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28 15:08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16号),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全面实施标准强区、标准兴企、标准富农、标准惠民战略,有效提升“杨凌农科”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标准强区建设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指导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思维,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发挥标准在推动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优化服务环境、提升综合治理水平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加大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为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立足示范区“国家队”定位,到2025年,标准强区战略取得显著成效,区域标准化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标准体系建设结构合理,标准创新制定重点突出、科学实用、特色鲜明,持续增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化领域合作更加深入,扎实推进“藏粮于技看杨凌”“陕西农业在全国树起来看杨凌”“农业对外开放看杨凌”,着力打造新时代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引领示范区。

——全域标准化发展深入推进。推动政府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标准的协调配套,建立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先进标准体系,标准化与农业发展、产业振兴、科技引领、社会治理等全方位、各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实现零的突破,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10项,制修订地方标准50项,培育制定团体标准15项,支撑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供给水平明显提升。

——标准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的领域持续拓展,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不断提升,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的技术话语权不断增强,形成一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优势创新团队。激发市场活力,研制一批代表高水平、体现高质量、引领新需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标准化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标准化考核评估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全面建立、标准化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和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更加高效,高质量创建各级各类试点示范项目3个以上,标准数字化探索取得积极进展。

——标准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主导和参与制修订涉外标准数量大幅增加,与“一带一路”、上合组织成员国家之间的标准化合作更加紧密,助力“走出去”企业打造一批海外重点领域标准化示范项目,助力在示范区形成的技术成果、管理模式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走出去”。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更加牢固,争取在杨凌成立国际、国家、省级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组2个以上,培育标准化第三方服务市场,打造一流标准化技术研究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将标准化纳入辖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课程,培育标准化人才500人以上,标准化专家队伍更加充实。

到2035年,标准强区战略深度实施,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特色鲜明、创新引领、科学完备、协调衔接、国际接轨的“杨凌农科”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应用覆盖面不断扩大,标准引领作用发挥明显,标准化在持续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中的战略引领效应充分释放。

二、加强标准化基础建设,推进标准化多元发展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示范区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工作力度,统筹协调示范区的标准化改革发展,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加强对示范区标准化建设的宏观指导、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引导辖区企业、社会团体树立标准化主体意识,吸引社会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

(二)推动标准化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的聚集作用。加快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强化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支持重点企业研制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并依法声明公开,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紧贴秦创原农业板块建设,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化融合标准化研究,探索推动跨越融合、模式创新。建立科技项目与标准化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和项目申报的重要内容,将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以及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作为科技支持内容。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专利融入标准,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和成果产业化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专利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在更高层次上引领创新

(四)加强标准化与农业农村融合。依托种业创新、耕地保护、节水治理、智慧农业、农业生物安全、农产品加工、智能装备生产、农业科技服务、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产业发展,持续开展标准化建设,融入标准化元素。逐步建立横向覆盖农业农村所有领域、纵向贯通农村一二三产业标准化体系,有效支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五)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步伐。以产品为主线,以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融合发展为目标,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着力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落实农兽药残留等国家、行业标准,构建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管理,探索建立体现高品质特征的农产品评价体系和种子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良好农业规范。

(六)加大旱区农业标准化辐射推广力度。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进旱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为目标,建立旱区农业标准体系,制定系列代表杨凌水平、体现杨凌特色的“杨凌”元素旱区农业技术标准,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机制。依托示范区、辖区科研机构及科技创新性企业在国内各旱区省份设立的科技示范园、创新合作园、技术推广基地等,加强技术合作交流,推进“杨凌”元素技术标准创新验证和试点应用,示范引领全国旱区农业标准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变革加速演进。

四、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增强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七)强化制造业标准支撑。加快推进标准化在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与评价。聚焦12条重点产业链,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创新和产业化推广示范。支持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标准建设,推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示范。

(八)深化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对服务业发展壮大支撑作用。加强金融、供应链、会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商贸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标准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性升级。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示范标杆。

(九)加快产业向智慧标准化发展。实施“智慧标准化+”工程,加快推进智慧标准研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活智慧标准化建设,聚焦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能源、智慧环境、智慧安防、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领域,开展智慧标准研制和实施。

五、完善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标准化研究。积极参与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绿色评价标准研究应用。探索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包装等相关标准,分步强制推行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相关配套节能标准。

(十一)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严格贯彻森林植被保护和恢复、水环境和水资源以及水生态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等标准。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贯彻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河湖治理与水沙调控等标准。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贯彻主要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污染防治与环境修复相关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围绕林草良种繁育与示范,开展优良的林木种苗、特色花卉品种繁育与示范栽培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木本油料栽培、林业产业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为平原地区林业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模式。

