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9〕9号)即行废止。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园林杨凌”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继续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创造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将“增绿治水、生态优先”作为创建主线,大力践行节约型园林建设发展理念,强化以城市园林绿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把杨凌示范区建设成总量适宜、景观环境优美且独具农科特色的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2020年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完成申报工作。2021年3月底前,力争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七类56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争取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考核验收,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三、创建任务
(一)完善城市制度建设和规划管理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要求,制定并完善示范区城市制度建设和规划管理标准规范。各有关部门要在杨凌城乡总体规划的框架和指导下,建立健全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和生态红线的建设及日常管理标准和规范,编制符合城市自然景观、历史文化资源和植物地带性风貌特色的《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城市绿道建设规划》。
(二)加快城市绿地建设
目前,全区绿地总量基本达标,建成区内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的要求,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防护绿地实施率和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四项指标未达到标准。其中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否决项指标,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凡存在否决项指标不达标的城市,一律不再进行后续评审程序。各有关部门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要下大力气对未达标的指标项查原因、想办法,尽全力补齐短板。
1. 深入优化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在保护现有公共绿地的基础上坚持新、老城区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均衡城市公园布局。根据住建部遥感监测结果显示,全区公园绿地总量符合要求,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仅为67.91%,低于《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建城〔2016〕235号)规定80%的标准要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不均匀。整体表现在建成区北部和东南部公园较少,尤其是姚安、姚东、董家庄、康乐华府小区等路段无城市公园覆盖。要按照《公园设计规范》,通过实施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等举措继续新建街头游园并对2019年新建街头游园进行优化和提升,确保2021年3月底前该否决项指标数值务必达到80%。
2. 全面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着力提高城市居住区整体绿量,积极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模范带头作用。《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将纳入考核的新建、改建居住区在时间上界定为2002年(含2002年)以后建成或者改建的居住区,规定新建成的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根据住建部遥感监测反馈结果显示,锦逸国际城、玉祥雅典名城、大寨家园、德馨园、江南印象、锦绣豪庭、康乐华府、农大馨苑、金辉小区、银鑫小区、鼎盛花园、书香名邸、千林华庭13个居住区的绿地率均不达标,要尽快对以上小区实际绿地率进行排查并采取“一区一策”的办法进行整改,部分改造难度较大的老旧住宅区,通过实施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等做法切实提高以上居住区的绿地率,完善此项指标。以绿化意识强、园林水平高、绿地养护好、整体环境优为标准继续做好2020年园林式居住区和单位的评选工作。
3. 着力提升城市防护绿地水平,按照《杨凌示范区绿地系统规划(2017-2030)》中防护绿地专章内容,强化绿地实施,真正提升城市安全防护功能。根据住建部遥感监测反馈结果显示,全区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为73.73%,低于《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建城〔2016〕235号)规定的80%标准。主要为陇海铁路线(长青路-马场段)防护绿地实施较差,有关部门须针对此问题尽快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提高此段防护绿地的实施率。
4. 加大城市道路绿化覆盖比率,借鉴国内外经典案例和优秀样板道路绿化模式,对照有关标准,对我区城市道路绿地率不达标的路段进行整改、优化和提升。根据住建部遥感监测反馈结果显示全区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为77.11%,低于《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建城〔2016〕235 号)规定的80%标准。农科路(北干渠-长乐路)、团结路、柳林路、长乐路(农科路-柳林路,泰陵路-西农路)、泰陵路(康乐路-北干渠)、后稷路(北干渠-兴杨路)、渭惠路(西转盘-博学路)、凤凰路、长青路(北干渠-孟扬路,后稷小区路-公园路)、北干渠路(董家庄段)、东新路、五胡路(长青路-新桥路)、博学路(渭惠路-博士路)、陇海铁路新桥立交、淡家堡路、永安路(邰城路-永安便)、水运东路(高速桥至城南路)、城南路(西桥村段)、南滨一路、南纬一路、新桥路(南纬一路-河堤路)的道路绿地达标率均未达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要求,对道路绿地率不达标的路段逐条排查、开展现场调研,对绿地率未达标的路段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办法。
(三)加强城市景观风貌保护和管理
1. 保护历史和文化资源。遵从“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结合示范区紫线规划,落实保护的具体措施,重点做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三号教学楼及全区现存古建民宅的保护工作。
2. 保护建成区古树名木。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层层落实巡查和管护责任,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提高古树名木养护水平,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效应。
3. 打造整洁街容街貌。以“打造精细化管理一条街”为抓手,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推广绿色、节能、环保、适宜的城市景观照明模式,适度塑造城市夜景,增添城市魅力,确保城市照明功率密度(LPD)达标率不低于85%;完善城区公园、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分类垃圾箱及各类卫生设施,确保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100%,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80%;制订实施建成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结合城市街景改造和环境整治,对城区的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侯车亭等实施规范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三河两渠”的自然优势,在“水”上做文章,尤其是以渭河综合治理为重点,延河岸营造绿树成荫、风光优美的生态长廊。坚持“生态优先、绿脉相连、结构整合”的原则,搞好城区大环境绿化,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加大对中心城区渭惠渠、高干渠的综合治理,运用疏浚清淤、污水截留、渠岸植树、延渠景观带打造等手段使渠水变清、渠岸变绿、环境变美。在抓好环境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打赢全区蓝天保卫收官之战。确保到2021年底,示范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不低于50%。
(五)配套城市基础设施
