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03 15:32

人民政府,管委各工作部、各直

凌示范公共租住房货币补贴办法》已管委同意,发你们按照能分工,认真抓贯彻

凌示范管委会办公室

20191231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公共租赁住

货币化补贴办法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市场上租赁住房,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2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示范区实际,就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事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是指经申请、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城中低收入住房困家庭

杨陵城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1年以上,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示范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5平方米。

(二)新就无房工(含新就生、生、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5年内在示范区各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示范区自主创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大学毕业生,目前租房居住且家庭(直系亲属共同居住人)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外来务工人

在示范区用人单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连续缴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目前租房居住且家庭(直系亲属共同居住人)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镇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有下列情的不予

1.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的;

2.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且价值超过15万元的(以购买发票为准);

3.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实收资本超过50万元的;

4. 城中村村民户籍变更为城镇居民户口家庭有安置房的,现名下无安置房但属于安置家庭成员曾享受过安置待遇的;

5.本人或家庭成已享受过经济适用房、公租房保障的;

6.已享受示范其他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

二、补贴标

(一)2019-2020补贴标6/平方米/月,本地低保、疾人(三及以上)住房困家庭补贴标准上浮20%。示范物价、住房保障部根据住房租平均价格,合考保障象的支付能力,确定补贴标准,每年可整一次。

(二)面积标。租住房租赁补贴积标25平方米/人,家庭保障面积总和不超60平方米。家庭按30平方米/

赁补贴额度=补贴标准×补贴

三、放流程

公共租住房租赁补贴按月助,按季放。由申人提供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明、租房合同等向住房保障部,由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审核后放,由放机构与签订补贴协议赁补贴发放至保障家庭账户果向示范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每年12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工作。

补贴协议》每签订一次,补贴发放期满两年后申人未解决长期住房问题的,需重新料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四、放管理

(一)加强部信息共享,范保障格年制度。保障象每年年审时应家庭情,不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件的,及停止保障,对违规领取的补贴予以追

(二)租赁补贴保障在租赁补贴协议3,向住房保障部提出核申住房保障部核程序复审,符合租赁补贴保障件的续签协议

(三)租赁补贴保障象在取租赁补贴,因情况发化不再符合保障件或需整租赁补贴标准的,化后的30向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单位申报变化情住房保障部按照核程序,况进行核不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件的,停赁补贴整租赁补贴标准的,重新签订赁补贴发协议。  

(四)采取不正手段取租赁补贴的家庭,取消租性住房保障格,令退回已的租赁补贴入保障性住房管理案,5不得再次申保障性住房。

五、保障计划

示范住建局、政局根据示范区经济会发展水平、房地场状况、本级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象需求等因素,科学测货币化保障模,合理确定年度租赁补贴发计划施。

六、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租赁补贴家庭材料真实负责的承、授权审核制度。示范住建局统筹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住房保障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放工作;示范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不动产局、公金管理中心根据各自能做好联审工作。

七、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