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24年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8 09:24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2024年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2024年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调度会议精神,按照示范区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高能级企业支撑带动

示范区规上工业企业,凡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均含),且营业收入增幅不低于5%(含)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促进成长跃升

2024年首次升规入统企业,如实、按时报送工业经济运行数据,按入统报数时间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前三季度入统并报送数据的,奖励50万元;三季度以后入统报数的,奖励30万元。

三、促进技改提升

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投资,对符合条件的设备类投资,给予设备类投资金额不超过10%的奖补,最高500万元。

工业企业2024年技改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含),当年纳入示范区技改项目库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入统奖励。

四、支持流动资金贷款

纳入2024年陕西省新增工业产能项目清单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实际到位融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按实际到位融资金额3%的比例予以奖补,最高50万元。

五、支持消费品企业多产多销

支持消费品行业企业多产多销。消费品行业企业,按产值规模和产值增速给予奖励,凡2024年产值增长不低于15%的1亿元以上企业、不低于12%的5亿元以上企业、不低于8%的10亿元以上企业、不低于5%的20亿元以上企业,分档次给予20-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消费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予以奖补。

六、支持装备行业稳产增产

装备行业企业,凡2024年产值不低于1亿元且产值增速较快的企业,按产值净增量每2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最高1000万元 。支持装备行业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由生产研发型向服务制造、成套装备“交钥匙”模式升级转型,对中标重点工程项目且装备标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中标金额的5%-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七、支持工业项目投资

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凡2024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超过1亿元、5000万元的(均含),分别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0.5%、0.3%予以奖励,最高50万元。

八、支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

落实国家支持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政策,对工业企业实施的节能降碳,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应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大力争取国家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

九、支持参与认定类项目

支持鼓励规上工业企业踊跃申报认定奖励类项目。2024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陕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陕西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陕西“工业精品”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落实阶段性奖补政策

示范区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按上年度产值规模和2024年一季度产值增速分档次给予奖励。2023年产值10亿元及以上的,2024年一季度产值增长不低于8%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