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改造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优化城市总体功能、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着力抓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形成与城市污水产生量相适应的污水集纳处理体系,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达标处置率不低于90%。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回收处理机制,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大件垃圾分拣厂,通过从单位、社区、示范街、示范片区这种以点带线,以线到面的方式逐步推开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鼓励焚烧、支持制肥、允许填埋”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完善曹新庄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处理流程,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杨陵区政府完成老城区雨污分流排水改造年度建设任务。强化城市照明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亮化绿色节能,主次干道及广场亮灯率达98%以上。进一步完善、修葺城市主要道路、公园、人行天桥、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
四、创建实施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召开不同层次的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文明、健康、和谐的创建氛围。
(二)申报及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6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对各项指标(资料汇编和现场实际情况)再次进行核查,重点对否决项、薄弱项和未达标项进行整改和提升。各成员单位按照创建方案确定的任务和分工,确定专职联络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有计划地推进任务落实,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存档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2020年陕西省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0〕76号)要求,已于2020年5月底向住建厅递交了申请报告,2020年9月底前由省住建厅向住建部正式提出申报。
(三)自查巩固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迎检动员会和技术研讨会并对前期创建工作(资料汇编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提升创建成果。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由住建部组织的遥感测评工作,7月底前迎接住建部组织专家组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中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实地考查验收。
五、主要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必须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创建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多方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要求,实行目标责任制。示范区督查室、考核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并将其列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高效落实。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安排绿化建设和养护专项经费。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各类建设项目要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建设绿地。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需要全区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党工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农业科技报社、杨凌融媒体中心及所属新媒体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新闻宣传。农业科技报社、杨凌融媒体中心要制定报道方案,开设专栏专题,充分报道全区创园重点工作、措施成效、进展情况,加强对创园工作建设性监督报道,及时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在户外LED电子屏(如会展酒店南广场LED电子屏等)播放创园宣传公益广告和视频节目。党工委网信办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宣传,在网站重要位置定期刊播创园公益宣传广告,开设宣传专栏,集中登载创园工作相关新闻。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要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大力开展网络宣传,在网站重要位置定期刊播创园公益宣传广告,开设创园宣传专栏,集中登载创园工作相关新闻。示范区交通局负责在公交车、出租车LED屏上播放展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主题、标语等公益宣传广告和宣传口号。示范区城管局负责督促临街门店、宾馆、小餐饮店等做好门头LED滚动屏幕的创园宣传标语播放。杨陵区政府按照本办法做好所辖区域的宣传动员工作。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李九红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 杜鹏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徐养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
祝战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成员:韩联社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陈辉杨陵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小明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
韩少兵示范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局局长
张少文示范区教育局局长
李林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白敏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忠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广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霍军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西宁示范区水务局局长
马江涛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局长
侯振锋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长
李春安示范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满卫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艳侠示范区统计局局长
宋妮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任延宁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崔前进示范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办主任
梁孝宏杨凌农业科技报社社长
郑斌杨凌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萍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科杨凌气象局局长
化小峰西农大后勤管理处处长
冯旭杨职院科技与教育研究处处长
杨水利杨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亚强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文华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任延宁同志兼任。李文华、杨水利、王宏军(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成鸿伟(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田文志(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万碧文(示范区水务局副局长)、郝格平(示范区市政管理服务公司总经理)为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各职能部门抽调。
附件2
杨凌示范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类型 | 序号 | 指标项 | 考 核 内 容 | 具 体 要 求 | 考评方式 | 考评范围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 时限 |
一、综合管理 | 1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 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 保障绿化维护、养护费用资金投入。 | 核查上报资料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维护资金 | 示范区财政局 杨陵区政府 | 无 | 2021年 3月底前 |
