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三个年”要求,切实聚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22〕19号)《陕西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函〔2023〕1104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持续巩固建筑业在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地位,经示范区管委会同意,决定建立示范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史高领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召集人:李 函 党工委委员、杨陵区委书记
成 员: 霍 军 示范区住建局局长
杨 飞 杨陵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夏建刚 党工委编办副主任
韩长波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梁 琪 示范区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唐 伟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
刘甜甜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副局长
梁 琦 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世卿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辛 伟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鸿伟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万碧文 示范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小彬 示范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峰涛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秀娟 示范区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马力勤 示范区税务局副局长
柴晓军 中国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示范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日常事务,承办示范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霍军同志兼任,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随工作变动适时调整。
二、工作职责
在示范区管委会领导下,联席会议统一组织、协调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协调解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的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由召集人确定临时加开。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同时报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能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完成交办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