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6 15:38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杨凌示范区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聚焦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质量,服出便利和实惠,为谱写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助力赋能。

一、开展“放管服”改革创新试点

围绕更好利企便民、激发市场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试点,不断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改革范围、提升改革效能。

1.“简政放权”领域重点围绕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多评合一”“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承诺制”“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等方面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工业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放管结合”领域重点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审管联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场监管局牵头,示范区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局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服务”领域重点围绕涉企服务、政务服务、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不动产登记办理、跨境贸易便利化、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方面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商务局、公安局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充分发挥事权集中优势推进集成高效审批,以优化流程、公开标准、规范审批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联审批、不见面审批等,实现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间持续压减。

4.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情况实施“回头看”,对改革推进有力的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对改革缓慢、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督查问责。(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示范区、杨陵区两级要对标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库,按照“应划尽划”要求建立完善明确统一的事项划转承接目录,保证市县两级划转承接事项上下对应、基本一致。未划转事项原则上一律入驻大厅办理,确保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大厅之外无审批。(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

加快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

6.以《杨凌示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新办事指南,依法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依法编制完成权责界限清晰的市、县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示范区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将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统一管理,并依托示范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一网通办。(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高质量精准承接省级赋权

8.加强放权赋能工作研究,紧盯杨凌自贸片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赋权工作,研究提出赋权事项筛选及事项办理等有关问题的建议,围绕涉农事权需求,及时向省上有关部门沟通汇报,推动赋权更加科学、精准。(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司法局、自贸办、农业局牵头负责)

9.配合省上做好省级赋权事项全面评估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照省级赋权指导目录,逐一研判、高效承接,形成差异化、针对性事权承接清单,确保相关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对承接的委托下放事权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廉政风险。(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司法局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公平公正监管

优化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统筹发展和监管、活力和秩序,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10.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动态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常态化录入监管行为,及时办理省上转办的预警信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示范区税务局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监管可视化、智能化、精准化。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按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市场主体,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逐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触发式监管等方式,确保管出公平和质量。(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已划转行政审批局实施集中审批事项的审管联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准厘清审管边界,完善审管信息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认、共享、共用。(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立足集成化、标准化、便利化,最大程度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推动企业开办更便捷、项目审批更高效、群众办事更方便。

14.依托全省电子印章系统,推进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应归尽归”。推进已建政务移动应用向“秦务员”平台移动端整合迁移,新增应用全部依托“秦务员”进行建设。(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投诉解决机制,实现示范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接入省级“秦务员”平台“好差评”系统,统一实施评价,信息双向推送。(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大数据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试点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认定、定岗晋级。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改革,试点推行意见答复书面反馈。(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人社局牵头,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

聚焦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拓展服务内容、扩大事项范围,加快推进系统、数据、业务融合,不断提升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的协同整合,力争企业群众办事“零跑腿”是常态、“跑一次”是上限。

17.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交房即交证等15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尽快实现全流程、全事项上线,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准确、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提高平台知晓率和使用率。(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人社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推出新的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6月底完成新的一批事项业务梳理,10月底实现全流程上线运行,11月底评估总结。(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等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经济,促进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19.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围绕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重点任务并实行台账管理,督促重点工作尽快落实,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加快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落实见效,破除审批许可、要素获取等方面隐性壁垒。推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行政合规证明改革。做好“秦信融”平台推广应用和延伸辐射,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示范区工业商务局、发展改革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杨凌支行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广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各部门办文、办会、办事等协同办公系统向“秦政通”政务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整合,实现各类政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迭代升级示范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类移动应用向“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大数据局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新模式,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动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建设效能政府;强化行政权力约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廉洁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杨陵区政府及示范区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细化举措,夯实职责,抓好落实。要鼓励探索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每月20日向示范区职转办报送本部门(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信息。要按照“三个年”活动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持之以恒推进“放管服”改革,常态化落实好“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要求。要统筹做好参加全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评比排名工作,结果作为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专项任务考核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改革推进情况分别于7月10日、12月1日前报示范区管委会(政务大厦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