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6年6月29日
杨凌示范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根据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杨凌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绿色发展新理念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坚持生态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重,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和设施建设同步,行政推动、公众参与和严格执法结合,通过机制创新,不断加大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监管力度,加快建立行之有效的源头防治机制、过程严管机制和后果严惩机制,实现水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整体提升。
二、目标要求
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基本消除污染严重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开采受到严格控制。其主要指标:2019年漆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2020年杨凌渭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小湋河水质达到Ⅴ类(以省上文件为准)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治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综合处理能力
强力推进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6年底,完成五泉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并正式投入运行,2017年底前,完成日处理规模2.5万m3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通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确保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完善治污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区(含省农产品加工贸易园区、富海工业园区和杨凌高端机械制造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全面排查老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情况,对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区域及时实施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区污水处理率。进一步强化重点镇、杨陵区工业园区管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2017年底前,五泉镇重点社区、揉谷镇重点社区雨污分流率达到70%,大寨街道办重点社区达到80%,区内新建工业园区雨污分流率达到100%。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无害化处理率
引进国内外成熟的先进技术,2018年底前以PPP或其他方式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尽早实现城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加强垃圾渗滤液、化粪池低渣和污泥安全处置监管和综合利用,对区内三家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泥要定期进行抽检,禁止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2018年底,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三)推进农业农村水环境治理,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充分发挥杨凌现代农业示范优势,以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农牧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试点,通过推广精准施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降低化肥及农药污染,通过开展农业园区土壤检测和修复,控制土壤板结、酸化剂重金属污染,不断改良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通过在规模养殖企业建设有机肥、沼气发电等综合利用设施,消除畜禽粪便对环境污染。2017年底,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便综合处理率达到80%以上。结合区内畜禽养殖现状,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摸排,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同时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四)加强农业和城镇节水工程,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农科城节水灌溉技术优势,在全区大力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2017年底,基本实现种植区节水灌溉全覆盖。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以华电杨凌热电公司中水回用工程为依托,不断加大城区再生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采取“以点带面、以面增量、良性循环、逐年增加”的模式,提高城区再生水利用率。2018年起,全区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到2020年,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五)实施支流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水系生态屏障
以小湋河、高干渠、渭惠渠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逐步完善全域化生态屏障建设。通过在小湋河流域建设小型潜流湿地、周边村庄建设生活污水稳定塘等设施,保障小湋河生态基流;在漆水河流域下川口村建设生态湿地休闲区、度假露营区及生态湿地修复保育区,提升小湋河水质;建设高干渠、渭惠渠水景生态长廊工程,改善沿岸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大城市绿化投资力度,进一步实施好大地园林化工程,美化绿化城市环境。
(六)强化地下水和地表水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要严格按照《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杨凌城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相关要求,做好地下水资源监管和石头河饮用水监测保障等工作。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审批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一律予以关闭。不断强化从源头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体系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四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做好杨凌新华水务和水厂运行、备用水源井日常监管工作,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饮用水安全信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示范区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领导部门,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和重点任务,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要做好水污染防治综合协调工作,严格执法监督,牵头做好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治监管,加强与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细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项目内容,配合示范区考核办对方案实施内容进行监督考核;杨陵区政府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五泉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杨陵区工业园区、五泉镇、揉谷镇、大寨街道办雨污管网建设等工作;示范区住建局牵头做好垃圾处理厂、市政管网、湿地建设、城市排污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重点督促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杨凌工业园区公司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园区污水处理站建设,确保园区污水排放达标;示范区水务局围绕杨凌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渭河等生态景观提升等工程;示范区农业局牵头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禁养区划定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示范区市政管理局要做好生活垃圾处置监督管理及两渠沿岸区域环境卫生等工作;示范区财政局配合做好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杨陵区政府要配合各相关部门实施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工程。