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23 10:53

现将《杨凌示范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8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杨凌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全域覆盖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现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杨凌自贸片区改革力度,全面推动示范区、自贸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同步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示范区范围内实施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参照执行自贸试验区版许可事项清单的有关要求,示范区在全域范围内增加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规定的改革试点举措。对国务院规定的523项、陕西省政府规定的8项共计531项改革事项逐项认领,梳理出涉及示范区(自贸片区)实施的246项改革事项,形成了《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涉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见附件1)在全示范区范围内贯彻执行。将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的66项改革事项,编制成《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暂不涉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见附件2),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施监督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及时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和杨凌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示范区审改办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分改革对纳入示范区“证照分离”改革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执行。(示范区审改办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一律不再受理相关事项,不得以拆分、合并或重组等名义、条目变相审批,不得转移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变相保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相关经营。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有关主管部门要抓紧健全备案制度,已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改为备案事项由行政审批局商原审批部门健全备案制度,公布办理备案事项所需材料,企业按照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等格式文本,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易操作、不含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一次性向企业告知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后续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等。

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通过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或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三)深化商事登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照后减证”改革。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推信息用。要及时将企业相关信息及其电子证照归集至相关平台,实现涉企经营信息集中共享。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示范区大数据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完善示范区审管联动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杨陵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统筹负责示范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自贸办、审改办、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改革各项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示范区大数据局负责电子政务基础服务保障工作,为信息归集应用和电子证照应用提供技术保障。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主动作为,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二)好工作落两级行政审批部门要及时认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并完善、细化相应改革举措,并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送示范区审改办备案。各部门按月统计涉及本部门各类改革事项新增的办理数、违法案件查处数等,每月25日前向示范区审改办报送当月情况。

(三)做好宣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积极宣传改革政策,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附件:1. 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涉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246项)

2. 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暂不涉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66项)

附件1

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涉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共246项)

序号

主管 部门

审批 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示范区财政局,杨陵区财政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1.充分运用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代理记账机构登记注册信息,加强监管。2.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指导,提升行业协会自律水平。3.根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执法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对相关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2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1.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2.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6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商务部门实施的“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3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商务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原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18条,该事项由省商务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5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商务部门实施的“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18条,该事项由省商务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6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原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18条,该事项由省商务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7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审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如申请供港澳活畜禽配额,在向当地商务部门首次提出配额申请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声明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地方商务部门核实有关信息后报商务部申请有关出口配额。

1.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年底前向商务部报备本年新增供港澳活畜禽出口企业及当年配额使用情况。2.加强信用监管,将供港澳活畜禽企业经营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8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杨陵区工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商务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信息共享专线,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外贸易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和应商务部需求采集的其他信息及时推送至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海关总署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信息等及时推送至商务部等有关部门。2.商务部指导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4.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3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商务厅委托给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管理。

9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10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批准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登记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有关公安机关。文化和旅游部门在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1

示范区教育局

示范区教育局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审批

筹设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开办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再向教育部门申办筹设审批,直接申请办理办学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12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08条,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至设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3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筹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开办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不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办筹设审批,直接申请办理办学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4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药品委托生产批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经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5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5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不再筹建审批,直接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

1.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规章内容,细化监管要求,推动属地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持续合规。2.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3.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4.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16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不再申办筹建审批,直接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

1.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规章内容,细化监管要求,推动属地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持续合规。2.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3.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4.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5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

17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

1.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2.加强药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共享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信息。3.及时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有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7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8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广告发布登记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19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计量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0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直接取消审批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审批领证后的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21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诊所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开办诊所不再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22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23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24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资质审批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0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物局委托给设区市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25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审批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1.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取消对施工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0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物局委托给设区市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26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1.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取消对监理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0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物局委托给设区市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27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资质证书(乙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设计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人防办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8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住建局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人防办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9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丙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人防办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0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1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住建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2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3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4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丁级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由三级或者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丁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5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6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直接取消审批

1.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监理事务所资质和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37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38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林草种子(林木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直接取消审批

