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区基础教育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和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杨凌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为指南,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统筹城乡发展,积极实施“基础教育533计划”,着力解决影响我区基础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核心,突出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学前教育普及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特色化,到2013年将我区建成“双高双普”合格区,到2015年建成省级教育强区。具体目标:
(一)学前教育。在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到2013年,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到201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部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二)义务教育。到2013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办学条件基本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保持在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100%,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到2015年,办学条件全部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
(三)高中阶段教育。到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97%,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大体相当。
三、工作措施
针对目前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滞后,义务教育教师结构性短缺,城乡学校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不均衡,素质教育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公办中职教育办学条件差、办学特色不明显、发展进程缓慢,全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与群众的期望差距较大的实际,启动实施“基础教育533计划”,即实施幼儿园建设和学前教育普及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工程、教育质量提高工程、职业教育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五大工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三大改革”,健全教研指导、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三大机制”,推动全区基础教育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一)全力实施“五大工程”,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发展
1.实施“幼儿园建设和学前教育普及工程”,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抓好幼儿园建设。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公益性、普惠性、多形式”的建设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依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扶持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严格按照我省《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要求,抓好新建规模居住小区幼儿园、小学建设。示范区、杨陵区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到2015年,实现城乡新建规模居住小区均有配套幼儿园,每个镇、街道办有一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比较大的村有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覆盖全部行政村。
抓好幼儿教师配备。严格执行《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足额配备幼儿园教职工,保证幼儿园建设与师资配备同步完成。严把教师入口关,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教师的培训,确保幼儿教育师资水平和保教水平。
抓好幼儿教育管理。杨陵区政府要制定辖区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健全覆盖全区的学前教育网络。杨陵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重点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指导其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
2.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化。结合城乡统筹,进一步对全区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优化布局,确保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着力解决好择校问题、残疾儿童就读问题。到2015年,全区新建、改扩建小学8所、初级中学2所;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新建普通高中1所。
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衡化。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积极争取并实施国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城乡学校校舍建设、设施配套、信息化建设、校园环境等办学条件均衡化。2012年,全区中小学校舍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到201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到2015年全部达到标准。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均衡化。每年招聘一批教师,五年内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城乡学校开齐开足各门课程;将中小学教师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和管理,建立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确保全区城乡学校师资力量均衡。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经费投入均衡化。继续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和管理范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实行统一标准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3.实施“教育质量提高工程”,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
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着眼于基础教育的连续性,从义务教育入手,努力打造从小学教育到高中教育渐进发展的优质教育链条。加强对中小学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估,查找问题,制定和落实对策,持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为高中阶段教育输送优质生源。
不断提升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加大对高中教师的培养力度,持续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优秀教师,优化高中教师结构,配齐配强学科教师,不断提升高中教育教学水平。
不断加强对高中教育质量的评估。示范区、杨陵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区内高中,对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成绩进行认真分析,对教育质量进行全面评估,查找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学科之间的差距,找准薄弱环节,落实改进措施,确保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不断扩大区域内外交流合作。在办学水平较高的中小学(幼儿园)与薄弱学校(幼儿园)之间,组织开展对口支援、结对帮扶、交流服务、网络支教等活动,提高薄弱学校(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引进名校、名师、名校长,带动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在继续抓好与北师大教育培训中心教育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条件和基础的中小学、幼儿园,与省内外知名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教育交流合作。以开展交流合作的学校为基点,对引进的教育新理念、新方法和管理新模式进行推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区共享。到2015年,力争将杨陵中学、邰城中学打造成关中西部名校,高新中学打造成陕西名校,全区教育质量跻身全省前列。
4.实施“职业教育工程”,促进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突出三农特色。以加强涉农专业建设为重点,以创建“陕西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工程示范县(区)”为抓手,加强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重点抓好杨陵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城乡统筹、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农科教优势,建设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大力开展现代农业人才培养、生产示范、信息服务和技术推广,辐射和引领全省农业和农村职业教育发展。
突出集团引领。依托杨凌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加强校际之间、校企之间不同层次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加强“订单”、“定向”教育的研究与探讨,促进校企资源融合,积极探索“联合办学”、“校企结合”、“企业定单式”职教模式;加强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协会之间的全方位合作,实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新,推动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5.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发展
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加强对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教育、制度、考核、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定期表彰师德标兵、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继续提升教师学历水平。进一步深化与咸阳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的教师进修合作,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拓宽教师学历提升渠道。到2015年,全区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小学教师全部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5%以上,高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初中、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3%、10%以上,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的50%以上。
继续加强教师培训。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陕西师范大学、咸阳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持续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突出抓好薄弱学科任课教师培训。大力推进校本研修,把校本研修作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主阵地。继续开展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培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到2015年,全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达到全区教师总数的10%以上,各级教学能手达到全区教师总数的25%以上,省级教学能手达到20名,力争“三秦名师”达到3名。
(二)深化基础教育“三项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继续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
在各中小学校继续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教研指导,进一步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劳动和劳动技能教育,加强音乐、美术、通用技术等课程教学,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规范办学行为
全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探索开展优秀学校托管薄弱学校、优秀校长管理多所学校改革试验,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加大民办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教育发展,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加快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评估,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
3.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
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完善和建立“省市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依法完善“以县(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市县(区)两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区)为主”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和“政府统筹、以市为主、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按标准核定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确保开齐开足课程;建立基础教育教师退出机制和补充机制,不断优化教师结构。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实行教师职称全区统筹,职称评定重点向长期在农村学校和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制定激励措施,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短缺问题。继续实行校长招聘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强化对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年度考核。
(三)健全基础教育“三大机制”,促进基础教育质量快速提升
1.加强教研指导机制建设
强化对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教研机构和校本教研机构的作用,全面建立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指导教学、效果评价的教研指导机制。把薄弱环节和薄弱学科作为教研指导的重点,增强教研的针对性,强化教研的指导性,突出教研的实效性,全面提高教研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2.加强教育评价机制建设
改进教育教学评价办法,健全对学校、校长、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机制,建立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制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教育督导机制建设
强化对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扎实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评估与监测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积极开展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加强对薄弱环节和薄弱学科的教学督导,定期对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保障教育质量快速提升。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要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在全区形成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并按省上规定和要求,逐年增加教育投入。从2012年起,示范区每年设立基础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教师培训、合作交流、教育科研、督导评估、教师奖励等。杨陵区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要继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将学前免费教育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学校经费统筹支持力度。
(三)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教育、综治、公安、文化、卫生、工商、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因素。要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完善校园和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四)强化监督考核
要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实施意见》以及本《意见》的落实,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范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