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23年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20 10:25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23年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杨凌示范区2023年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贯彻全省工业稳增长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持续完善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激励、引导和保障措施,确保支持手段不松、力度不减、强度不降,力争完成2023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的目标。

一、实施稳产增产和恢复生产奖补

支持规上工业企业稳产增产,鼓励减产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凡2023年下半年总产值超过上半年总产值30%的(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超过20%的(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超过10%的(含),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实施企业成长跃升奖补

2023年首次纳规入统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往年度退规2023年重新纳规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实施技改提升奖补

工业企业2023年技改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含),当年纳入示范区技改统计项目库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入统奖励。对技改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类投资,再给予设备类投资总额1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实施重点行业持续贡献奖补

增加值率超过30%的行业(含),凡业内企业实施产能提升改造、技术升级改造且2024年上半年总产值超过2023年同期20%、10%的(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增加值率超过25%的行业(含),凡业内企业实施产能提升改造、技术提升改造且2024年上半年总产值超过2023年同期20%、10%的(含),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纳入我省2023-2024年工业新增产项目清单且完成预定新增产能任务目标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实施抢订单拓市场奖补

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加强产销合作对接,抢抓订单。规上工业企业利用新媒体进行产品推广,对实际支付的平台推广费用给予10%的补助,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规上工业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口博览会、丝路博览会、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等活动,对实际支付的参会费用(展位费、差旅费)给予50%的补助,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六、实施工业项目投资奖补

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凡2023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超过1亿元、5000万元、1000万元的(均含),分别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0.5%、0.3%、0.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2023年至2024年6月底以前投产且纳入示范区规上工业统计的,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实施贷款贴息奖补

纳入我省2023年新增产能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2023年内取得的流动资金贷款,按实际到位融资金额的3%给予贴息,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鼓励担保机构继续降低担保综合费率,示范区国有担保机构2023年综合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上年;担保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符合条件的,纳入2023年降费奖补项目支持范围。

八、实施要素降本奖补

对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消耗的天然气、热力基础要素分别给予0.5元/立方米、1元/蒸吨的奖补,单一企业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老旧热力管网沿线受影响企业的要素保障支持政策(2022年6月2日党工委管委会专题问题会议纪要第15期)延续到2025年6月底。因工业蒸汽供应不稳定自建供热设施的,按锅炉和低氮燃烧器设备投资1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实施稳增长包抓帮扶加快政策落地兑现

持续深入开展惠企助企“双包一解”服务,推动要素保障、解难纾困等服务有序开展,促进清单管理、督查考核机制高效运行;构建“清”“亲”政商关系,以优质营商环境拓展稳增长空间。国家和省级财政的惠企助企奖补、纾困奖补,资金到位后,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企业;示范区本级财政奖补政策,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企业。

十、强化合规经营责任

全区市场主体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倡安全、环保、诚信原则,严守合规底线,坚决防范遏制环境污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产品或服务质量,规范开展经济活动统计。本措施实施期间,发生安全、环保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经济数据统计不实等受到处罚的,不予奖补。

以上奖补和保障政策可同时享受,单一企业获得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文中有明确截止时间的具体举措,按文中已明确的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