不再保留林木良种苗木类别,原有林木良种苗木纳入一般林木种苗管理,不再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0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林业厅委托到自贸区。

39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林草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直接取消审批

不再保留林草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类别,原有单位纳入一般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不再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0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林业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0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1.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林草部门。2.林草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0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林业厅委托给自贸区

41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直接取消审批

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落实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有关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7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给自贸区管理。

42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3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4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5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6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7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丙级资质审批

测绘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直接取消审批

将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9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8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丁级资质审批

测绘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直接取消审批

将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丁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9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49

示范区财政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建立健全备案制度,推行网上备案,加强信息共享。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财政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50

示范区发改局,杨陵区发改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收购许可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严厉打击备案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粮食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51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1.加强备案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报送信息。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备案信息不实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并予以纠正。2.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拍卖师的监督管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3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商务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52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

保安培训许可证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

1.加强对备案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未依法备案、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公安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53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

1.加强对备案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未依法备案、提供虚假备案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54

示范区教育局

示范区教育局

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对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取消办学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55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肥料登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

肥料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审批改为备案

对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产品,取消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肥料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9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下放到自贸区。


56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不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限制。

1.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医疗机构,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医疗机构信用状况,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措施。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加强行业自律。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5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给自贸区管委会管理。


57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建立完善药品网络销售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提升监管效率。2.对各类违法违规网络销售药品行为严厉打击、依法查处。3.违法行为涉及通信管理等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5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58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加强线上线下监管,严厉打击提供不真实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利用网络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公开处罚结果。2.违法行为涉及通信管理等其他部门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5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59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审批改为备案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60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对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41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61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诊所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62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63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25条规定,该事项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64

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6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65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66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7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属地广电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内容播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1第2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68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通过审核股权构成、加强日常监听监看、受理群众举报等途径,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8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给设区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69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4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70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4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71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55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级出版行政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72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杨陵区宣传部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73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9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74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生猪定点屠宰证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强化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核查。



75

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2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设区的市、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76

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8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下放给自贸区管理。


77

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虚假承诺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种业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78

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79

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动物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80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4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81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陵区人社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82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陵区人社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83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陵区人社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依规处理。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满一年,但年度经营情况零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检查。3.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信用评价、风险评估或者黑名单管理,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84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化妆品监督抽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85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86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化肥)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87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品生产许可(低风险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在发放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食品生产主体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企业撤销食品生产许可,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



88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通过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及时掌握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2.继续推行印鉴卡电子化管理,及时掌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和使用量等信息。3.通过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89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41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90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文物商店经营活动的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开展文物购销记录信息抽检。3.公开文物商店名录,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0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物局委托给设区市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91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旅行社设立许可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旅游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92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杨陵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全民健身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依法依规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60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体育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93

示范区烟草局

示范区烟草局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烟草专卖烟叶收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严格管理烟叶收购经营秩序,除个别地区另有规定外,严禁烟草公司以外市场主体从事烟叶收购。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



94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95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乙级、部分专业承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96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97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98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7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


99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住建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00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乙级)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01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20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02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1第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03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

港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港口企业信用状况。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9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下放给市级港口管理部门管理。


104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加强对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3.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且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该项审批。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9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下放给市级水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


105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106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落实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有关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5.修改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7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给自贸区管理。


107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08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109

杨凌示范区气象局

杨凌示范区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升放气球资质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取得资质单位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110

杨陵区农业局

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生鲜乳准运证明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111

杨陵区农业局

杨陵区农业局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渔业捕捞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



112

杨陵区农业局

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



113

杨陵区应急管理局

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14

示范区财政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2.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执业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4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财政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15

示范区城管局,杨陵区城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8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燃气管理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16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食盐专营办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加强监管。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盐务管理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17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食盐专营办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加强监管。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1第4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盐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18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资质认定书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将注册资本、场地面积、企业从业人员人数等作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2.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19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商务厅委托给自贸区。


