%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2019年

4月底前

47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低效照明产品全部淘汰;

城市照明功率密度(LPD)达标率≥85%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6.节能减排

48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30%

完成年度供热计量改造任务,新建住宅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

4月底前

49

林荫路推广率(%)

≥70%

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每减少10%-1分,每增加10%加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2019年

4月底前

50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已实施。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2019年

4月底前

51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40%

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60%,夏热冬冷地区≥55%,夏热冬暖地区≥50%

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7.社会保障

52

住房保障建设

①住房保障率≥80%;

②连续两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房征办

杨凌城投公司

2019年

4月底前

53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①建成区内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

②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房征办

2019年

4月底前

54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社会

事业局

示范区教育局

2019年

4月底前

55

无障碍设施建设

主要道路、公园、公厕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1分

城市

建成区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2019年

4月底前

综合否决项

56

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