(十二)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标准化工作。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评估、监测等标准实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实施应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化。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相关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达标建设,推动完善“标准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围绕资源循环产业园建设,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标准化试点示范。

(十三)加强绿色生活标准推广普及。强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绿色产品标准应用推广,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快绿色采购、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节能节水等绿色生活标准的制定推广,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围绕农业投入品、绿色生产技术,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标准。

六、加快城乡建设标准化进程,建设高品质城乡生活新空间

(十四)加快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创新产业振兴科技服务体系,依托旱区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旱区科技引领产业振兴示范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样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样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样板。充分发挥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支撑作用,加强乡村振兴标准化理论研究、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形成乡村振兴标准体系规划,完善乡村建设行动标准技术支撑,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

(十五)推进乡村治理标准体系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质量提升、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农房建设和改造、就业服务、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建设、养老、防灾减灾、道路建设、水电绿色改造、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为重点,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有关乡村治理标准体系。

(十六)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城市风貌塑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等标准化。贯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相关标准。推动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发展、冷链物流设施完善。研究城市体检评估标准,促进和谐宜居城市建设。完善支撑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城乡要素交换相关标准。

(十七)探索开展城市标准化建设。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方面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探索以城市为载体的全面标准化。以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都市圈为重点,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等标准化工作,促进周边地区创新、人才资源要素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和政策向杨凌流动,推动城市间互联互通、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

七、推进民生保障标准化发展,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十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立与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配套的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劳动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支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与实施推广,持续申报开展国家或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十九)提高民生改善标准水平。全面加快“健康杨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行业规范要求,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建设标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功能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标准,加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标准化,探索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推进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和星级评定。结合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房车营地、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休闲街区等标准化水平。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就业指导服务等标准研制。

(二十)推进文化体育旅游标准化发展。制定农业研学旅游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宣传教育相关标准,加强阵地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古邰国遗址保护、文物古籍保护修复、地理标志建设推广等标准研究与应用,完善和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体系。研究杨凌农科城马拉松、教稼农耕等文化品牌标准,完善和贯彻落实旅游演艺、夜间综合体等标准,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标准化水平。

(二十一)加强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深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综合执法、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府治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基础设施、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智能化治理的标准化创新实践。加强金融、政务、公用事业等相关征信信息跨领域、跨地域依法共享等有关标准实施,支撑信用陕西体系建设。

(二十二)开展公共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相关标准。严格贯彻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农牧生产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抗震防灾、气象防灾减灾、消防救援等标准。严格贯彻落实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相关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参与社会治安、应急管理、交通安全、执法司法、网络空间安全、地方金融监管等标准制定。

八、加强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标准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十三)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及“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化组织的联系,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外向型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培育工程,推动杨凌特色农业技术及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强化区域性、国际性标准化交流活动,开展农业标准化、农业技术标准研究,探索农业技术与农业标准协同合作交流机制。

(二十四)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开展海外农产品跟踪研究,实施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比对。围绕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中国标准在海外的应用示范。提高内外标准的一致性程度,积极参与中国标准外文版的制定、编译。围绕自贸区建设,加快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和中欧投资协定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进行衔接,促进产品、服务、技术、标准“走出去”。

九、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高标准化治理效能

(二十五)创新标准化推进机制。全面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强化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增强对重大战略实施的支撑力度。充分发挥标准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中的牵引作用,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强化标准在产业计量水平提升、检验检测做优做强、高端认证品质提升中的作用,通过综合运用新技术和标准化手段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二十六)培优培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推进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开展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引导建立企业间标准化合作机制。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联合创制团体标准。发挥技术领先企业作用,探索标准与创新协同发展路径,打造标准创新型企业。

(二十七)从严管理地方标准。加强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和清理复审工作,提高地方标准内容质量。健全覆盖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推动建立重要地方标准听证、磋商机制,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

(二十八)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与监督。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市场准入、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强化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落实标准实施举报、投诉制度,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形成政府、行业、社会共同监督标准制定与实施的机制。

十、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九)健全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以区内标准化研究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为骨干,标准化领军企业为支撑的标准化技术能力体系,支持建立国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加大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质量基础设施(NQI)平台建设。

(三十)大力培育标准化服务力量。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和管理机制。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标准化解决方案。

(三十一)壮大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推动将标准化纳入杨凌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完善标准化专家库。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高端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三十二)营造示范区标准化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充分发挥标准化组织和社会团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塑造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典型和标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标准化效益研究,提高社会大众对标准化作用的认知。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提升规则规矩意识。

十一、加强实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工作力度,统筹协调示范区标准化工作的重大事项。管委会各部门要明确负责标准化管理的责任科室或人员,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三十四)强化配套政策。管委会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通过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标准化工作,结合“秦创原”农业板块激励政策,对实施效益显著、具有重大贡献的标准化项目给予奖励。财政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标准化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标准研制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探索开展标准化统计调查工作。