2 |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区)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2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③开展市花、市树研究及推广应用。 | 核查上报资料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科研机构或科研项目 |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林业方面) | 杨陵区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 2021年 3月底前 | ||
3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 ①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与城市总规、控规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 ②《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工作。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期限低于评价期,视为不满足本项评价。 | 核查资料 ①否决项; ②不满足,导致创园一票否决,将追究责任部门责任。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示范区城管局 | 2020年7月底 | |
一、综合管理 | 4 | 城市绿线管理 |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 划定城市绿线,符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要求。 | 核查资料 ①否决项; ②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若不满足,导致创园一票否决,将追究责任部门责任。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示范区城管局 党工委宣传部 (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5 |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城市园林绿化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法规、标准、制度。 | 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制度,比较重要而又无法准确量化的内容,通过评价制度建设进行控制。 | 核查资料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绿化管理制度 | 示范区城管局 (城市绿化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义务植树、生态多样性保护等规范性文件)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6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①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并有效运行; 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 ③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城市园林绿化数据库建设管理、园林绿化网上审批和同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方面的情况。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管理信息技术 |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7 | 城市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满意率≥80% | 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中对地方统计调查的规定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资料。 | 专家组核查资料并实地抽查不达标,扣1分。 | 城市公众 满意度调查 | 示范区统计局 | 示范区城管局 | 2021年 4月底前 | |
二、 绿地建设 | 8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6%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每减少1%,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提供建城区范围及面积)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4月底前 | |
9 | 建成区绿地率(%) | ≥31% | 可计算建成区外的其他绿地,但不应超过建设用地内城市绿地总面积的20%。 | ①否决项; ②不满足,导致创园一票否决,将追究责任部门责任。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提供建城区范围及面积)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10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 ≥9平方米 | ①核查统计资料(否决项);②不满足,导致创园一票否决,将追究责任部门责任。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公安局 (建成区户籍和暂住人口统计)(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11 |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0% |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 ①核查统计资料(否决项);②不满足,导致创园一票否决,将追究责任部门责任。 | 城市 建成区 | 杨陵区政府 (老城区) 示范区城管局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12 |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 ≥0.06 | 综合公园①专指公园,而非指所有公园绿地,管理界限明确,并在园内设有管理机构;②指综合性,强调设施的完备;③在一些面积不大,人口较少的城市,对于大于5hm2的具备综合公园功能的公园也可纳入统计。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公安局 (建成区户籍和暂住人口统计) (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二、 绿地建设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60% | 本项评价旨在控制园林绿化中单纯草坪的种植比例。 | 核查统计资料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 2021年 3月底前 |
14 | 城市各城区 绿地率最低值 | ≥25% | 同上 | 城市 建成区 | 无 | 不涉及 | |||
15 |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 ≥5平方米/人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否决项)。 | 城市 建成区 | 无 | 不涉及 | |||
16 |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 ≥95% | 2002年(含)以后新建、改建居住区,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区改建不低于25%。 | ①2020年住建部遥感资料显示我区此项指标不达标;②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10%,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遥感检测反馈不达标的居住区重点整改) 杨陵区政府 (大部分居住区位于老城区,重点配合住建局)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17 |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 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 | 主要考核2005年后建设、改建的居住区和有庭院单位。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现场核查对接协调物业) | 2020年 8月底前 | |
18 |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 ≥95%,考核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大于12米(含)的城市道路(支路),历史文化街区道路可不考核。 | 对道路绿化绿量进行考察,重点考核红线宽度大于12米的道路行道树种植。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二、 绿地建设 | 19 |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 ≥80% |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支路)可不在评价范围内。 | ①2020年住建部遥感反馈显示我区此项指标不达标;②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杨陵区政府 (主要为老城区) 示范区城管局 | 示范区住建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20 |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 ≥80% | 主要考核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防护绿地的实施情况。 | ①2020年住建部遥感资料显示我区此项指标不达标;②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杨陵区政府 (遥感资料反馈主要为陇海铁路线长青路至马场段) |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住建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21 | 植物园建设 | 地级市至少有一个面积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并且符合相关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求;地级以下城市至少在城市综合公园中建有树木(花卉)专类园。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每减少5%,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2021年 | ||
