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领域示范区与杨陵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应急救援领域示范区与杨陵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杨凌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积极防控重大风险,根据《陕西省政府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陕政发〔2020〕38号)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方面
(一)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将研究制定示范区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示范区规划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编制,应急预案综合协调衔接,示范区部门直接组织的全省应急预案演练等,确认为示范区财政事权,由示范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研究制定适用于杨陵区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规定、标准、技术规范,规划编制,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确认为杨陵区财政事权,由杨陵区承担支出责任。
(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将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驻防杨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杨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确认为示范区与杨陵区共同财政事权,由示范区与杨陵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示范区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示范区应急物资储备,确认为示范区财政事权,由示范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杨陵区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杨陵区应急物资储备,确认为杨陵区财政事权,由杨陵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示范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认为示范区与杨陵区共同财政事权,由示范区与杨陵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示范区负责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软硬件的配备及运维支出,杨陵区主要负责需要分级分类部署使用或自行拓展增加功能、信息系统软硬件的配备及运维支出。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示范区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对杨陵区和示范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示范区部门开展的的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认为示范区财政事权,由示范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杨陵区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事项,确认为杨陵区财政事权,由杨陵区承担支出责任。
(五)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将示范区组织开展的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示范区财政事权,由示范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杨陵区组织开展的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杨陵区财政事权,由杨陵区承担支出责任。
二、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方面
(一)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将灾害事故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确认为示范区与杨陵区共同财政事权,由示范区与杨陵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示范区部门开展的各相关行业和重点地区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与隐患排查、灾害事故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的数据质量核查,以及为国家和省级灾害风险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撑的其他相关支出;杨陵区主要负责杨陵区部门实施的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与隐患排查、灾害事故风险调查与隐患排查的数据质量核查、全区性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编制相关支出,以及为国家、省级灾害风险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撑的其他相关支出。
(二)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将示范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确认为示范区与杨陵区共同财政事权,由示范区与杨陵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将示范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示范区信息员队伍建设,确认为示范区财政事权,由示范区承担支出责任;将杨陵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杨陵区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确认为杨陵区财政事权,由杨陵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方面
将较大事故和提级到示范区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示范区部门直接组织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确认为示范区财政事权,由示范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杨凌示范区启动应急响应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救援救助,确认为示范区与杨陵区共同财政事权,由示范区与区杨陵区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其他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杨陵区启动响应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等,确认为杨陵区财政事权,由杨凌区承担支出责任。
应急救援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四、配套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应急救援领域示范区与杨陵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调动救援队伍按照“谁调动,谁补偿”的原则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二)认真落实支出责任,加强投入保障。杨陵区和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改革确定的示范区与杨陵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做好预算安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要明确各自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职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着力提高应急救援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和工作考核,提高应急救援领域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三)及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有章可循。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积极适应应急领域改革,协同互动、凝聚合力。杨陵区和示范区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精神,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充分体现应急救援领域示范区与杨陵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