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5〕39号)文件精神,实现消费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拉动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扩大住房消费
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农民进城相关政策,加快农民进城落户步伐。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落实放宽公积金使用范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首付比例,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措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鼓励“购房落户”。(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公安局、杨陵区政府负责,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鼓励汽车消费
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将淘汰非营运“黄标车”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品牌汽车4S店项目入区建设,支持在建汽车4S店项目尽快建成运营。完备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引导二手车消费。(示范区经贸局、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负责)
三、扩大旅游消费
依托示范区现代农庄集群、特色现代农业、“三河两渠”景观带,深度挖掘杨凌旅游资源,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打造杨凌关中西线游客集散地。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现有旅游景区质量和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好现代农业休闲游系列、杨凌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等特色旅游节庆活动,强化旅游商品研发和销售,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特色产品,丰富旅游内涵,促进旅游消费。(示范区旅游局、农业局、文化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局、招商和投资服务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四、提升餐饮消费
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在大型社区、商务区、大专院校、人口流动密集区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大众化餐饮市场,重点推进杨凌三秦小吃城、“吧文化街”等特色美食商业街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聚餐新模式,建设农村家宴服务中心,促进安全健康便捷餐饮消费。实施“陕菜振兴”工程,举办好陕西美食探秘之旅杨凌站、第二届杨凌蘸水面大赛等活动,宣传打造杨凌美食品牌。推行饮食市场公司化管理,探索统一收银管理或“一卡通”等消费信息集中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经营水平。大力实施酒店行业提升工程,提升硬件建设水平和行业服务能力。(示范区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工商局、杨陵区政府负责)
五、扩大电商信息消费
进一步加快电商产业园建设,积极培养各类电商经营主体。实施传统企业触网工程,支持区内具备线上营销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电商业务,带动促进传统企业线上转型。支持“陕西省名牌产品”、“陕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在知名网络平台建立销售专区,对企业年度推广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推动“智慧杨凌”建设,加快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实现杨凌无线宽带全覆盖。督促通讯运营企业进一步落实降低网络流量费。(示范区经贸局、质监局、财政局、示范区信息中心、招商和投资服务局负责)
六、促进会展消费
依托举办第22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活动,切实做好促销费各项工作。鼓励区内各类市场主体举办消费类展会及活动,根据展会规模、效果对展会主办单位给予专项补助。对中小企业参加区内各类展会,实行展位费减免政策。组织区内名优品牌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重大展销活动,对企业促销活动以发放优惠券等形式进行补贴。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在省内外建设杨凌名优特产品综合展销中心,促进杨凌产品开拓区外市场。(示范区经贸局、展览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七、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消费
规划建设示范区健康养老产业园,加快“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以及示范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院等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联营、参股等方式,参与医疗养老设施建设,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行业准入、监督管理、专科建设、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政策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对待,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项目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加快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导的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支持医养融合发展,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消费。(示范区发改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招商和投资服务局、城投公司负责)
八、促进体育休闲消费
加快推进杨凌网球运动中心、渭河健身长廊、公共体育场等体育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积极做好农科城马拉松赛、自行车邀请赛、水上项目、网球等体育赛事的宣传组织工作,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形成新的消费热点。(示范区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展览局负责)
九、优化消费环境
发展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合理消费信贷需求,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加快杨凌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完善配送中心和公共配送末端建设,提升物流效率。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评价。落实侵犯消费者权益行政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推动消费维权执法常态化。(示范区经贸局、金融办、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杨凌支行、工业园区公司负责)
十、加强消费统计
加大入统工作力度,实现消费应统尽统。2016年6月底前,分别对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且通过集中收银信息化平台改造并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新增商贸业限额以上单位、转为限额以上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纳入限上的“农家乐”及电子商务企业,给予适当奖励。(示范区经贸局、统计局、财政局负责)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