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 〔2013〕28号)精神,加快示范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 指导思想。按照“为城造市、以市聚人、因城兴业”的总体思路,加快商业中心建设,推进新型业态发展,促进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实施商贸主体培育工程和品牌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体系和农业科技市场体系,增强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把杨凌建设成为区域性商贸中心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大市场。
2. 主要目标。到2017年,示范区商贸流通业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新型业态实现快速发展,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明显提高,商贸市场交易持续活跃,符合关中—天水经济区次核心城市发展要求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地位基本形成。到2020年,初步建成以种子、苗木、大宗农产品、农资、农机、农业科技成果等专业交易市场为核心的涉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把杨凌打造成为国际化农业科技大市场。
二、主要任务
3. 加快城市商业中心建设。重点推进示范区商业中心由“老城区单中心”向“新老城区双中心”格局转变,加快推进西农路、常乐路商业区的改造提升。高起点打造新区商业中心,聚集人气,增强辐射力。加快推进隆发城市广场、秦琪文化广场、海诺商业中心、高新一号、红星家居广场等一批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构建新老城区协调发展的商业格局。
4. 推进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大力推进新型连锁业态,发展连锁百货、连锁专业店、连锁专卖店、连锁折扣店、连锁便利店等业态,实现直营连锁、加盟连锁和特许连锁共同发展,提高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支持企业通过阿里巴巴、淘宝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淘宝商城“杨凌馆”建设,推动杨凌特色产品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
5. 促进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企业入区,整合区内餐饮资源,培育地方特色餐饮街区,繁荣餐饮业市场,提升示范区餐饮服务整体质量和档次。引导和鼓励商家投资开办品牌汽车4S店和经销店,促进二手车交易和报废车拆解行业健康发展,繁荣汽车消费市场。提升专业市场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家居、建材、农资、农机等专业市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收银,支持科秦建材市场、好安居建材市场、老农博馆家居市场、银泰家居广场、农机市场等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6. 实施商贸流通主体培育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入区,带动商贸流通企业经营理念、经营方式、营销技术和管理的创新,提升示范区商贸流通业整体发展水平。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示范区急需的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大型连锁超市、品牌直销购物中心(奥特莱斯)等重点商贸流通业项目建设。示范区每年确定商贸流通重点项目,实施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促进项目建设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参股和特许加盟等形式做强做大,建立一批主业突出、管理现代、辐射广范、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
7. 实施杨凌品牌建设工程。加大杨凌品牌培育和推广力度。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溯源体系,不断扩大农产品溯源体系覆盖面,鼓励企业加入溯源体系。遴选一批示范区名优涉农产品,借鉴“苏果营销模式”等外地成功经验,支持本香集团、秦岭山农业、台湾美庭等企业在全省及国内大中城市建立突出杨凌品牌的连锁便利店、社区店、综合超市等销售平台。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
8. 建立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体系。加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延伸营销网络,在社区及农村建设直营连锁门店、标准超市、商贸中心及物流配送中心,建立面向城乡居民便捷的商贸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区域大流通,以铁路货运站为依托,构建公路铁路联动发展格局,支持物流园区(基地)、物流配送中心、第三方物流企业等项目入区。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支持各类经营实体新建和升级改造低温储藏设施,逐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
9. 加强农业科技市场体系建设。办好以农高会为龙头的农业科技展会,提升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使杨凌成为我国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的重要平台。发挥国家(杨凌)农业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杨凌)旱区植物品种权交易中心作用,促进植物品种权在内的现代农业技术资源的集聚、展示和交易。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建设种子、苗木、大宗农产品、农资、农机、农业科技成果等专业交易市场。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种子产业园、农机产业园、粮油物流园、中农资集团中农盛源物流中心、中菲集团杨凌涉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支持政策
10. 强化商贸流通业规划引领。结合示范区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和完善商业网点规划,与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新建社区(含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按照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比例配套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老社区应采取新建、改变现有设施用途等方式增加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保证每千人不低于900平方米。
11. 加大用地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商贸流通重点项目用地。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商贸流通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对旧城区改建需搬迁的商贸流通业用地,在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批准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为原土地使用权人安排用地。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商贸流通业用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商贸流通业。
12. 加强财政金融扶持力度。示范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商贸流通业重大项目引进、新型业态培育、杨凌品牌建设、企业规模奖励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商贸流通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仓单、商铺经营权、租赁权等质押融资。杨陵区政府也要设立专项资金,两级政府联动,全力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
四、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13. 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和统计工作。扩大城乡市场监测体系覆盖面,优化样本企业结构,推进信息采集智能化发展。建立高素质的监测信息员队伍,强化信息平台建设、系统运行维护、队伍培训等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和水平,确保网报数据真实准确,应统尽统。
14. 加强基层机构和行业协会建设。顺应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部门体制改革要求,强化政府商贸流通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能,夯实工作力量。加强对商贸流通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提高协会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及时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5.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杨陵区政府、示范区相关部门组成的示范区商贸流通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商贸流通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商贸流通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制定和落实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经贸发展局,负责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和确定事项的协调。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