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油气零售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计划》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杨凌示范区油气零售分销体系“十四五”建设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计划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油气零售体系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优化空间布局,提高油气市场供应和平衡能力,科学规划加油加气站网络布局,更好地为示范区经济建设服务,按照“布局合理、控制总量、有序发展”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计划。
在示范区境内实施的加油加气站建设,均需遵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汽车加油加气站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计划,计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二条 建设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安全环保、合理优化”的原则,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加油加气站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新建、迁建加油站选址必须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要求,对新建、迁建的加油站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整体呈现“建站标准高、周边环境好”的要求。
第三条 建设标准
(一)加油站网点设置须满足《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国道、省道加油站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县级以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等。LNG加气站应点状布局,间距不低于5千米。
(二)加油站建设须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
(三)在充分考虑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基础上,新建加油站要交通便利、布局合理,应避开人流密集区、重要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和重要建筑物。
(四)新建及迁建加油站原则上应按一级加油站标准建设。
(五)逐步改造提升现有加油站,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能。
第四条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003年8月27日))
4.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商改字〔2004〕14号)
5.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陕商函〔2015〕316号)
6. 陕西省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应急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便利加油站建设的意见》(陕商发〔2019〕24号)
(二)国家标准、规范
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6.《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
(NB/T1001-2011)
7.《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90号)
第二章 油气零售体系发展面临的形势
第五条 “十三五”期间发展变化情况
(一)杨凌示范区基本情况
2020年底,全区常住人口25.3万人,完成生产总值151.7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末增长24.4%和45.6%;区内公路里程368.3公里,高速公路里程14公里;全年完成客运量42万人次(2019年364万人次)、货物运输量286万吨;20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615元,增长4.3%,农民人均纯收入14623元,增长7.8%。随着杨凌自贸片区和上合组织农业基地的加快建设,涉农产业、对外贸易和国际交流合作提速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提档升级,将拉动成品油消费较快增长。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加油站,不断完善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将为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促进示范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油加气站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杨凌示范区成品油消费量累计达16.82万吨,其中柴油6.77万吨,汽油9.25万吨,柴油、汽油年均消费增速分别为3.3%和12%。布局规划加油站点8个,2019年建成运营1个,其余7个规划站点暂未实施。
截止2020年底,全区共有加油站7座、CNG加气站1座,较“十二五”期末,加油站减少1座。其中,按性质划分:中石油加油站4座,中石化加油站1座,社会加油站2座,示范区天然气公司加气站1座;按行政区划分:李台街道辖区有加油站4座、加气站1座,大寨街道、揉谷镇、五泉镇辖区各有加油站1座;按加油站等级划分:一级加油站(库容120-180立方米)6座,二级加油站(库容61-120立方米)1座。
第六条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加油站布局不合理
目前,杨凌示范区仅有加油站7座。其中,城区加油站4座,集中在渭惠路以南、新桥路一线的城市东南片区;农村加油站3座,分布在大寨街道、揉谷镇、五泉镇。杨凌城市西片区、北片区和农村地区的加油站布局少,居民加油不够便利。
(二)加油站数量偏少
2011年至今,杨凌仅新建了1座加油站,却取缔了2座加油站(2018年因环保问题将揉谷镇陵东加油站关停;因高校剥离经营性资产要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停农林科大加油站)。十年来,杨凌示范区的加油站数量不增反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成品油市场需求。
(三)个别加油站建设标准较低
部分加油站点由于建成时间早,建设标准较低,与当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亟待改造提升或迁建。
第三章 “十四五”发展计划
第七条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是陕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五年,也是杨凌示范区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全面完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杨凌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的批复》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五年。预计到2025年,杨凌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20亿元,进出口贸易实现高速增长,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运行3个百分点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5亿元,同比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400元左右,年均增长7%;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高效能治理实现新提升,群众高品质生活迈上更高水平。
(二)总体销量分析
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示范区本地、过境机动车数量和成品油市场需求将同步增长。预计到“十四五”期末,示范区机动车保有量有望达到9万辆,比“十三五”期末增加1.6万辆,日均进出杨凌的各种燃油车辆有望达到4000辆左右,CNG车辆有望达到200辆,年成品油销量有望达到25万吨,年均增长约10%,车用CNG年销量可达1000吨以上。
(三)加油加气站规划数量分析
根据空间布局规划,结合交通路网发展趋势和成品油市场需求分析,“十四五”期间,共规划建设加油站6个,加油加气站2个,每个站点同步配套建设充电站。其中,重点建设站点5个,推进建设站点3个。
第八条 计划布局方案
“十四五”期间加油加气站计划分布在示范区主城区四周,主要满足城市西片区、北片区居民及综保区、自贸区和过境车辆需求。
杨凌示范区“十四五”加油加气站计划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划选址 | 拟建 时间 | 主要功能 | 土地 情况 | 备注 |
1 | 杨凌大道南加油站 | 城南路与水运西路十字西南角 | 2022- 2023年 | 满足城市西片区及自贸区、综保区车辆 | 符合示范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已收储 | |
2 | 杨凌大道北加油站 | 杨凌大道与杨扶路丁字口西南角 | 2023- 2024年 | 满足农业示范园区车辆加油需求 | ||
3 | 工业园区加油LNG加气站 | 杨扶路与孟杨路十字东北角,与天然气储气站合设 | 2022- 2023年 | 满足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及其周边区域车辆 | ||
4 | 常青路城市便利加油站 | 常青路与兴杨路十字南路东 | 2021- 2022年 | 满足常青路、兴杨路车辆加油需求 | ||
5 | 渭惠路西城市便利加油站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北门对面 | 2022- 2023年 | 满足城西片区市民车辆 | 选址具备建设条件,由示范区自然资源部门按需求调整土地整体规划 | 原农林科大加油站旧址 |
6 | 渭惠路LNG加气站 | 渭惠路与东环路十字东北角(华鑫建设东侧) | 2022- 2023年 | 满足液化天然气、大唐杨凌热电厂、饲料产业园、富海工业园LNG运输车 | ||
7 | 五泉镇中心加油站 | 清心路北,西环线西侧(与健众生物用地冲突,有待协商) | 2022- 2023年 | 满足五泉镇、五泉工业园及扶风方向车辆 | ||
8 | 杨凌权家寨加油站 | 西宝中线与西环线交叉处西北侧 | 2024- 2025年 | 满足西环路、杨凌至降帐方向、揉谷镇北片区车辆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九条 严格审批程序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新建加油加气站用地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竞价出让。新建加油加气站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油气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布局要求。加油加气站及其配套建设的充电站设计、施工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环境保护、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验收。
第十条 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加油加气站监管力度,使其不断加强管理,守法经营,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做好对加油加气站的监管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加油加气站点的用地预留工作;行政审批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新建站点的审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加油加气站营业执照和油品质量的监管、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税控装置的监管工作,促使其照章纳税;公安部门要做好散装油品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加油站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商务部门要做好加油站行业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增强监管合力,确保加油加气站安全运营。
第十一条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反报批程序,擅自批准有关企业从事油气零售经营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不按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坚决杜绝违规建设、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无证照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规划调整及布局不合理加油加气站迁建
根据杨凌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后可适时对本计划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规划科学,更好地为示范区经济建设服务。对具有合法手续,但因历史原因布局不合理,安全规范达不到相关要求,或因示范区规划建设需要调整及迁建的加油加气站,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整、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