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7月
(此文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运动健身、追求健康的基本需要,进一步实施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努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发挥体育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加快示范区体育事业建设,为奋力谱写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45%以上,加强体育场馆建设,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进一步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数量,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积极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和完善赛事活动组织方式、方法,使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体育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杨凌示范区(杨陵区)、镇、村分别达到“七个一”、“三个一”、“三个一”标准。杨陵区要进一步细化补短板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按照“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任务,逐年完成销号。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在盘活空闲土地、用好公益建设用地、土地复合利用、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上用力出新,结合城市发展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等,按照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杨凌实际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体育馆)、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以及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渭河生态公园使用体验,持续推进口袋运动公园等惠民体育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社区工程、镇村器材配送工程,提高群众身边健身器材覆盖率。加强对新建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监督验收和建成场地设施的管理,督促杨陵区政府强化对农村器材场地的维护和管理。结合实际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场馆设施通过多种形式为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加强“区校融合”,支持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共建共享,提高全民健身设施利用率。(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杨陵区政府)
(二)打造杨凌农科城特色品牌赛事。进一步打造品牌群众赛事活动,增加辐射效益。继续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做好群众冬季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以及足球、篮球、排球在我区的开展,支持开展山地户外、冰雪、水上等群众喜爱的休闲健身活动推动体旅融合,挖掘保护传统民俗民间运动项目,积极争取承接举办全国性的群众品牌赛事活动。落实“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要求,按照“一季一赛事、一赛一杨凌”的建设目标。继续办好杨凌农科城马拉松赛,在入选世界田径标牌赛事的基础上,力争升级为世界田径精英标牌赛事。发挥十四运场地网球场馆资源优势,争取全国性网球比赛项目落地杨凌,持续办好省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着力打造杨凌网球公开赛品牌。持续办好杨凌农科城自行车比赛,汽车场地越野赛,开展群众赛事活动品牌特色申报,通过全民健身年度最佳赛事评选,推动赛事活动提升品质、创新形象,着眼杨凌特有的地理人文资源,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跨区域的赛事活动。(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杨陵区政府)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身指导服务,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素养,提升健康水平。全面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体育指导员在组织社区体育活动、指导科学健身等方面作用。发挥示范区、杨陵区国民体质监测站作用,建立完善的数据积累和分析系统,协助政府部门及时调整完善健康政策。全面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测试活动,持续组织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乡村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传授健身技能、发放健身书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科学健身讲堂,指导群众进行居家健身。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建立科学健身理念、掌握正确的健身方法。继续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社区医生双向技能培训。落实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加强体卫融合发展的具体领域、具体项目研究,落实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责任单位: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杨陵区政府)
(四)进一步壮大社会体育组织。按照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推动体育组织向区镇街延伸,进一步健全体育组织网络体系。推动《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进一步创新体育组织规范化发展。围绕“三大球”振兴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普及,推动单项协会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大数量、提高质量,激励和引导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作用。研究制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一支由优秀运动员、青年学生、体育爱好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组成的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民政局、示范区团工委,杨陵区政府)
(五)促进重点特殊人群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健身健康的关注,切实解决健身实际难题,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关注保障重点特殊人群健身需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进行体育干预,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作用,加强学生基础体能,帮助孩子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健身设施器材、健身场所适老化程度,举办适宜于老年人参加的赛事活动,鼓励老年人有组织开展健身活动,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环境,支持举办适宜残疾人参加的体育赛事,开展残健融合体育健身活动。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购置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身组织,满足职工的健身需求。倡导其他企业发挥作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教育局、残联,杨陵区政府)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融合,进一步加强体旅融合、体卫融合、体教融合、产业融合,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优化产业结构,以竞赛表演业为突破口,提高健身休闲产业规模,加快推进体育服务业现代化,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满足高品质生活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建设体育产业园区、体育众创空间,引入一批知名省外体育企业,孵化一批优质本土体育企业。持续扩大体育消费,探索建设体育消费性城市,创新消费产品,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充分发挥体育消费在提高全民健身品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等形式,实施全民健身惠民补贴,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商务局、大数据产业发展局、财政局,杨陵区政府)
