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管委会网 发布时间:2016-02-10 16:55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区各管线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发展,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现就加快示范区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争取省级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安排,大力推进。到2018年,全区建成1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预计投资10亿元;到2020年,全区累计建成3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预计投资30亿元。通过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形成可示范、可借鉴、可推广的地下管廊样板工程,推动示范区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协调推进。根据示范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示范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结合道路建设,分年度逐步推进实施。

(二)坚持严格管理,有偿使用。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入廊管理,建立有偿使用制度,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发挥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坚持政府推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采取PPP投融资模式,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主要分工

(一)示范区规划建设局:1.负责科学编制规划。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为地下管廊建设的牵头单位,要以“多规合一”为平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结合示范区建设实际,抓紧组织编制全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管廊建设区域和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等;结合征地拆迁、路网施工等统筹建设,明确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坚持实用为先,因地制宜,科学安排,远近兼顾,采用地下综合管廊与缆线管沟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住宅集中、交通密集的区域优先建设,尽快发挥地下综合管廊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2.负责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切实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鼓励采用新型建材、新工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3.负责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

(二)示范区财政局:负责试点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的保障及监管、年度预算编制安排、PPP实施方案的审核;负责按要求做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可续期项目收益债券;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中的财务资金管理,充分挖掘收入潜力,拓宽资金渠道,确保收支平衡。

(三)示范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安排年度任务,策划包装地下管廊建设项目,公布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指导并按程序确定地下管廊收费标准。

(四)杨陵区人民政府:负责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实施。

(五)示范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土地报批及征地工作。

(六)示范区市政管理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监督等工作;协调各管线单位入廊,加大地下综合管廊的入廊执法力度,保障地下综合管廊的有效利用。

(七)示范区金融办:按照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陕建发〔2015304号)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陕建发〔2015303号)文件精神,积极协助争取地下管廊专项贷款资金。

(八)示范区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示范区管委会要求,成立地下管廊建设运营公司,负责地下管廊项目融资、建设与管理。按照申报试点要求,编制《杨凌示范区地下管廊融资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地下管廊PPP建设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地下管廊入廊管理收费办法》。与入廊管线单位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61月至20164月)。按照适度超前、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的要求,高标准编制完成地下管廊项目的规划设计。在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开工建设,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力争7月底前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5月至201811月)。综合考虑城市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实际需要,按不同类别实施梯度推进,全面完成地下管廊规划建设任务。

(三)总结经验阶段(201812月)。在全面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并确保地下综合管廊实现运营的基础上,总结示范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是城市建设的百年工程,是拉动经济的重要驱动力,也是城市未来发展的转折点。为确保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成立以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杨凌示范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管廊建设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建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考核办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确保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成为省级示范工程。

(三)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示范区宣传部门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使社会各界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达成共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对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管理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附件:杨凌示范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624


附件

杨凌示范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杨凌示范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杨凌示范区地下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魏建锋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冷劲松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员:朱文超示范区管委会副秘书长

李春安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志强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万潮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蒋展宏杨陵区政府区长

示范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延宁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示范区金融办主任

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春安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在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由霍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