119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1.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商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2.取消申请企业提交成品油供应渠道法律文件相关要求。

1.指定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成品油零售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指定部门要将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3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商务厅委托给设区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120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保安服务许可证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验证明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3.制定公布办事指南,推广网上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公安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21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依法处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公安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22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优化审批服务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公安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23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优化审批服务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公安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24

示范区公安局

示范区公安局

弩的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批准立项文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公安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25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1.对有线传送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营业执照、设备证明、企业章程、人员证明等材料。2.对无线传送业务,取消资金保障及来源、具有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和基本建设资金、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可靠等经营许可条件。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通过监看节目内容、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8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给设区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126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能够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查询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51条规定,电影发行单位(非跨省)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到自贸区。


127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音像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128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129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30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8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给设区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管理。


131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8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32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杨陵区宣传部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58条规定,该事项由县级电影行政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33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杨陵区宣传部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电影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取消申请材料中省级商务部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的文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5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34

示范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杨陵区宣传部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57条规定,该事项由县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35

示范区教育局,杨陵区教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示范区教育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教育局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136

示范区金融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30日压减至20日。

1.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2.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2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金融办委托给设区市金融监管部门。


137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0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到自贸区。


138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优化审批服务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构设置、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2.将人员数量要求由不少于5人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将仪器设备种类由不少于6类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3.将能力验证时限由90天压减为最长不超过45天。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现场检查时重点对仪器设备完整性、检验场所安全性、有关数据处理和保存合规性等进行检查。2.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检验单位定期开展检测能力、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方面的能力验证。3.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种子质量检验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1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给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139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优化审批服务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构设置、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2.将人员数量要求由不少于5人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将仪器设备种类由不少于6类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3.将能力验证时限由90天压减至最长不超过45天。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现场检查时重点对仪器设备完整性、检验场所安全性、有关数据处理和保存合规性等进行检查。2.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检验单位定期开展检测能力、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方面的能力验证。3.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种子质量检验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0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40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加强行业自律。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9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给自贸区。


141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优化审批服务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授权证明等材料,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已通过计量认证的认证证书及附表,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省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考核证明、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现场评审不超过2个月)压减至15个工作日(现场评审不超过2个月)。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精简的材料及其证明事项,在现场评审或监督检查中予以重点核查,发现虚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要依法处理。3.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86条规定,省级权限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事项由省农业厅下放到自贸区。


142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肥料登记(除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外)

肥料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优化审批服务

1.在肥料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2.在续展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肥料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9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下放到自贸区。


143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监督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9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44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0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给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145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兽药生产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压减至3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兽药质量监管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适当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0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46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147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8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水利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48

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2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设区的市、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49

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农药经营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50

示范区农业局,杨陵区农业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水域滩涂养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151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设立民办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

办学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过的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通过检查考核或投诉举报件专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3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52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许可证,可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授权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1.制定出台有关技术导则、操作标准、技术程序,进一步规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及监管工作。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153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54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优化审批服务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部门各地区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55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8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环境保护厅下放给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156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地质勘探单位提供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不再要求从事爆破作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查和采掘施工单位提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印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9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质监局委托至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


157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药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经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5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58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督促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持续合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6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59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81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60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三、四类)许可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资历证明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加强监管。2.完善药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共享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信息。3.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4.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7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61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审批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注明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0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62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0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63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注明

《反兴奋剂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0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


164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

药品进口准许证

《反兴奋剂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20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


165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6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66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医疗器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标准规范统一。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

1.将医疗器械注册数据上报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6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67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59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68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化妆品生产许可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推广使用电子证照。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鼓励各地进一步压减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登记项目变更补发、注销等事项的审批时限,直至实现当场办结。

1.加强化妆品监督抽验,对检验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通告。2.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通告。3.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59条规定,该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69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优化审批服务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70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优化审批服务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71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陕西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4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质监局委托到自贸区。