(七)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新修订的《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整合部门的宣传资源、媒体平台,形成宣传全民健身的合力,开展经常性的公益宣传,提升集体和个人自觉自愿参与全民健身的主动性。充分调动杨凌现有的媒体资源,抓住农科城马拉松、自行车赛等赛事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推陈出新,培育体育宣传新热点,以宣传带动全民健身新热潮。对照“十四五”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健身示范县评价新标准,继续开展创建工作,调动激发示范区、杨陵区政府抓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落实国家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要求,发挥示范区在全省的区位优势,借力其他城市优质资源,积极开展国内、省内交流活动。(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教育局,杨陵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政策保障。进一步强化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全民健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对制约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推动落实,开展评估和报告工作。各全民健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单位,要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示范区和杨陵区政府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杨陵区政府)
(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应继续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健身设施建设、群众赛事活动、组织体系建设、健身指导宣传等经费需要。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积极研究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和投入机制,确保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示范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三纳入”情况的检查,特别是经费纳入情况的检查监督。(责任单位: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财政局,杨陵区政府)
(三)拓展“智能”健身新模式。推广居家健身,线上智能健身和赛事活动开展,支持云赛事、云健身等健身新模式。借助省全民健身互联公共服务台,积极将各级健身服务智能化建设、将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场所、体育社会组织、体育指导员及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赛事活动等各类资源纳入健身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线上场地预约租赁、活动宣传报名、健身培训指导、互动交流等个性化服务。发布“杨凌全民建设地图”小程序,为建设提供场地保障。(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杨陵区政府)
(四)加强安全组织实施。坚持全区“一盘棋”思想,落实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督导,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突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经营性体育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管理,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重点落实好路跑赛事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熔断机制,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举办。(责任单位: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杨陵区政府)
附件:1. 杨凌示范区、镇、村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2. 杨凌示范区承担陕西省各市(区)“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任务年度分解表任务内容
附件1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镇、村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一、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七个一”标准
建成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游泳馆(室内游泳池)、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一个体育公园、一批健身步道。
二、镇级“三个一”标准
各乡镇、街办配备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或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一个小型室内健身房或室内多功能活动室、一套健身器材。
三、村级“三个一”标准
每个行政村配备一个室外篮球场、一个室内多功能活动室(乒乓球或棋牌室)、一套健身器材。
附件2
杨凌示范区承担陕西省各市(区)“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任务年度分解表任务内容
序号 | 指 标 | 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个 | 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1条 | 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1个 | 新建改扩建县级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不少于1个 | 新建社会足球场2个 | 教育系统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1.2万平方米 | 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30场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超过16万人(两级统筹完成)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1.2%以上(两级统筹完成) | |
1 | 杨凌示范区 | 合 计 | 1 | 0 | 0 | 0 | 1 | 4.9 | 15 | 16 | 91.2% |
2021年 | 0 | 0 | 0 | 0 | 0 | 0.1 | 2 | 15 | 89.5% | ||
2022年 | 0 | 0 | 0 | 0 | 0 | 1.2 | 3 | 15.3 | 90.1% | ||
2023年 | 0 | 0 | 0 | 0 | 0 | 0.5 | 3 | 15.5 | 90.4% | ||
2024年 | 0 | 0 | 0 | 0 | 0 | 0.3 | 3 | 15.7 | 90.8% | ||
2025年 | 1 | 0 | 0 | 0 | 1 | 2.8 | 4 | 16 | 91.2% | ||
2 | 杨陵区 | 合 计 | 0 | 1 | 1 | 1 | 1 | 6.3 | 15 | 16 | 91.2% |
2021年 | 0 | 0 | 0 | 0 | 0 | 0.1 | 2 | 15 | 89.5% | ||
2022年 | 0 | 0 | 0 | 0 | 0 | 1.3 | 3 | 15.3 | 90.1% | ||
2023年 | 0 | 0 | 0 | 0 | 0 | 0.5 | 3 | 15.5 | 90.4% | ||
2024年 | 0 | 0 | 1 | 0 | 1 | 0.4 | 4 | 15.7 | 90.8% | ||
2025年 | 0 | 1 | 0 | 1 | 0 | 4 | 3 | 16 | 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