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杨凌示范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总体方案
为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1〕249号)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以下总体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并限期消除,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设施普查。从示范区实际出发,制定普查总体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普查,摸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基本情况。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范围为市政道路、街巷等公共区域范围内的地下工程管线、交通设施等工程。充分运用前期已开展的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积极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摸清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设施普查要遵循相关技术规程,普查成果按规定集中统一管理。
(二)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设施普查基础上,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收集、整理、录入信息,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推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采用统一数据标准,消除信息孤岛。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统筹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城市地下管线(管廊)、通道、公共停车场、人防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有效衔接。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四)加强设施体系化建设。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完善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供排水、通信网络等管网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五)完善设施运营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责任主体,做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数据信息动态更新和应用共享。加强运营养护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设施权属单位的运营养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施带病运行。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迅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完善设施运营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合理制定供水、供热等公用事业价格,保障设施运营正常资金。
(六)消除设施安全隐患。将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作为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任务,明确质量安全要求,加大项目和资金保障力度,优化消除隐患工程施工审批流程。制定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明确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对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及时进行处置。严格落实设施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
(七)落实设施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权属单位主体责任、有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设施权属单位要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设施运行安全相关技术规程,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八)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观念,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优化工程施工审批流程。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通信等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
(九)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积极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源,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辅助优化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十)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人防)、应急、城管、通信等部门组成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沟通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地下管线工程应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施工中严格做好对已有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分散无序施工。大型地下工程施工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管线监测和防护,避免施工扰动等对管线造成破坏。科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争取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设施普查
1. 2022年3月底前,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管理)单位开展既有成果收集。
2. 2022年4月至12月,组织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管理)单位开展普查。
3. 2023年1月至3月,对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管理)单位普查成果进行验收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 2023年4月至9月,针对检查验收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权属(管理)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 2023年10月至12月,汇交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
(二)建立平台
1. 2022年底前,制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
2. 2023年底前,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3. 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三)总结评估
1. 2023年底前,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自评。
2. 2025年底前,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普查范围
重点是城市道路(含穿越城市建成区的公路)、街巷,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和其他公共区域。对穿越非普查区的主干管线不能中断,以保持主干管线的连续性。
(二)普查对象
本次普查对象主要包括普查范围内的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其他工程。
1. 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和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等。
2. 城市地下交通设施
包括人行地下通道、城市地下道路、地下公共停车场等。
3. 城市地下其他工程
人防工程、其他地下空间、废弃工程(包括各种市政管线设施的废弃工程、明挖法施工方式存留地下的永久结构和其他不明废弃工程)。
(三)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设施位置、结构外轮廓特征、几何形状等空间信息;设施名称、主管部门、运营(权属)单位、建设年代等管理信息;设施的敷设方式、覆土深度、施工方式等技术信息。主要工作为划分普查单元、设施探查、数据建库、图件编制等。
(四)技术要求
普查技术要求按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执行。
五、责任分工
(一)杨陵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及管理区域划分,切实加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所负责区域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各项工作。
(二)示范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本领域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并对杨陵区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工作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1. 示范区城管局:牵头负责设施普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完善设施运营养护管理制度等工作;负责明确普查技术要求,建立普查工作机制,协调杨陵区政府普查相关工作;组织普查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市政排水、燃气、供热、照明设施、人行地下通道、城市地下道路及附属设施现状调绘,提供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组织全区普查成果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指导杨陵区对应业务部门开展普查等相关工作。
2.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广播电视管线现况调绘,提供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指导杨陵区对应业务部门开展普查等相关工作。
3. 示范区大数据局: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列入“智慧城市”建设基本内容,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管线现况调绘,提供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指导杨陵区对应业务部门开展普查等相关工作。
4.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合理制定供水、供热等公共事业价格;积极争取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老旧设施改造等;组织电力配套管线现况调绘,提供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指导杨陵区对应业务部门开展普查等相关工作。
5. 示范区财政局:加强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普查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6.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衔接工作;指导杨陵区对应业务部门开展普查等相关工作。
7. 示范区住建局:提供相关地震检测资料并及时更新,指导地下市政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和数据库建设;组织地下公共停车场、城市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现况调查测绘,提供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负责城建档案调取;指导杨陵区对应业务部门开展普查等相关工作。
8. 示范区水务局:组织给水管线现况调绘,提供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负责普查成果的核实确认;指导杨陵区对应业务部门开展普查等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管委会分管副秘书长、杨陵区政府及示范区城管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城管局,由城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杨陵区政府成立本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所负责区域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权属单位要严格履行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和设施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
(三)强化资金保障。示范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督促指导杨陵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申报等工作,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推动项目正常实施。
(四)加强监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对责任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措施不具体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发动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杨凌示范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杨凌示范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史高领 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程津庆 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韩联社 管委会副秘书长
李朝喜 杨陵区区长
任延宁 示范区城管局局长
张小明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韩少兵 示范区大数据局局长
桂党会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林 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薛建军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霍 军 示范区住建局局长
贺 群 示范区水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城管局,任延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