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示范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8-06-15 15:43

杨陵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8〕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示范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管委会同意,成立示范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示范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庆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韩联社 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副秘书长

桂党会 示范区发改局(统计局)局长

成 员:王俊明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俊甲 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

夏建刚 示范区编办(人社局)副主任(副局长)

吴艳侠 示范区统计局副局长

杜伟莉 示范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继广 示范区经贸和安监局副局长

赵 广 示范区公安局副局长

李志强 示范区财政局副局长

田文志 示范区住建局(交通局)副局长

夏耀辉 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李小彬 示范区国资委副主任

张 健 示范区金融办副主任

冯 毅 示范区国税局副局长

蔡乐真 示范区地税局副局长

郝 健 示范区工商局副局长

陈峰涛 示范区质监局总工程师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示范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办公室主任由示范区统计局副局长吴艳侠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杨陵区统计局局长万新智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须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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