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1月18日
杨凌示范区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示范区应对重大疫情防控治理能力,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疗健康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杨凌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深入推进健康陕西建设,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与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同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杨凌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用3年时间,通过大力实施“五大提升工程”,补齐公共卫生机构短板,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以公立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村卫生室为基础,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区内有名院、医院有名科、名科有名医”的医疗格局,将示范区建设成为西安宝鸡之间特色鲜明的区域医疗中心和医学人才高地。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工程。
1.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思路,成立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两级疾控机构力量,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示范区编办牵头,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2. 建设应急医疗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设示范区应急医疗救援物资储备库,加强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应急局、财政局配合)
3. 加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建设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P2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建设一支高水平公共卫生专业技术队伍,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决策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撑。(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4. 建立公共卫生信息化应急指挥平台。建立5G信息化智慧医疗系统,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公共卫生应急调度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和防控协同机制。(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大数据局、财政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1. 完善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为架构的公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示范区新建三甲医院(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新建1所1000张床位规模的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田园风格综合医院,积极引进知名医院和管理团队参与合作新建医院的运营管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杨凌及周边群众、广大科教人员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改办、杨陵区政府配合)
2.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多元化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走专业化、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路子,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做出品牌、做出特色,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养老、康复、疗养院等医养结合领域拓展和转型,实现与公立医院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好局面。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定点服务机构予以支持,对于承担公共卫生和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指令性任务的支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偿。(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医保局、财政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三)实施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工程。
1. 深化示范区医院医联体合作。坚持“边创建、边提升、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全面支持示范区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持续深化与西安儿童医院、红会医院、第四医院、中心医院的医联体合作,不断弥补薄弱学科、提升优势学科,加强精神心理科、感染性疾病科、血液科、肾病风湿免疫科等紧缺科室建设,支持示范区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疼痛科、耳鼻喉科、儿科、脊柱外科、眼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等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四大中心建设,加快院前急救、应急救援、传染病救治等领域学科建设,适当增加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将示范区医院建设成为集临床服务、医学科研和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区域龙头性医疗综合体,带动区域医疗服务协调发展。(示范区医院牵头,示范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2. 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重点支持西农大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鼓励朝阳医院、惠仁医院等民营医疗机构创建二级医院;支持各医疗机构以专科联盟和医联体建设为抓手,分层、分级创建示范区和省级重点专科,持续提升医院学科发展水平和辐射带动作用。(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医保局、财政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3. 强化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成立示范区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中心,聘请省内知名医院学科专家担任主任,负责全区医疗质量提升。制定各相关专业质控指标体系,提高诊疗、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持续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对医疗机构服务满意度。(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医保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四)实施“名医”工程。
1. 支持医疗机构招引和培养“名医”。鼓励各级医疗机构招引和培养“名医”,积极打造名科名院。支持示范区医院面向省内外高薪招引10名学科带头人或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和专家,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名医工作室、中医学术流派传承研究室;培养一批医术精湛的一流专业特色人才,每年分别组织30名骨干医生赴国内外知名医院带薪研修学习、30名住院医师参加国家三年规范化医师培训。每年安排医务人员在知名三甲医院参加各类中长期业务技能提升培训不少于200人次。(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保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2. 加大医疗人才储备力度。对示范区医院专业技术人才推行聘用制管理,以聘用人员为基础建立“人才池”、员额制等机制,优化岗位设置,严格压减管理岗和工勤岗,增加医务人员数量,确保有10%的骨干医生常态化在外培训学习,为新建三甲医院储备医疗人才。(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医保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3. 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鼓励卫生院招录的医学类本科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凡是经过规范化培训后取得《全科医生证》,且在医疗机构全科医学科岗位工作的,落实绩效考核分配基本工资10%的全科医生津贴。(示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五)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将五泉、揉谷和大寨卫生院的临床诊疗业务交回杨陵区管理。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分别安排建设资金各100万元,专项用于相对城区偏远的五泉镇、揉谷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改善医疗条件,配备医学类本科生,在做好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对其他3所相对城区较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两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分别安排建设资金各5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做好公民健康教育、家庭医生签约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示范区财政局牵头,示范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陵区政府配合)
2. 改革基层医疗机构财政管理制度。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改革,按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在人员绩效、人才招聘、药品采购、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的自主权,引导基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3.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从2020年起,新招录的医学类本科生必须到示范区医院轮岗培训1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晋升副高及以上职称必须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医满1年。支持优质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鼓励引导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流动。(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卫生健康局分别牵头,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4. 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按照60平方米、4室分离标准,每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基本医疗保障设备,增强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村医培训,分批次组织村医到示范区医院脱产轮训,全面提升医疗保健业务水平。(杨陵区政府牵头,示范区卫生健康局、财政局配合)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示范区管委会全面加强对重大疫情应对和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把公共卫生等民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政府对卫生健康领域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投入。示范区财政按照逐年递增的原则,逐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
。
(三)强化行业基础。杨陵区政府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全面对标落实区级卫生资源标准化配置要求,补齐短板,核定编制,配强、配齐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全面夯实示范区全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行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