(三十五)强化法制保障。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推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落地实施。加快《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工作,优化标准化管理机制、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

(三十六)强化评估问效。示范区标准化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的跟踪调度和执行情况分析,定期评估效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

杨凌示范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分工表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一、加强标准化基础建设,推进标准化多元发展

(一)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

1

加强示范区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工作力度,统筹协调示范区的标准化改革发展,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有关问题

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对示范区标准化建设的宏观指导、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

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示范区财政局

3

引导辖区企业、社会团体树立标准化主体意识,吸引社会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标准化战略实施

4

充分发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国家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的聚集作用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5

加快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强化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支持重点企业研制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并依法声明公开,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6

紧贴秦创原农业板块建设,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化融合标准化研究,探索推动跨越融合、模式创新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

7

建立科技项目与标准化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和项目申报的重要内容,将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以及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作为科技支持内容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

8

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专利融入标准,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和成果产业化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专利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在更高层次上引领创新

(四)加强标准化与农业农村融合

9

依托种业创新、耕地保护、节水治理、智慧农业、农业生物安全、农产品加工、智能装备生产、农业科技服务、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产业发展,持续开展标准化建设,融入标准化元素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逐步建立横向覆盖农业农村所有领域、纵向贯通农村一二三产业标准化体系,有效支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示范区农业局

(五)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步伐

11

以产品为主线,以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融合发展为目标,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着力构建布局合理、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示范区农业局

12

落实农兽药残留等国家、行业标准,构建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

示范区农业局

13

加强产地环境和投入品使用管理,探索建立体现高品质特征的农产品评价体系和种子质量标准体系

示范区农业局

14

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良好农业规范

示范区农业局

(六)加大旱区农业标准化辐射推广力度

15

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力推进旱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为目标,建立旱区农业标准体系,制定系列代表杨凌水平、体现杨凌特色的“杨凌”元素旱区农业技术标准,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机制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16

依托示范区、辖区科研机构及科技创新性企业在国内各旱区省份设立的科技示范园、创新合作园、技术推广基地等,加强技术合作交流,推进“杨凌”元素技术标准创新验证和试点应用,示范引领全国旱区农业标准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变革加速演进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增强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七)强化制造业标准支撑

17

加快推进标准化在制造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与评价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18

聚焦12条重点产业链,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创新和产业化推广示范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支持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标准建设,推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示范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八)深化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建设

20

持续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对服务业发展壮大支撑作用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加强金融、供应链、会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人民银行杨凌支行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科技创新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2

加快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商贸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标准供给,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性升级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教育局

23

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服务业特色示范标杆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产业向智慧标准化发展

24

实施“智慧标准化+”工程,加快推进智慧标准研制和基础设施建设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推进生活智慧标准化建设,聚焦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能源、智慧环境、智慧安防、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领域,开展智慧标准研制和实施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

示范区教育局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公安局

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标准化研究

26

积极参与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绿色评价标准研究应用。探索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包装等相关标准,分步强制推行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相关配套节能标准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金融管理局

人民银行杨凌支行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

(十一)贯彻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27

严格贯彻森林植被保护和恢复、水环境和水资源以及水生态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等标准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示范区水务局

28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贯彻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河湖治理与水沙调控等标准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水务局

29

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贯彻主要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污染防治与环境修复相关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30

围绕林草良种繁育与示范,开展优良的林木种苗、特色花卉品种繁育与示范栽培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木本油料栽培、林业产业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为平原地区林业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模式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十二)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标准化工作

31

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评估、监测等标准实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实施应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化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32

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相关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达标建设,推动完善“标准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

示范区水务局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33

围绕资源循环产业园建设,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标准化试点示范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十三)加强绿色生活标准推广普及

34

强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绿色产品标准应用推广,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快绿色采购、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节能节水等绿色生活标准的制定推广,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围绕农业投入品、绿色生产技术,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标准。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城乡建设标准化进程,建设高品质城乡生活新空间

(十四)加快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

36

创新产业振兴科技服务体系,依托旱区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旱区科技引领产业振兴示范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样板、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样板、城乡融合发展示范样板

示范区农业局

37

充分发挥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支撑作用,加强乡村振兴标准化理论研究、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形成乡村振兴标准体系规划,完善乡村建设行动标准技术支撑,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农业局

(十五)推进乡村治理标准体系建设

38

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质量提升、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农房建设和改造、就业服务、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建设、养老、防灾减灾、道路建设、水电绿色改造、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为重点,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有关乡村治理标准体系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