172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将申请资料简化为许可申请书,不再将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作为审批前置条件。2.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生产业绩有关规定的生产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时对持证生产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4.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生产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4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质监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73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7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质监局委托给设区市质监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174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小餐饮经营许可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缩短审批时间,将原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减至8个工作日。3.取消《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中“对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平米的小餐饮,应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栏中严格控制加工经营项目”。

1.由第三方机构对小餐饮进行量化等级评定。2.按照餐饮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中、高风险小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



175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食品小作坊许可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缩短受理时限,将原许可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减至8个工作日。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示食品小作坊许可信息。2.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及违法处罚力度,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76

示范区水务局,杨陵区水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河道(含长江)采砂许可

河道采砂许可证、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含长江)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4.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方责任。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77

示范区水务局,杨陵区水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78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戒毒医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戒毒治疗活动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2.加强对戒毒诊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管理。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5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给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


179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加快推广电子化审批。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80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优化审批服务

1.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职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2.取消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环节。3.取消对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要求。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9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安全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81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将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3.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4.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182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向供水主管部门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83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84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优化审批服务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185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86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文物拍卖经营许可

文物拍卖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历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记录、营业执照、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等材料。

1.对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加强日常经营状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1第4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物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3、54、55条规定,只有拍卖企业可以从事文物拍卖活动


187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关于同意××设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8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体育局委托给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管理。


188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外商投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2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89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3.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3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西咸新区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管理。


190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材料。2.将专家论证环节由3个月压减至1个月。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艺术水平考级行业的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信用状况。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3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91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2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92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港、澳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3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93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3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94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港、澳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3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95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3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96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3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97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58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旅游发展委委托给设区市旅游主管部门管理。


198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3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文化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199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杨陵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39条规定,该事项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00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杨陵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38条规定,该事项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01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杨陵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02

示范区烟草局

示范区烟草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203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依规组织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全覆盖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利用现场混装炸药作业系统非法生产工业炸药的行为。3.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8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防科工办下放给自贸区。


204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监管,开展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8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防科工办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05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取消申请许可时“从事配送业务的必须具备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特定的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要求。2.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1.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包括硝酸铵)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20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防科工办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06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9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安全监管局委托给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管理。


207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65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08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66条规定,该事项由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09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93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安全监管局委托给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管理。


210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9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安全监管局委托给设区市安全监管部门管理。


211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61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安全监管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12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63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13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14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杨陵区应急管理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15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住建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的市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16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7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17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行业乙级及部分专业乙级)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18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专业乙级)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优化审批服务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19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220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221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港口(旅客、危险货物)经营许可

港口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可条件和办理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有关信息化系统加强对港口经营人作业活动和作业区域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开港口企业信用记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97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下放给市级港口管理部门管理。


222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19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23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27条规定,该事项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24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25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26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27

示范区住建局,示范区城管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乙级,部分专业承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6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28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林草种子(林木良种籽粒、穗条等繁殖材料,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生产用地用途证明等材料。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29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草种进出口审批

草种进出口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优化审批服务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林草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2.将草种进出口审批表有效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0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30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25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林业厅委托给设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231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证明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32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33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34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35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1.制定完善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54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36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探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探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237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采矿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优化审批服务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238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甲级资质审批

测绘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优化审批服务

取消现行测绘资质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将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以外的其余9个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由自然资源部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9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地理信息测绘局委托到自贸区


239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测绘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优化审批服务

取消现行测绘资质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附件2第90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40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采集、出售、收购、出口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采集、出售、收购、出口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许可决定

《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进行网上业务办理。2.进一步压缩审批期限。3.公开审批程序、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和办理标准。

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112条规定,该事项由省林业厅委托给自贸区管理。


241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

陕西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

优化审批服务

1.进行网上业务办理。2.进一步压缩审批期限。3.公开审批程序、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和办理标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242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杨陵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核发

陕西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

优化审批服务

1.进行网上业务办理。2.进一步压缩审批期限。3.公开审批程序、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和办理标准。

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43

杨陵区农业局

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244

杨陵区农业局

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第116条规定,该事项由省农业厅下放给县级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245

