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陕西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3〕1号),加快推进示范区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结合杨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资源整合,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即杨凌示范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平台),以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为目标,建立完善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线上线下融合的“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并规范运行,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集成化办理事项全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流程网办;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高频常用电子证照“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展示查询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依托“秦务员”平台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基础
1.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按照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建立由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构成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示范区各有关部门和杨陵区要结合实际,对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编制形成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建立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辖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优化完善事项办事指南。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结合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范围内,对压减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时限等优化调整,补充完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网办地址、事例样表等具体服务性信息,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将办事指南通过政务服务网、自助查询机等多渠道发布,并在政务服务大厅放置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和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让办事指南随手可得,办理事项一目了然,解决群众多次跑、多头跑问题。(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运行
3.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示范区设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名称为杨凌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设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名称设便民服务站。各政务服务场所要充分利用银行、邮政、融媒体等社会资源设立“秦务员”政务服务驿站,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且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进驻大厅、集中办理,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专项业务大厅设政务服务分中心,政务服务分中心也应设置综合窗口,建设同质化队伍,提供同质化服务。完善“首席代表”制度,进驻部门要按照“受审分离”模式,对综合办事窗口进行充分授权,全权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咨询、受理、审批、出件等环节,保障前后台无缝衔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无差别为主、分领域为辅的原则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实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功能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办事区和自助服务区。咨询导办区主要设置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综合办事区主要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和“跨区域通办”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做好前置服务,加强申报前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合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承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期限少于法定期限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按照杨凌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规范审管协同联动。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审管衔接,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步共享。(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中介服务。持续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用好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将本级中介机构纳入中介超市统一管理,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中介机构公开中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选择指定的中介机构。实行中介服务星级评价和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业务信息,并将信用记录信息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清退出中介超市。(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配备。按照“保障为民服务、优化人员配置”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合理确定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数量。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应全员持证上岗。(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同步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依托标准化成果和“秦务员”平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PC端、移动端、自助端、窗口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进企业群众办事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网上办事指南和操作说明,提供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辅助在线办理,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要推进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数据实时全量上报。进一步健全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政务服务评价机制,研判差评原因,满足合理诉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倒逼服务改进,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1. 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推广使用杨凌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综合受理系统、通用业务办理系统开展事项受理、审批,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证应用,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加快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和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交房即交证等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并结合杨凌实际梳理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办公室等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完善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业务规程,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对接方式、流转程序等内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推广政务服务“免证办”。全面开展证照梳理,加快实现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建立电子证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汇聚并扩大应用领域。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统一受理系统在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应用,探索推进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自助终端向村(社区)、银行网点等场所延伸,打通基层办事服务“最后一公里”。(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行重大项目“容缺办+承诺办”。严格落实“并联审批”和“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可承诺事项+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工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流程。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做好网上登记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窗口登记的无缝衔接,为申请人提供渠道多样、业务全面、简便易用的企业登记服务,方便申请人办事。规范歇业申请备案、终止歇业公示和恢复营业操作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登记。探索对多年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实行强制注销,推行省内企业迁移、变更网上办,实现企业注册地址变迁便利化。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社保登记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优化纳税服务。探索开展“税企直连”,推广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直连互通,为企业提供纳税申报“零次跑”、申报信息“零录入”、掌握政策“零等待”、税务文书“无纸化”等便利,实现惠企利民政策 “免申即享”。深化税务管家服务,“提升办税服务质效”。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示范区税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对各级各类减税降费、财政补贴、产业促进等政策全面梳理、编制清单,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惠企政策专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实现政策及时发布、精准推送。常态化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快速拨付,企业快速享受,严防资金沉淀。用好用活“陕企通”等各类政策发布平台,对涉企政策分类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实现结构性政策精准匹配,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财政局、大数据局、工业商务局、农业局等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水电气、电信、公证、法律援助和缴税、交费、缴纳罚款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依法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推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灵活多样的办事时间选择。(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推进12345热线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省、示范区两级热线一体化运行,优化热线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合理的诉求及时得到回复、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全面提高热线的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示范区大数据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进程
22. 加强平台建设统筹。杨凌示范区“秦务员”平台由示范区统筹建设,杨陵区不再单独建设县级及以下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能依托省、示范区“秦务员”平台支撑业务办理的,不再单独新建相关业务系统,正在建设或确需单独新建相关业务系统的,要与“秦务员”平台对接融合和数据共享,已建相关业务系统的应统一接入“秦务员”平台运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强化平台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两网整合,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支撑能力。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按需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优化“秦务员”平台架构体系,提升平台整体性能,用户访问响应速度大幅提高。推广应用“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 “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不断提升掌上办公效率和政务服务效能。(示范区大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提升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共享,逐步融合社会第三方数据。向上推动与省级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的深度对接和数据共享,向下加快实现数据回流基层,横向强化“秦务员”平台与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融合对接和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分级分类保护规定,做好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示范区大数据局、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等各项保障。要坚持上下“一盘棋”,进一步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集成高效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认领和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
(二)注重体系建设。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示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工作。杨陵区政府及各镇政府(街道)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加强政务服务工作资金保障,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以及自助终端安排必要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相关经费保障可按本地人口规模测算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强化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实现闭环动态管理。持续完善以企业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专家论证、“好差评”等作用,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评价和监督,评价结果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
(五)强化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改革创新经验,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俗易懂解读政策。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优秀改革案例发布机制,以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优秀案例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