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已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杨凌示范区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有效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就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有力支撑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产值增量奖补
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产值较2021年一季度产值增量达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含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产值增量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二、实施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
鼓励企业提前统筹谋划稳工稳产复工复产工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2022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春节假期正常在岗上班(值班除外)的所有干部职工(含后勤、安保、保洁)每人500元补助,以企业用电量为核实依据。(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三、实施降本提质增效奖补
在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有关支持政策基础上,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6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或在地方生产总值核算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行业增加值率不低于25%),给予水电气暖基础要素使用奖补和绿色可持续发展奖补。其中:
生产用水、用电、用热蒸汽、用天然气,分别给予1元/吨、0.1元/千瓦时、2元/蒸吨、1元/立方米的补助,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基础要素供应保障单位,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以产值为基准,单位能耗降低超过3%、10%、15%(含3%、10%、15%)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增加值率超过25%(含25%)的企业,产值增速达8%(含8%)及以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发展改革局)
四、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纳入全省或示范区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产业类项目,2022年一季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不包括土地购置款项及税费),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技术改造投资完成500万元以上的(含500万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企业统筹技术改造投资,纳入示范区技改统计库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五、强化正向引导激励
对支撑作用突出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在享受本政策其他支持措施基础上,予以正向引导奖励。其中,一季度总产值超过5亿元的(含5亿元),给予15万元奖励,超过2亿元的(含2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超过1亿元的(含1亿元),给予3万元奖励。本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优秀员工和管理层。(责任单位: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六、支持企业节后尽早复工复产
鼓励企业把握春节、元宵节等消费旺季,推动企业稳定和扩大生产。春节收假后,督促指导放假企业和错峰生产企业合理安排设备检修和维护计划,帮助企业抓好订单落实和原材料、资金、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服务工作,确保春节后或错峰后尽快启动和恢复生产。力争规上工业企业2月9日(正月初九)前复工复产率达到80%以上,2月16日前复工复产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各包抓责任部门和单位)
七、落实合规经营和疫情防控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纠纷。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本措施实施期间,发生违法违规问题,产品或服务质量处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出现重大失误的企业,不予奖补。(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
以上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并可叠加享受各级出台的其他惠企政策。以上措施有效期执行至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