三、 建设管控 | 22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 价值 | 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8,主要评价城市绿地格局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城市园林绿化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对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以及在城市功能性质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 | ①城市绿地格局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②园林绿化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 ③城市园林绿化对于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 ④在城市功能性质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专家组实地评价打分,不满足扣2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 无 | 专家组现场查验 |
三、 建设管控 | 23 | 公园规范化管理 | ①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 ②编制近2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 ③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 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住建局 (指标②) | 2021年 3月底前 | |
24 | 公园免费开放率(%) | ≥95%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2021年 3月底前 | ||
25 |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 | 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 ②建设完善管理好防灾避险公园设施。完善既有、公园防灾避险功能,按照级别配套水、电、通信、标识,新建公园在建设时一并同步配套防灾避险应急保障设施。 |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防灾避难场所规划标准》GB51143、《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的有关规定设计建设。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主要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示范区应急局 (重点配合)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26 |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 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开敞空间,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 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市域范围(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城管局 | 2021年 4月底前 | ||
三、 建设管控 | 27 |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 |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 完成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 查阅资料并实 地考核不满足,扣1分。 | 城市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建城区外) 示范区城管局 (建成区内)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4月底前 |
28 | 节约型园林绿地建设 |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自然树形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等; ③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①②一项不满足扣1分(加分项)。 | 城市 建成区 | 杨凌城投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中乡土树种运用、采用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铺装等实施情况)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住建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29 | 立体绿化推广 |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逐年增加且实施效果明显。 | ①有没有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办法;②实施后的效果如何。 | 查阅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住建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30 |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 | 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实施效果良好; | ①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应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非历史文化名城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题或风貌保护的专项规划; ②对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 | 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划定城市紫线)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不同历史阶段代表性老建筑保存完好)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31 |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 ②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③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 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第①、②项)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第③项内文化遗产资料报送) | 杨陵区政府 党工委统战部 (配合文旅局提供重点宗教场所资料) | 2021年 3月底前(第①、②项若无写情况说明) | ||
三、 建设管控 | 32 |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不满足扣1分(加分项)。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及相关建设资料) | 杨陵区政府 杨凌城投公司 示范区城管局 (以上单位配合提 供建设工程与海绵 城市有关资料)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示范区住建 局提供相关资料) | 2021年 3月底前 | |