各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见附表),分解任务,制定年度计划,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示范区发改等部门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业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继续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产业项目入区管理规定,严格环境准入条件,严格禁止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果汁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入区。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加大对涉水建设项目的环保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做到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2017年底前,要完成杨凌污水处理厂、杨凌汇源果汁和陕西中兴林产三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及排污去向纳入排污许可监管范围,制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进一步保持对重点污染企业及畜禽养殖企业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网络在线监控平台,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实时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稳定达标。每年度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对落实环保“三同时”不力,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和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一律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对整治未能达到要求且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关停。做好渭河干流、支流断面的监测工作,在支流断面还未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前,示范区环境监测站加强手工监测,确保及时获得支流水质监测数据。
(四)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利用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每月公布杨凌渭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充分认识到水体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人人支持、参与水污染防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1
杨凌示范区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水体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20年目标 | 达标年限 |
1 | 渭河 | Ⅲ | Ⅲ | Ⅲ | 2020年 | |
2 | 漆水河入渭河口 | 漆水河 | Ⅴ | Ⅴ | Ⅲ | 2019年 |
3 | 小湋河入漆水河口 | 小湋河 | 劣Ⅴ | 劣Ⅴ | Ⅴ及以上 | 2019年 |
附件2
杨凌示范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考核表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所属河流 | 水源类型 | 级别 | 水质目标 |
1 | 杨凌示范区地下水厂水源地 | 渭河 | 地下水 | 市级 | Ⅲ类或以上 |
附件3
杨凌示范区城镇污水综合处理基础设施项目任务表
序号 | 重点工程 | 具体内容及目标 | 时限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雨水污水管网建设及分流工程 | 对全区雨污管网进行全员排查,对目前未实现雨污分流的新建项目和管口列出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意见。 | 2016年7月底 | 市政局 | 杨陵区政府 |
针对全区雨污分流管网排查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加快市政雨污管网改造,解决部分雨污混流问题。 | 2016年10月底 | 住建局 | |||
杨陵区工业园区雨水分流率达到80%。 | 2017年底 | 杨陵区政府 | 住建局 市政局 | ||
五泉镇社区、揉谷镇重点社区雨水分流率达到70%。 | |||||
大寨街道办重点社区雨水分流率达到100%。 | |||||
2 | 污水处理厂(站)建设 | 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区(含省农产品加工贸易园区、富海工业园区、杨凌高端机械制造产业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 | 2017年底 | 工业园区公司 | 住建局 市政局 |
完成五泉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入运营。 | 2016年底 | 杨陵区政府 | 住建局 工业园区公司 | ||
筹划建设杨陵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 | 2018年底 | ||||
完成日处理规模2.5万方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 | 2018年底 | 住建局 | 城投公司 | ||
3 | 垃圾处理厂建设 | 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 2018年底 | 住建局 | 市政局 |
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 2019年底 |
附件4
杨凌示范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任务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目标及要求 | 时限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 | 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2020年底 | 农业局 | 环保局 |
2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 全区设施农业水肥一体化覆盖率达50%以上。 | 2017年底 | 农业局 | |
3 | 划定禁养区及规模养殖场专项整治 | 按照《杨凌示范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意见》中禁养区范围,对区内11个规模化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 | 2017年底 | 农业局 | 杨陵区政府 环保局 |
附件5
杨凌示范区支流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任务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年限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小湋河支流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完成崔西沟、下北杨村生活污水净化工程。 | 2016年底 | 杨陵区政府 | 环保局 |
2 | 漆水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在漆水河流域下川口村自北向南建设生态湿地休闲区、度假露营及生态湿地修复保育区。 | 2019年底 | 杨陵区政府 | 环保局 |
附件6
杨凌示范区饮用水源监管能力提升工程任务表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时限要求 | 责任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完成示范区四水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2017年底 | 环保局 | 水务局 |
2 | 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 | 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检测工作,在示范区相关媒体公布相关数据。 | 从2016年起每季度 | 环保局 | 水务局 社会事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