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科学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77号)精神,结合杨凌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计划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和省政府下达的节能改造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工作计划和目标: (一)2011年5月起,所有新建建筑必须按照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达到分户计量的标准。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新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审查、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在本实施意见发布前,已经完成土建但管道尚未安装或正在安装的建筑,必须按照国家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达到分户计量的标准;不能达到国家供热计量标准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二)针对既有建筑,市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争取通过3-5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我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对符合改造规定、改造资金落实到位、改造条件成熟的既有建筑,作为首批示范项目进行计量改造,并逐年扩大计量改造的范围和面积。已经完成热计量改造的,必须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争取到2013年采暖季前,按热量收费面积要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 (三)新建热源(热力站)、供热管网要严格按照《供热计量技术导则》和《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中关于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改造的要求进行建设。对达不到标准的新建热源企业、热力站、供热管网不予批准建设,已经批准建设的,不予竣工验收。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制定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市政、物价部门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制定了示范区的两部制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市政、规划建设、物价等部门要积极推动两部制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的全面实施,并尽快建立和完善供热成本、经营状况定期报告的制度。对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供热单位必须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二)强化新建建筑供热计量的监管机制。规划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审查、监理、验收、质量监督和房屋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分户计量要求;设计单位要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设计分户热计量、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施工图不符合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机构不得认定为合格;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供热系统施工;监理单位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工程,要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工程验收时,应由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参与验收供热计量装置,验收合格并由规划建设部门备案后,方可入网供热。房屋销售时,必须出示所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标、供热计量措施等资料。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分户计量要求的新建建筑,不得批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预售;已建成、进行销售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初始登记。对不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销售的相关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开工建设、批准预售、予以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初始登记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稳步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经费采取用户为主、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筹集,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市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制定我区供热计量改造技术方案,规划建设部门要制定与供热计量改造技术方案相配套的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方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既有居住建筑产权单位投资供热计量改造项目,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补贴资金,并拨付一定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补贴资金,做好财政投资的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管工作。 把既有公共建筑作为首批供热计量改革的重点。既有公共建筑在对管网按供热计量要求进行改造的基础上,加装总表和调控装置,室内系统根据需要安装温度调节装置,房屋产权单位承担费用,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安装。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的实施,以用热单位(房屋产权单位)为投资主体,供热系统、围护结构的改造由用热单位(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和出资。对不按要求实施热计量改造的公建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四)严把计量表准入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组织开展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要会同规划建设等部门加快完善供热计量器具检定装置建设工作。计量检定机构要依法做好供热计量器具首次及后续检定工作,严禁不具备供热计量器具的检定资格的机构从事检定工作。居民用热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原则上由财政保障,必须收取的,从低核定。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供热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供热计量器具生产单位及使用单位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五)供热企业要根据供热计量方式、特点,加强供热运行、服务管理,重点强化热源保障和热网运行调节,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对计量供热设备要专人专责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正常使用。供热企业对热源热效率、热力网工况、用户耗能等相关数据,要加强统计分析,开展供热能耗诊断,加大节能降耗的资金、技术投入,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要在对供热节能指标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供热能耗的年度基线,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工作提供必要依据。 (六)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相关企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拓宽计量供热和热计量改造投资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单位、居民参与热计量的积极性,提高节能效益。 (七)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对实施改造及投资改造的意见,优先将各方主体改造意愿统一、改造资金落实的建筑确定为改造对象。 (八)实行城市低保困难家庭的供热计量改造费用减免政策。民政部门要出台低收入困难群体供热计量改革政府减免政策,制定相应的减免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具备实施条件,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困难家庭,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即可减免供热计量改造费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杨凌示范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全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组长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郭社荣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郭建树担任,成员为杨陵区政府、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市政管理局、杨凌质监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西宁同志兼任。 (二)强化督导考核。把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考评体系,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管委会督查室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和反馈。 (三)广泛深入宣传供热计量改革。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相关法规规章、实际节能效果及实施步骤等,争取广大群众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稳妥地解决供热计量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特别重视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四)研究激励措施。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对供热企业因计量改革产生的亏损财政部门应当给予一定补贴。 附件:杨凌示范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杨凌示范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工作任务完成时间牵头单位配合单位1制定出台《杨凌示范区城镇供热计量收费办法》,确定两部制热价。已经完成发改局财政局、市政局2建立供热成本、经营状况定期报告制度2011年10月底前发改局市政局3研究制定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补助政策,完善财政补贴机制。2011年6月底前财政局4研究制定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具体实施方案。2011年6月底前市政局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局5协调制定行政机关和财政有缴拨款关系事业单位的供热计量改革预算资金政策。2011年6月底前财政局6负责财政投资的供热计量改革项目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管工作。财政局发改局、市政局、规划局7加强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环节落实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相关标准的监管。2011年5月起规划局8加强新建建筑在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保证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收费要求。2011年5月起规划局9负责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革工作2015年10月底前市政局规划局、质监局10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材料、设备技术规范、资金预算方案。2011年6月底前市政局11负责既有建筑墙体改造工作2015年10月底前规划局市政局、发改局、财政局12制定既有建筑墙体改造技术方案,资金预算方案。2011年6月底前规划局市政局、发改局、财政局13制定新建建筑的供热单位与开发建设单位供热计量管理专项合同示范文本2011年6月底前市政局工商局、规划局14制定居民供热用热合同(供热计量收费)示范文本2011年6月底前市政局工商局15加强对供热计量器具制造、销售、使用、维修等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完善供热计量器具检定装置建设,做好供热计量器具首次及后续检定工作。质监局规划局、市政局16出台低收入困难群体供热计量改革政府减免政策,制定减免标准。2011年6月底前社会事业局财政局17负责城市低保困难家庭供热计量改造费用的减免工作2015年10月底前社会事业局财政局18负责本单位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革工作2012年10月底前完成4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市政局19负责本单位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革工作2012年10月底前完成40%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市政局20做好供热计量改革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宣传部杨凌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社21将供热计量改革目标完成情况列入管委会考核体系2011年6月底前人劳局考核办22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和反馈示范区督查室23研究制定老城区供热计量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供热计量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推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与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相结合,实施综合改造。2011年6月底前杨陵区政府市政局、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