39

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城市风貌塑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等标准化。贯彻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相关标准。推动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发展,冷链物流设施完善。研究城市体检评估标准,促进和谐宜居城市建设。完善支撑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城乡要素交换相关标准

示范区住建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探索开展城市标准化建设

40

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方面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探索以城市为载体的全面标准化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

以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都市圈为重点,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等标准化工作,促进周边地区创新、人才资源要素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和政策向杨凌流动,推动城市间互联互通、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六、推进民生保障标准化发展,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十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42

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建立与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相配套的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公共文化体育、劳动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支撑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信息公开与实施推广,持续申报开展国家或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高民生改善标准水平

43

全面加快“健康杨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行业规范要求,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建设标准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44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功能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标准,加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标准化,探索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推进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和星级评定。结合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45

提高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房车营地、夜间消费聚集区、休闲街区等标准化水平。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就业指导服务等标准研制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推进文化体育旅游标准化发展

46

制定农业研学旅游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宣传教育相关标准,加强阵地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教育局

47

加强古邰国遗址保护、文物古籍保护修复、地理标志建设推广等标准研究与应用,完善和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标准体系。研究杨凌农科城马拉松、教嫁农耕等文化品牌标准,完善和贯彻落实旅游演艺、夜间综合体等标准,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标准化水平

示范区住建局

示范区文旅体育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二十一)加强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

48

深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综合执法、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政府治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基础设施、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智能化治理的标准化创新实践

党工委政法委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示范区工业商务局

50

加强金融、政务、公用事业等相关征信信息跨领域、跨地域依法共享等有关标准实施,支撑信用陕西体系建设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开展公共安全标准化建设

51

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示范区应急局

52

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相关标准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53

严格贯彻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农牧生产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抗震防灾、气象防灾减灾、消防救援等标准

示范区水务局

示范区应急局

示范区气象局

54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相关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5

参与社会治安、应急管理、交通安全、执法司法、网络空间安全、地方金融监管等标准制定

党工委政法委

示范区应急局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

示范区公安局

党工委网信办

示范区金融监管局

七、加强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标准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十三)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

56

加强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及“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化组织的联系,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外向型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培育工程,推动杨凌特色农业技术及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国际合作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7

强化区域性、国际性标准化交流活动,开展农业标准化、农业技术标准研究,探索农业技术与农业标准协同合作交流机制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

58

开展海外农产品跟踪研究,实施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比对。围绕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中国标准在海外的应用示范。提高内外标准的一致性程度,积极参与中国标准外文版的制定、编译。围绕自贸区建设,加快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和中欧投资协定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进行衔接,促进产品、服务、技术、标准“走出去”

示范区农业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自贸办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提高标准化治理效能

(二十五)创新标准化推进机制

59

全面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强化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增强对重大战略实施的支撑力度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60

充分发挥标准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中的牵引作用,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强化标准在产业计量水平提升、检验检测做优做强、高端认证品质提升中的作用,通过综合运用新技术和标准化手段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培优培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

61

推进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开展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引导建立企业间标准化合作机制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2

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联合创制团体标准。发挥技术领先企业作用,探索标准与创新协同发展路径,打造标准创新型企业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从严管理地方标准

63

加强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和清理复审工作,提高地方标准内容质量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4

健全覆盖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推动建立重要地方标准听证、磋商机制,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与监督

65

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市场准入、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6

强化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落实标准实施举报、投诉制度,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形成政府、行业、社会共同监督标准制定与实施的机制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十九)健全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

67

建立以区内标准化研究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为骨干,标准化领军企业为支撑的标准化技术能力体系,支持建立国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8

加大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质量基础设施(NQI)平台建设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三十)大力培育标准化服务力量

69

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70

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和管理机制。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标准化解决方案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壮大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71

推动将标准化纳入杨凌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完善标准化专家库

示范区教育局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72

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高端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十二)营造示范区标准化良好氛围

73

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4

充分发挥标准化组织和社会团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塑造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典型和标杆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5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标准化效益研究,提高社会大众对标准化作用的认知。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提升规则规矩意识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实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三)强化组织领导

76

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工作力度,统筹协调示范区标准化工作的重大事项

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77

管委会各部门要明确负责标准化管理的责任科室或人员,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强化配套政策

78

管委会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通过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标准化工作,结合“秦创原”农业板块激励政策,对实施效益显著、具有重大贡献的标准化项目给予奖励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9

财政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加大标准化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标准研制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等项目

示范区财政局

80

探索开展标准化统计调查工作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示范区统计局

(三十五)强化法制保障

81

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推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落地实施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82

加快《杨凌示范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定工作,优化标准化管理机制、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

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管委会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强化评估问效

83

示范区标准化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的跟踪调度和执行情况分析,定期评估效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

标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