杨陵区文旅体育局

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优化审批服务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46

杨陵区文旅体育局

杨陵区行政审批局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附件2

中央和省级层面设定暂不涉及杨凌示范区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共66项)

序号

主管 部门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

名称

设定依据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审批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审批”,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落实股比限制要求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1.加强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测,督促企业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审批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审批”,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落实股比限制要求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1.加强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测,督促企业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审批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审批”,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落实股比限制要求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1.加强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监测,督促企业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4

工业和信息化部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初审环节,将“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调整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直接审批。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活动并公开结果。2.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定期将审批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抽查。


5

广电总局

省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广电部门实施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甲种)审批(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6

广电总局

广电总局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电视剧内容审查把关和发行播出管理。2.通过日常监听监看、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电视剧制作单位的电视剧制作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7

国家保密局

省级保密部门会同同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认定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格,相应优化二级资格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采取飞行检查,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发现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将监管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增强保密资格单位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8

国家国防科工局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

第二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初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实施的“第二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国家国防科工局提出申请。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强化信用约束,对弄虚作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失信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报。4.强化属地管理,地方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加强监管。


9

国家国防科工局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

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批准文件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将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调整为目前三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及时修订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技术机构履职行为,明确监管措施要求。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专业能力、履职表现,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内容。3.加强对军工计量领域的监测,补充完善短板弱项,确保技术机构能力满足科研生产需要。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0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

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中央储备粮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业承储。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11

国家林草局

国家林草局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审查认可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或调整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条件时,要征求国家林草局意见,体现林草部门关于林业质检机构的特别准入要求。新增或续期的林业质检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征求同级林草部门意见。

1.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业质检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林草部门。2.林草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12

国家人防办

国家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设计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13

国家人防办

国家人防办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甲级资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14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直接取消审批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审批领证后的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15

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省级邮政管理局

经营境内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批准文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经营境内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营邮政通信业务企业加强监督。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16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的特别准入要求,拟定检验检测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资质准入的特别条件。新增、变更业务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或续期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征求海关总署意见。

1.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检验检测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的还要及时推送至海关总署。2.海关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领域)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海关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3.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海关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减轻企业监管负担。4.为优化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业务(含法定的抽查检验业务),海关总署可以制定检验检测机构采信管理办法,对采信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目录管理。


17

交通运输部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审批(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审批(初审)”,申请人直接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1.通过交通运输部实施的“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审批”,对原初审审查事项进行审核。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建立国际船舶运输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8

交通运输部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从事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初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从事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初审)”,申请人直接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1.通过交通运输部实施的“从事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对原初审审查事项进行审核。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有关海运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19

交通运输部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将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加强市场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强化信用监管,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在工程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审核等方面的应用。3.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企业业绩、人员资格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0

交通运输部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直接取消审批

将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1

农业农村部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22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外商投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外商投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审批”,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外商投资企业)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实行承诺备案和申请资料留存备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种子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3

农业农村部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24

农业农村部

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远洋渔业项目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实施的“远洋渔业项目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25

农业农村部

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水产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直接取消审批

不再保留水产良种场类别,原有良种场纳入一般水产苗种场管理,不再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省级人民政府

民办技师学院筹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开办技师学院不再向省级人民政府申办筹设审批,直接申请办理办学许可。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27

生态环境部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省级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的该项行政许可事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的机构可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办理资质认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虚假承诺或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依法依规建立失信惩戒及信用共享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监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28

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检查机构指定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从事强制性认证以及相关活动的检查机构指定”。

1.由从事强制性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对工厂检查结果及认证结论负责。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认证机构或其委托的检查机构在工厂检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依法严肃查处。3.将认证机构和检查机构纳入信用监管范围,依法依规建立工厂检查员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4.督促认可机构加强认可管理。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29

水利部

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认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丙级)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将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调整为目前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30

应急管理部

省级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1.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2.加强对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对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3.对投诉举报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4.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中介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