四、 生态环境 | 33 |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 ①城市原有山、塬、沟、谷、江、河、湖等自然地形地貌格局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34 | 生态网格体系建设 | 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 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③城市周边荒山(坡、塬、沟)裸地、河渠沿岸、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林业、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按规划和规范完成所辖区域绿化且管理到位。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水务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四、 生态环境 | 35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已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 | ①进行城市生物资源的本底调查;②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③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效果。重点考核鸟类、鱼类和植物种类的数量在5年或5年以上的周期内不小于基准年统计的数量。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不小于市域范围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重点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此项指标)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农业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36 |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 ①以城市规划区内完成湿地资源统计的年份为基准年;②评价期当年的湿地资源面积不低于基准年的湿地资源面积;③湿地资源面积为城市蓝线内的湿地面积;④没有划定蓝线或没有进行湿地资源统计的视为不满足指标。 | 核查资料并实地考核(加分项)。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水务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37 | 山体生态修复 | ①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 ②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加分项)。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水务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四、 生态环境 | 38 | 废弃地生态修复 | 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加分项)。 | 城市 规划区 |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水务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39 | 城市水体修复 | ①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②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50%;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①②③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④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示范区水务局(①-③项) 示范区住建局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配合示范区水务局提供相关资料)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示范区水务局 (以上三个部门共同负责第④项)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40 | 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 | ≥292天 | 查阅环境质量公报或监测点数据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 杨陵区政府 | 2020年 12月底 | ||
41 |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 ≤3.0℃ | 采用城市建成区与建成区周边(郊区、农村)6月-8月的气温平均值的差值进行评价。 | 审核资料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杨凌气象局 | 杨陵区政府 | ||
五、 市政设施 | 42 | 城市容貌评 价值 | 根据《城市容貌标准》评价,容貌评价值≥8。 |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的要求进行评价。 | 由专家组实地评价打分不满足,扣2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43 |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 ≥99% | 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并达标。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水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五、 市政设施 | 44 | 城市污水处理 | ①城市污水处理率≥90%; | ①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否决项);②不满足,导致创园一票否决,将追究责任部门责任。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 杨凌城投公司 (污水处理厂建设资料) | 2021年 3月底 | |
45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应做到各项管理台账、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到位,运行安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按照技术规范作业、检测、监测、防护,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价标准》填埋场等级Ⅱ级以上要求。 | ①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否决项);②不满足,导致创园一票否决,将追究责任部门责任。 | 城市 建成区 |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城管局 | 2021年 3月底 | |
46 | 城市道路建设 | ①城市道路完好率≥95%; 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负责第①项) 示范区住建(交通) 局(负责第②项)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
47 |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 | ①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低效照明产品全部淘汰; ②城市照明功率密度(LPD)达标率≥85%。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六、节能减排 | 48 |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 ≥30% | 完成年度供热计量改造任务,新建住宅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 示范区住建局 | 2021年 3月底前 |
49 | 林荫路推广率(%) | ≥70% | 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每减少10%-1分,每增加10%加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住建局 杨凌城投公司 | 2021年 3月底前 | |
50 |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 主要考核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的规划和建设情况。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 住建(交通)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重点配合) | 2021年 3月底前 | ||
51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 ①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40%; 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60%,夏热冬冷地区≥55%,夏热冬暖地区≥50%; 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七、社会保障 | 52 | 住房保障建设 | ①住房保障率≥80%; ②连续两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 | 查阅资料并实地核查一项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住建局 | 杨陵区政府 示范区房征办 杨凌城投公司 | 2021年 3月底前 | |
53 |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 ①建成区内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②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房征办 (牵头) 示范区住建局(重点配合房征办完成指标项中“实施物业管理”内容) | 杨陵区政府 | 2021年 3月底前 | ||
七、社会保障 | 54 |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 | 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卫健局 (医疗) 示范区教育局 (教育)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体育) | 2021年 3月底前 | |
55 | 无障碍设施建设 | 主要道路、公园、公厕及大型公共建筑等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审核资料并实地考核不满足,扣1分。 | 城市 建成区 | 示范区城管局 杨陵区政府 | 示范区住建局 杨凌城投公司(以上单位负责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管情况台账) | 2021年 3月底前 | ||
综合否决项 | 56 | 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