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来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17:51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凌示范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陕政发〔2020〕11号),促进示范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现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农科城。

——分区管控。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在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框架下,优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结合辖区环境特点,细化管控要求,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促进环境管理精准化。

——更新调整。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更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三)主要目标

2025年,示范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渭河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2035年,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优化环境管控单元。按照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将示范区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两类环境管控单元4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示范区划分优先保护单元2个,面积7.92平方公里,占示范区国土面积的5.97%,主要分布在渭河、小韦河、漆水河流域。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大气、水、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群集聚区、主要农业区、重点流域等。示范区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个,面积124.65平方公里,占示范区国土面积的94.03%。

(二)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确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突出空间布局约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活动,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减排治理为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围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以省级准入清单为基础,完善示范区总体和各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三线一单”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动实施机制。示范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工作。示范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成果发布、跟踪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杨陵区人民政府及示范区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最新数据和更新成果,做到资源共享、联合推进。

(二)建立更新调整机制。依据陕西省“三线一单”成果管理办法,由示范区协调小组统筹,示范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本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工作,建立自下而上、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更新调整后的成果数据报送至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三线一单”实施应用

(一)落实相关规划衔接应用。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准入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在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到充分衔接。

(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各有关部门要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全过程,不断强化其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把“三线一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考书、企业投资的指南书。

(三)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在生态环境管理中全过程、全要素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

(二)加强工作保障。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做好“三线一单”成果的日常管理。安排专项资金,切实保障 “三线一单”实施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培训。示范区协调小组办公室(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向社会公开“三线一单”成果等信息,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附件1: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汇总表.doc

附件2: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doc

附件3:杨凌示范区“三线一单”总体准入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