31

中国民航局

中国民航局

设立国际机场审批

批复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民航局“设立国际机场审批”,新设国际机场依法办理口岸设置有关手续后无需向民航局申办该项许可。

每年年初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对辖区内机场进行年度适用性检查,并通过机场安全监管系统实现监察电子化及整改问题在线流转,每5年对辖区内机场组织实施1次符合性评价。


32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审批

批复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审批”。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33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

备案通知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入市机构进行合格性评估。


34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35

海关总署

主管海关

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审批改为备案

对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取消“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日常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


36

海关总署

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对报关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将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2.市场监管部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海关,海关做好对备案信息的核对工作。3.加强信用监管,综合运用稽查、缉私等方面数据,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4.加强报关企业年报管理。


37

海关总署

主管海关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利用通关数据校验有关信息。2.强化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3.加强信用监管,多渠道完善信用信息采集。4.通过企业年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管。


38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

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

《农药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根据投诉举报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新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9

中国民航局

民航地区管理局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登记核准

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审批改为备案

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企业取消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1.依法开展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电台执照核发、驾驶员资质管理、飞行计划审批、飞行活动信息统计等工作,对非经营性航空活动的实施主体、航空器、驾驶员和飞行活动地点、时间、过程等各环节、各要素实施全面管理,实现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持续安全管理。2.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通用航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主体的信用约束。


40

中国民航局

民航地区管理局

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和改制审批

准予许可的批复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和改制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完善民航企业及机场年度报告制度。3.加强信用监管,对因严重失信行为被记入信用记录的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41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

1.机构设立类:金融许可证2.变更名称、住所:金融许可证(换发)3.其他: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审批改为备案

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取消“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42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审批改为备案

对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核准,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监管约谈、走访督察等方式,持续对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督促高管依法履职。2.压实银行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把好选人用人关。3.加强对有关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高管人员的处罚力度。


43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以及部分业务范围审批

1.机构设立类:金融许可证2.变更名称、住所:金融许可证(换发)3.其他: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对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取消“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44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审批改为备案

对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核准,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监管约谈、走访督察等方式,持续对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督促高管依法履职。2.压实银行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把好选人用人关。3.加强对有关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高管人员的处罚力度。


45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保险公司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设立、重大事项变更、撤销审批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审批改为备案

对保险公司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取消“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重大事项变更、撤销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密切关注风险,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针对重点领域风险,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46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保险公司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审批改为备案

对保险公司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核准,改为备案管理。

1.通过监管约谈、走访督察等方式,持续对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管,督促高管依法履职。2.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督促机构把好选人用人关。3.加强对有关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高管人员的处罚力度。


47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健全相关机构执业规则和自律规则。2.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强化一线监管和自律管理职能,加强行政监管、自律管理、稽查执法和刑事追责的衔接配合。


48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财务顾问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审批改为备案

取消“财务顾问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加强非现场检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4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通信管理局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包括变更许可范围)的经营者,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例行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依法予以处理。2.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督促经营者按照规定报送信息。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不同业务类型、信用水平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4.对社会关注度高、有不良记录的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5.加强行政执法,对违反电信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结果。6.加强信用监管,公布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50

国家林草局

国家林草局

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51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

电力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2.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信用监管,健全信用告知预警机制,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52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2.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信用监管,健全信用告知预警机制,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53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54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

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专利代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专利代理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55

海关总署

主管海关

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56

交通运输部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开展许可条件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黑名单制度。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57

交通运输部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开展许可条件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构建水运工程监理企业黑名单制度。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58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认定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核查,发现虚假承诺行为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59

交通运输部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证书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探索运用网络监督、大数据分析等多元化手段,对企业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证书后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及其市场行为加强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


60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局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

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61

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设立认证机构(低风险等级)审批

认证机构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认证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完善认证领域黑名单制度,并建立失信主体失信惩戒制度。


62

水利部

省级水利部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63

水利部

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对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依法依规处理。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乙级)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64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65

住房城乡建设部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甲级、乙级,部分专业承包)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66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实行告知承诺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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