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07 14:30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示范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原则,进一步夯实责任,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品质,“建好”农村公路

完善路网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提升改造联网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和规范,全面落实陕西省《关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意见》,对新改建农村公路统筹规划建设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提高服务品质。积极实施“白改黑”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和设施完善工程。对有条件的农村主要道路加修人行步道和自行车道、停车港湾。全面整治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大力实施通村公路桥涵配套及危桥改造等工程,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特殊路段的标志标线、防护设施,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通行能力显著提高。

严格质量管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建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检测等从业单位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配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六位一体”质量保障体系。

2020年,已实现沥青或水泥硬化的等外农村公路具备升等改造条件的全部改建提升为等级公路,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村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明显提升。

(二)规范运行,“管好”农村公路

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县区为主、省市支持”的发展模式,全面落实杨陵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杨陵区要明确区、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划分,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整合完善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依法治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和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按照杨陵区统一执法,镇(街道)、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区有路政员、镇(街道)有监管员、村有专管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并依法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

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673)要求,杨陵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整合资源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量,强化农村客货运安全监管。

2020年,农村公路全面实现“两个纳入”足额落实,全面落实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责任,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形成农村公路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幅改善。

(三)健全机制,“护好”农村公路

健全养护工作机制。健全“县区为主、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日常养护采取集体、家庭或个人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优胜劣汰,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社会化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的养护工作机制。

提升养护管理水平。注重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和再生利用技术,科学制定养护计划,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逐步推行桥隧养护工程师制度。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制度。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劳动竞赛活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养护生产。

2020年,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保持逐年上升。

(四)统筹城乡,“运营好”农村公路

大力推进“路、站、运”协调发展。不断完善镇(街道)综合客运服务站及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将农村客运站点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与农村公路同步养护。

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杨陵区要研究出台农村客运支持政策,将农村客运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加快淘汰老旧公交车辆,全面提升公交车性能,新投放城乡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进一步强化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强力推进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整合农村物流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公开真实发布和交换;整合区域货运资源,形成农产品和生产生活用品双向流通渠道。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依托镇(街道)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和邮政所,试行城乡公交车辆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

2020年,示范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级以上,实现城乡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建成覆盖区、镇(街道)、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示范区管委会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主任任召集人,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召集人,编制、发改、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和杨陵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实施、协调联络、督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夯实各方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凝聚合力,全力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开展。交通运输部门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管单位,牵头抓总,指导所属公路、运输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在机构编制方面对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及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前期工作。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和社会维稳管控工作。财政部门及时落实本级财政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初审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办理农村公路建设料场及用地审批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配合农村公路建设,指导镇(街道)、建制村开展街道建设。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建设单位按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环评文件审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为建设“四好农村路”做好服务工作。水务部门给予工程建设用水供应保障,按规定加快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建设过程中弃土、弃渣、行洪障碍物清理监督工作。农林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林地占用和料场复绿协调工作,积极推广“交通部门修路、林业部门栽树”的做法,确保绿化、美化同步到位。安监部门严查工程建设中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事故责任追究。杨陵区政府要把农村公路发展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主要由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予以保障。要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推广“建养一体化”、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等农村公路发展模式。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省对“四好农村路”的支持,中省给予的农村公路补助资金要全额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省上给予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按照11的比例承担。示范区、杨陵区财政要加大对“四好农村路”的支持力度,并将建、管、养、运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6000元、村道20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日常养护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分担比例按11确定。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依法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四)注重示范引领

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树立农村公路工作标杆,以点带面推进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杨陵区政府要积极探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活动。

(五)加大奖惩力度

杨陵区成功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区管委会将按照省交通厅奖励标准给予足额补助。要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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