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6年12月22日
杨凌示范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实施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发〔2016〕31号),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抢抓承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皮划艇(静水)、赛艇、网球等3个比赛项目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全运惠民”工程,构建符合示范区实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四个杨凌”建设做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中等强度)占总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以上。加强体育场馆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数量。积极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和完善赛事活动组织方式、方法。建成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常化。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加大全民健身设施供给侧改革力度,适应群众健身需求,不断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快建设渭河体育运动公园、杨凌网球中心,改建完善水上运动中心,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健身设施条件。鼓励和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驻区单位的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和共享。杨陵区各乡镇要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及自身实际建设1个带看台的灯光球场、1片综合健身场、1个室内健身房;公园、社区配建多功能健身场地,村、社区要合理设置健身器材。到2020年全区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
(二)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大力推进完善各类体育协会,条件成熟的体育项目都应成立协会,使协会成为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参与全民健身的主力军。进一步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采取配备服装、以奖代补、公益岗位、外出学习等方式予以激励。每年至少举办2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到2020年入网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500人。
(三)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发展。精心打造杨凌马拉松赛,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力和区内群众参与度。继续办好自行车邀请赛、网球公开赛、汽车越野赛等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间传统和锣鼓秧歌大赛等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全区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每个单位每年至少举办或参加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或赛事。
(四)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工作。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定期为群众进行体质监测,到2020年测试群众达到7000人次以上,监测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在体质检测基础上,建立个人体质档案,推广运动处方,印制科学锻炼丛书并免费发放,开展科学健身讲座活动,指导群众科学健身。积极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第九套广播体操,为健身群众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
(五)弘扬体育文化,形成体育运动城市特色。发挥体育独有的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进一步推动示范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一批群众欢迎、形式多样、富有乐趣、充满正能量的体育文化产品,发挥其独有的教育功能和引领作用。大力倡导“绿色健康、运动快乐”的理念,弘扬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体育文化精神,鼓励创作、编辑体育文艺作品和科学健身知识丛书。努力打造具有杨凌特色的体育文化,使体育运动成为杨凌农科城的特色。
(六)促进特殊人群体育协调发展。开展各类以参与为主的青少年赛事活动,建立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加强学校体育课,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课外活动。通过家庭、学校、校外机构三者的有效结合,帮助青少年结合自身的喜好,从小养成1—2个能够伴随成长、受益终身的体育爱好,促进青少年群体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器材选购、项目建设、赛事和活动设置中考虑老年人和残疾人健身需求,并建设无障碍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群和残疾人提供便利和优惠。重视职工的体育锻炼,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落实工前操或工间操的制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保障职工健康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全民健身是关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的国家战略,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示范区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杨陵区政府、示范区发改、社会事业、财政、教育、体育、人社、文化、国土、住建、经贸和工会、共青团、科协等单位以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杨凌示范区全民健身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示范区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支持、社会响应的工作格局。杨陵区要重点加强对基层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二)落实政策、保障经费。示范区、杨陵区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体育彩票公益金要全额用于体育事业发展,重点用于全民健身,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关于体育场馆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体育场馆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兴办体育事业,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总体建筑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体育局要研究制定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创造必要条件。
(三)创新工作方式。实施“互联网+体育”的全民健身信息化惠民工程,加强信息采集,建立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数据库。运用互联网服
务平台,把健身人群、运动场馆、健身设施、科学指导、赛事活动、公共积分等资源融为一体,实现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智能化。
(四)加强督导考核与激励。研究建立全民健身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中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人民政府每两年对《示范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在全区各级机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大力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通过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法,奖励更多的人群自觉自愿参加体育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